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帶孫子算「工作」嗎?法院判決耽誤老人帶娃也算誤工

極目新聞評論員 文清蔓

67歲的劉婆婆在小區帶孫子時被倒車的車輛撞倒致殘,向肇事方保險公司索賠誤工費時,卻因「超齡」和「家務勞動不算收入」遭拒。好在,法院一審二審給出公正答案:老人無償帶娃創造「隱性收入」,應獲誤工賠償。極目新聞記者獲悉,近日,劉婆婆收到殘疾賠償金、誤工費等賠償款12萬餘元。(6月13日極目新聞)

在傳統觀念里,老人幫忙帶娃似乎是天經地義之事。子女忙於工作,老人搭把手,被視作家庭內部再正常不過的分工,可這種「理所當然」恰恰掩蓋了老人付出的巨大價值。劉婆婆自孫子出生便專職帶娃、承擔家務,她的勞動讓兒子兒媳得以安心工作,節省了聘請家政服務的費用,這難道不是實實在在的貢獻?家庭開支因她的付出而減少,這便是一種反向的「隱性收入」,是對家庭經濟穩定的有力支撐。如今劉婆婆傷殘,勞動能力受損,導致自理能力也隨之下降,不僅無法繼續照顧孫子,反而還成了一定程度上家庭的「負擔」,需要家人的照料,劉婆婆的丈夫辭工照顧她,親家跨省趕來照顧孫輩,這些由被撞致殘導致的後續成本,理應算是一筆犧牲。

在當下雙職工家庭極為普遍的社會環境下,老人帶娃的作用愈發關鍵。老人帶娃不僅為家庭節省了開支,還給予孫輩穩定的陪伴與照料,讓年輕人能全身心投入職場。沒有老人幫忙,許多年輕父母恐怕要在工作與家庭間疲於奔命,甚至可能為了照顧孩子而放棄職業發展。由此可見,老人帶娃所創造的價值,遠超我們的想像。

保險公司以「超齡」和「家務勞動不算收入」拒絕賠償誤工費,這種觀點顯然狹隘。年齡不應成為衡量勞動價值的唯一標準,退休年齡只是針對常規職業設定的界限,而家庭內部的勞動同樣重要且不可或缺,不會因超齡就失去承擔家務的條件和能力。家務勞動雖無直接貨幣報酬,但它保障了家庭的正常運轉,對家庭成員的工作和生活有着間接卻重大的影響。老人帶娃不是無償的施捨,而是飽含親情的付出,這種付出不應被忽視、被貶低。

法院的一紙判決,把「誤工費」的邊界劃定清楚。它也提醒着社會要正視老人帶娃的價值,沒有什麼付出是理所應當的,沒有誰是必須無條件承擔帶娃的,尊重他們的勞動成果,給予老人更多的尊重與關懷,才是應有之義。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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