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財產起糾紛,法院調解「和平分手」

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通訊員 余夢

結婚未領證,短暫共同生活後又長期分居,最終因彩禮退還問題對簿公堂。近日,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促使男女雙方「和平分手」。

案情顯示,原告張某與被告劉某經人介紹相識,確立了戀愛關係。相處一段時間後,雙方家長商談婚事,張某以締結婚姻為目的向劉某的母親給付了彩禮100000元,並為劉某購買了黃金首飾46220元。後雙方按照農村習俗舉辦婚禮,雙方共同居住時間較短,未辦理結婚登記。

婚禮後,張某外出打工,劉某便回娘家長期居住。張某多次前往劉某家中要求其回家,均被拒絕。張某不願與劉某繼續生活,要求劉某及其父母返還彩禮,遲遲未得到答覆,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結合民法典、彩禮新規等相關法律法規,從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當地經濟水平和風俗習慣等多方面分析,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相體諒。

最終,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見證下達成庭外調解協議:劉某及父母當場返還張某部分彩禮50000元,而劉某陪嫁嫁妝全部歸張某所有,張某為劉某購買黃金首飾歸劉某所有。張某當天向法庭提出撤訴申請。該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最終得到化解,實現案結事了。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