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6月23日,湖南長沙「9歲女孩被老師用三角尺砸碎頭骨案」受害人一家在網絡上遭遇「死亡威脅」,女孩父親劉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證實,他們報警已獲立案。(據6月23日大風新聞報道)
劉先生稱,6月23日妻子在網上發聲,是因為有人發佈了威脅的言論。從6月初以來,妻子的社交平台上有3個不同的賬號留言,對他們一家發出死亡威脅。劉先生表示,女兒目前的狀況不容樂觀,「手術一年多了,孩子在家裡繼續治療,她的精神狀況很差,還是頭痛、頭暈,沒有改善。」
立案告知書(圖源:大風新聞)
據此前媒體報道,2023年9月6日,長沙市嶽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教師宋某使用教具致四年級女生頭面部軟組織裂傷、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顱內出血、顱內異物、腦挫裂傷,傷情構成重傷二級,構成九級傷殘。2024年11月,嶽麓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某5年刑罰,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宣判後,宋某提出上訴。
學生遭遇老師暴力,導致頭骨被打碎,是人神共憤的行為。無論如何,宋某都免不了被法律嚴懲的結局。然而,留給受害人家庭的,不僅是孩子身心受到重創,父母也因此悲痛不已。應該說,只要稍有同情心,都會為他們的遭遇心生悲憫,更別說在他們的傷口上撒鹽。
令人氣憤的還有,網絡上就存在借熱點蹭流量的行為,通過製造謠言來獲取流量。報道中稱,河北唐山一家公司發佈作品,造謠「受害者沒做開顱手術」「家屬向學校索賠900萬」等,無疑是引導網暴的行為,應該嚴處。特別值得關注的是,私信發出「死亡威脅」不僅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那麼,是誰在背後發出死亡威脅?為何要對受害人發出死亡威脅?這就需要警方查清事實,準確分辨對方是「嚇唬一下算了」,還是真的要實施傷害和攻擊。同時有必要採取措施,消除風險,對恐嚇者依法依規處理。
死亡威脅不能嚇退正義。恐嚇既不會影響司法判決,更不會讓受害一方屈服。而且,還有可能導致自己受到法律的懲處,是極其不智甚至是一種愚蠢的行為。
必須強調的是,不管是誰,也不管是什麼動機,對他人發出死亡威脅,都突破了法律的底線。對案件的處理不滿,或者對案情有疑問,都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據報道,「宋某是否有自首情節」「刑期是否適當」等,雙方都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是,都應該用證據說話,不能採取不當行為來干擾司法判決。
對此,當地有關部門應當以事實為準繩,不懼干擾,通過公平公正的判決,給受害人一個說法。這既在維護司法公正,也在給正義撐腰。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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