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明星(西南科技大學)
4月10日,《法治日報》調查發現,社交平台湧現大量「生活演員」服務商,明碼標價提供「角色扮演」服務:假扮父母應付催婚、冒充領導參加飯局、偽裝伴侶出席家庭聚會,甚至承接離異家庭「訂婚協商」等定製化場景。從業者宣稱「線上線下皆可演戲,專業保密」,以角色扮演方式充當某人的父母、伴侶、朋友、領導等。這些「出租自己」的人也被稱為「生活演員」「家庭演員」。
從記者調查情況看,大多數購買「家庭演員」服務的客戶在現實生活中面臨著各種壓力:年輕人被催婚所迫,租用「合約戀人」應付家庭聚會;學生為應付老師請家長,找中年人扮演父母;部分人為維持社交形象,定期僱傭「精英閨蜜」擺拍聚會照片……這些客戶往往因真實人際關係缺位,不得不購買虛假情感關係。
然而,這種「家庭演員」行業產生的一系列問題也隨之而來。「演員」在工作的過程中,難免會接觸僱主的一些隱私信息,如果被不懷好意的「演員」或者僱主利用,很容易泄露隱私甚至受到人身或財產侵害。據公開報道,此前,一女子戀愛期間花錢雇請「假爸爸」,之後虛構「父親」經商賬戶被凍結需找關係解凍等事由,以此騙取男友父母、姐姐及其朋友等人共計200餘萬元。
「家庭演員」服務說到底是一個小眾行業,還沒有相應的標準和規範。例如價格體系混亂,大多數「演員」都是兼職,缺乏准入門檻和監管機制,有些合同無效還存在巨大法律風險,從業者的資質、服務內容邊界模糊,部分從業者以「應付相親」為名,將服務延伸至違法的性交易領域。
從另一方面看,花錢請「家庭演員」這一現象的出現實際上是一種集體性的社會焦慮。年輕人要花錢找「合約女友」應付父母才能換來年夜飯的一場安寧、單親家庭不得不僱人扮演「完整家庭」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同、職場人借用虛假人脈才能獲得資源……與其掀開「虛假面紗」,不如坐下來好好聊聊,讓未婚者不被催婚刺痛,讓失敗者不被成功學綁架,讓破碎家庭不被道德審判。
僱傭「家庭」演員雖有可能解決「燃眉之急」,但終究不是問題的最優解,也無法替代現實生活中的人際交往。公眾需警惕「家庭演員」背後的法律與道德雙重風險,用平等善意的溝通、健康的社交方式來解決家庭成員相處、人際交往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