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得差不多了,相信各位朋友也都返工了。
這幾天,「薛之謙屏攝」的事在網絡上鬧的沸沸揚揚。
或許連《飛馳人生2》整個劇組都沒想到,在賀歲檔的尾巴尖還能趕上這麼一波熱潮。
只是這場由薛之謙引起的口水戰,在我看來十分不體面。
事情是這麼回事。
薛之謙在看完電影《飛馳人生2》後,在微博發表了一篇近千字的小作文觀後感;
薛之謙這篇文章,任誰看了都明白他的本意是幫好友宣傳電影;
但問題就在於薛之謙的文章配圖中,有三張來自於他拍攝電影院銀幕的照片。
圖源薛之謙微博
這事很快就引起了眾多網友的注意,一開始大家都在評論區好言相勸,提醒他這種行為可能會涉及到「盜攝」的爭議話題;
畢竟薛之謙的路人基礎還算不錯,提醒他愛惜羽毛也沒什麼問題。
但薛之謙似乎並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何不妥,第二天又在微博寫了首打油詩,直諷刺網友「賽臉」:
這副不以為意還帶點嘴硬的態度,算是他對自己屏攝銀幕的回應。
接着,電影頻道官博發表了一條關於「對盜攝說不」的微博,大致意思是說當銀幕出現龍標時,觀眾應該放下手機認真觀影。
直指「某公眾人物」發佈屏攝照片且拒不承認錯誤。
「六公主」一向敢說敢言,這一出手就差指名道姓了,算是官方給薛之謙的錯誤行為定了性。
但讓我沒想到的是,薛之謙還在硬剛。
他很快轉發了一條央視新聞表示「法律上沒有盜攝這一說法」的微博。
央媒在這一事上出現了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看的網友們也是一愣一愣的;
從法律角度來說,觀眾拍幾張照片,不商用不謀利確實算不上「違法」;
畢竟,電影院接打電話不算違法,地鐵上大聲公放短視頻也不違法,高鐵上哭鬧亂竄的熊孩子更稱不上違法;
他們只是缺德。
但是,法律只是社會運行的底線,道德才是我們處世的標杆。
什麼時候我們對公眾人物的要求僅僅在於,不違法就可以了?
薛之謙本可以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他的無理攪三分卻讓事情愈演愈烈。
至於為什麼說薛之謙這一系列行為非常不體面,因為這本是他好好處理就能皆大歡喜的結局。
退一萬步講,薛之謙對銀幕的屏攝的確不違法,但也確實不道德。
不違法,並不代表屏攝行為值得宣揚,並被大肆模仿。
薛之謙的粉絲體量想必大家都懂,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會極大程度影響粉絲,甚至普通人的認知。
在這場爭議與強硬態度下,薛之謙還收穫了不少粉絲的力挺;
而粉絲們力挺偶像的方式更像一波反智浪潮:集體曬觀影屏攝照片。
圖源微博
雖是對飯圈文化的陋習聽聞已久,但從明星本人到粉絲群體都這麼自我膨脹的,還是頭一回見。
只能說挺好的,薛之謙發幾張,粉絲也多發幾張;
一人一幀幾乎把《飛馳人生2》在微博上發完了,大家都不用去電影院看了。
那麼,這還是薛之謙想宣傳電影,鼓勵大家買票去電影院的初衷嗎?
就拿與《飛馳人生2》同檔期上映的《熱辣滾燙》來說,減肥成功的賈玲的確是電影最大的噱頭;
賈玲用了一年時間瘦了一百來斤,但在整個電影上映前的宣傳期都刻意躲避所有鏡頭。
圖源微博@電影熱辣滾燙
首映式沒來,連宣傳照都不敢拍,為什麼?
為的就是讓觀眾能走進電影院,在親眼目睹她的蛻變後,感嘆出一聲:
「我靠,賈玲真瘦了。」
結果電影上映第一場,就有猴急的網友拍下來,髮網上。
這下好了,連我媽都在短視頻平台上刷到了賈玲瘦下來什麼樣。
當新鮮事不再新鮮了,減肥後的賈玲不一定非要去電影院才能看到;
那就意味着觀眾想花錢買票去電影院的意願會大大降低。
當屏攝成為一種常態,或是粉絲口中的「傳統」;
對中國電影市場來說,真的不算一件好事。
正在上映的院線片價值就在於它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吸引力;
因為新奇感與探索感是彌足珍貴的。
而盜攝、屏攝銀幕就相當於有人先你一步上桌,嗦了完味道再吐給你;
這意味着屏攝的人剝奪了尚未看電影者獲知信息過程的樂趣。
事情已經發酵了幾天,薛之謙和粉絲引發眾怒的原因其實不僅是版權意識淡薄,更是他作為公眾人物沒有對不文明行為作表率的問題。
仔細想想,如果他的回應不是諷刺網友的打油詩,而是認真道個歉,表示自己並不提倡這種行為,不就完事了嗎?
而薛之謙在明知已引發不必要爭端的情況下,依然一意孤行諷刺勸告他的網友;
我行我素,不允許來自外界的指正,讓自己和《飛馳人生2》的劇組都下不來台。
內娛活人也不是光靠嘴硬這麼活的。
反感二手煙,抵制預製菜是所有人的共識;
如今看到薛之謙粉絲集體反智,我們何不硬氣點,別去追捧「二手」電影。
隨着薛之謙登上熱搜的,還有2024正式成為「盜攝元年」這一詞條。
盜攝曾猖獗一時,人人厭惡。
但有一點不可否認,誰年少無知時都可能看過幾部槍版電影。
不過相比於盜攝牟利,更多在電影院屏攝的觀眾只是有強烈的分享欲;
比起遠在天邊的版權法律,更多反感屏攝的人是不希望自己在觀影時被打擾。
畢竟,在電影院看到前排高舉的手機的體驗,就像在livehouse遇上手機海。
鳳凰傳奇演唱會手機海 圖源bilibili@小梁Always21
被前排擋住視線,絕對是「最討厭觀演經歷」的排名第一;
如果人人都在影院、現場拿起手機打開閃光燈照相,那麼後排人只能通過手機屏幕來看電影或看演出;
人到了現場,眼睛還在疊屏幕加屏幕的buff,體驗感肯定稀碎。
國外對電影、演唱會的「盜攝」與「偷拍」都有相當明確的法律規定。
槍花曾經在聖路易斯演出時看到台下有觀眾拍照,主唱直接跳下台把這個拍照者揍了一頓。
國內的影院做不到如此,而且觀眾們也還處在文明觀影的培養階段。
今年春節前,國家版權局也放出了雷佳音出境的「拒絕觀影拍攝」小廣告。
國家版權局宣傳片
禁止拍照是對版權意識的懸崖勒馬,也是不影響他人的行為準繩。
拒絕屏攝在網絡上引起的討論度超乎想像,我反倒覺得是件好事;
似乎能感受到,國內電影市場逐漸成熟起來了。
分享欲無處安放,官博和豆瓣有大量的高清物料可供傳播;
想為觀影留存紀念,那可以保存票根。
其實薛之謙拍的這兩三張照片,並不會對電影版權造成什麼實質性的損害;
但在他態度影響下,若人人都隨之把版權意識與道德觀念拋在腦後,都因此事對屏攝趨之若鶩;
那國內電影人的呼籲和努力就全都因為一個歌手的一意孤行而毀於一旦了。
這,才是問題所在。
至於屏攝這事,身邊人如何我們約束不了,拒絕屏攝還得從自己做起。
圖源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