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如是說:
我和前女友是初中同學兼情侶,在我倆上大學期間,因為不在同一座城市上大學,使得我倆感情破裂了,分手是前女友主動提出的。期間前女友和她一個大學同學交往了,只是他們的愛情沒能逃脫大學愛情畢業死的宿命。再後來,我和前女友一起回到了成長的城市工作。我考取了公務員,前女友進入了某國企上班。這時候,因為我倆都處於單身狀態(我上大學期間沒有談戀愛),所以我很想把前女友重新追回,但被前女友委婉拒絕了。
工作一年之後,傳來了前女友結婚的消息,因為她沒有邀請我參加她的婚禮,我也只能托朋友捎了一份份子錢。在前女友結婚半年後的某天,我在逛街的時候看到了前女友和她丈夫,但畫面有點煞風景:我親眼目睹了前女友被她丈夫當街家暴的畫面。當時,我其實很想上前阻止,又擔心我的阻止會讓前女友更加被動,我最終還是選擇了默默離去。
晚些時候,我給前女友發消息,大概意思:如果你的婚姻生活不幸福,你可以勇敢地走出圍城,我依然願意和你組建新的家庭。但前女友拒絕了我的好意,並告訴我,如果你真的為我好,在以後的生活中,請不要以任何形式和我聯繫。
講真,我對前女友的婚戀觀有些迷惑:1)她現在的對象家境也不是有多好,她為什麼面對家暴,不懂得說不呢?2)我的家境也說得過去,為什麼前女友就不能把我納入她考量的範疇呢?
雖然我現在對前女友不再像之前那麼執念,但她終究是我的初戀,也是我目前為止唯一愛過的女生,所以我打心眼裡還是希望她幸福,既然前女友希望我以後不要再聯繫她,我也只能恭敬不如從命了。
木子李情感淺析:
人們在感情領域會有這樣的思想:不愛吃回頭草。如果自己屬於上一段感情的辜負者,會有這樣的心態:1)自己辜負了前任的真心,自己不配和前任繼續在一起;2)就算有和前任複合的想法,也擔心複合之後,前任並不能徹底地走出自己曾經給予前任的傷害,導致前任經常對自己詬病。如果自己屬於上一段感情的受害者,會有這樣的心態:1)如果兩個人複合之後,之前所遭受的傷害,會不會在自己生活中重新演繹;2)有誰願意在曾經要了自己半條命的人那裡再次受傷。以至於有些感情就算沉澱了美好記憶,但傷害也擺在那裡,導致很少有人有勇氣吃回頭草。
一個較為簡單的道理:如果給自己一張空白紙,讓自己在上面作畫,對這個人而言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且發揮的空間也比較大;當一張紙上已經有了成品的畫,讓你對這幅畫給予大幅度修改的時候,你會發現是非常難的一件事。感情又何嘗不是如此呢?沒有太多的人願意接納一段縫縫補補的感情,索性在新的感情中讓自己成為那個留白很多的人。關於你前女友的現狀婚姻,她肯定也意識到了不幸福,她現在之所以沒有離婚,不外乎兩個原因:1)剛結婚就離婚,有點面子上過不去;2)僥倖地覺得她丈夫能夠知錯改錯。
關於你前女友未來的生活會怎樣,將不再是你操心的事,你現在應該專註的事情:你也到了適婚年齡,你父母會為你的終身大事操心,你應該將你和你前女友的那段經歷從你記憶里剔除,然後用心去物色一個比較適合你的人並正兒八經地談一次戀愛。期間你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必須將你前女友從你記憶里剔除,而不是一邊接受着新戀情,一邊又對你前女友念念不忘,否則對你現女友非常不公平。做人,有些時候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感受,也需要把一些認為你重要的人的感受考慮進去。
雖然關於你和你前女友之間的經歷會讓你有些遺憾,但你也需要明白:你們的那段經歷終究已經成為了過去式且你前女友向你交代得也非常清楚:請你以後不要再以任何形式聯繫她。意味着,她不想在未來生活中再和你有任何牽連。還有一個細節:在你們剛參加工作那會,你們都處於單身狀態,那時候,你就希望你和你前女友複合,她當時採取了拒絕的態度,更何況她現在已經結婚,你們重新在一起的可能性只能為零。所以,不再去惦記這段再也回不去的關係,才是你最應該做的事情。
伴隨着經歷的增多、年齡的增長,你逐漸會明白的事情:1)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十有八九;2)當理想照不進現實的時候,要及時止損,而不是在明知沒有希望的事情上繼續執拗;3)生活中不能按照自己想法演繹的事情會有很多;4)關於生活,一邊是隱忍,一邊是奮進。不覺得在有些明明應該放棄的事情上繼續執念,特別沒勁嗎?關鍵是在自尋煩惱的時候,也會給涉及到這件事的其他人帶來困擾。此刻你前女友估計也特別希望你能夠結婚,不排除在你沒有結婚之前,她也會在有些時候惦記你的婚事。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其實蠻奇妙的,有些人註定只會在自己的生命中短暫出現,且把那些在自己生命中短暫出現的人當作錯的時間遇到的對的人,或者對的時間遇到的錯的人。尤其在對方有了家庭之後,就不要再對這段感情虎視眈眈了,或許相往江湖就是最後的體面和理性。在生活中,偶爾也會看到這樣的案例:有些人對前任念念不忘,最終因為自己的執着,換來了和前任結婚的結果,但在兩個人結婚之後才發現,兩個人在一起並不幸福。所以,關於曾經的分手結果,少一些不甘心,並將這段感情視為爛桃花,且讓自己儘快去釋然。
編後語:
生活中有形形色色的人,導致人們在對待一些事情或者一段錯失的感情時,態度會不一樣。但我們需要掌握一個原則:不要因為自己的存在,讓曾經和你有過交往的人太為難。就好比:分手之後,不要給予對方禍害;分手之後,在對方不願意複合的情況下,請不要給予死纏爛打。
雖然自己的命運往往掌控在自己手裡,所謂的命運主要體現在事業層面。而感情則需要兩個人達成共識,才能形成結婚的結果。倘若你喜歡的那個人壓根就沒有和你結婚的打算,請你知趣地從對方的生活中抽離。因為有些時候對不喜歡你的人打擾的次數多了,將會給對方的生活帶來困擾。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