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給孩子的生活費少了三分之一,來自廣東中山的某女子吐槽:可能他有了新的生活吧。
原來丈夫剛跟這位女士離婚的時候,每個月給2000塊的生活費。給了十多年了。最近,生活費驟降了500,變成了1500元了。女子怒:可能他是有了新的生活了。這位大姐,拜託,18線的小縣城,1500也不少了好吧。況且在這之前前夫每月都是給2000,也給了十多年了,孩子估計怎麼也有十多歲了好吧。按照規定,給到孩子18歲也就可以了。畢竟現在孩子花銷少了不是嗎?廣大網友也有自己的看法。
所以說很多網友也是很理智的,如果是女拳,恐怕又要來噴了。疫情三年,大家的日子普遍不好過。看出來了,該女子並不關心前夫的生活,只是關心前夫給的生活費。網友說的對啊,這樣的女的不值得。 咱們再來分析一下,這個前夫少給這500塊,能用來幹嘛?吃個飯?按個腳?嗯,勉強夠消費一次的了。這女子不會以為靠着這點錢就能開始所謂的新生活吧? 有些女人就是這樣,在婚姻過程中,沒有能力理財,卻牢牢的把財政大權握在手裡。這樣的女人,離婚以後,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別說2000了,就是給20000,她也覺得少。 著名教育家南懷瑾先生曾經反思:這些年的教育,讓女子都有了文化,卻讓很多人丟掉了基本的生活技能。衣服也不洗了,飯也不做了。明明經濟獨立不了,還整天喊着男女平等。現在離婚的這麼多,恐怕也確實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