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拆遷後,女兒停止扶貧弟弟,父母上門鬧:你弟上百萬房貸沒還

有幾個孩子的家庭,父母都很難做到一碗水端平。要麼偏寵某一個,要麼冷落某一個。

父母看似也在努力一碗水端平,一視同仁,可絕大多數的時候,父母的偏愛,不是愛,而是私心和偏心。

曾經有人說,父母不慈,子女可以不孝。父母對子女都不曾慈愛,又如何要求子女對待父母孝順?愛和被愛都是相互的,而不是單方面的。

01、未婚女兒成扶弟魔

羅娟沒結婚之前,是父母眼中名副其實的自動取款機。不管家裡發生任何事情,任何時候需要錢,父母都只會找她。而羅娟不管在任何時候,都得對父母有求必應,否則父母就會不依不饒,拿養育之恩來說事。

因此,工作掙錢後,很長一段時間,羅娟特別害怕接到父母的電話。因為接到父母的電話,就意味着要掏錢。可羅娟每月工資才7000,在父母多次的討要下,她每個月基本也給父母寄回去5000。

羅娟在大城市艱難求生,可比她才小兩歲的弟弟,卻長賴在家啃父母,整日無所事事,游手好腳。父母也曾多次請求親朋好友幫忙介紹工作,可弟弟三天打魚兩天晒網,沒有堅持下去。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再幫他介紹。而他也就心安理得地留在家裡啃老。

弟弟不工作,父母年紀又大了,於是一大家子人的生計,就全都落在了羅娟一個人的身上。因此每月要給父母寄回去5000塊錢,羅娟根本不敢談男朋友,生怕別人知道她有一對不斷要錢的父母。

02、娘家拆遷,財產全給兒子,女兒分文不給

雖然有不少人對羅娟有好感,可每當羅娟如實坦白自己的家境後,眾人都紛紛落荒而逃。直到老公,不嫌棄她要補貼娘家,也不在意她孝敬父母,兩個人這才確定了戀愛關係。

只是羅娟和老公要結婚時,父母還是獅子大開口要了10萬彩禮,而這筆彩禮最後被父母截留了下來給弟弟結婚用。羅娟氣得哭了起來,而婆婆也責備羅娟父母賣女兒。

結婚後,羅娟逐漸減少了對娘家的補貼。可父母卻沒有放過她,依舊要求她每月給3000塊錢生活費。羅娟好一番爭取,這才把3000生活費降到了2000。

可隨着娘家拆遷分了1房子和幾十萬拆遷款後,羅娟對父母越來越心寒。父母沒跟她商量,也沒為她考慮過,直接就把房子和幾十萬拆遷款給了弟弟。

羅娟回娘家理論,父母卻認為她見錢眼開,嫁出去的女兒,就不應該回娘家跟自己的弟弟爭奪財產。羅娟當時是哭着回自己家的,從此就很少再登娘家門,也停止了對弟弟和父母的扶貧。

03、女兒停止扶貧,父母上門:你弟上百萬房貸沒還清

之後靠着這幾十萬賠償款,弟弟順理成章結婚成家了。只是才結婚半年,弟媳婦又鬧騰着要在市中心買一套學區房。父母沒辦法,只好掏空家底,為弟弟湊齊首付。

可首付有了,學區房也買了,但房貸卻沒有着落了。憑藉著弟弟遊手好閒的脾氣,別說還房貸,就連養活自己和老婆孩子都很困難。可他又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肯老實去工作養家。

見兒子受了大罪,兒媳婦又鬧着要離婚,父母這才想起冤大頭的女兒。見到父母上門,羅娟心裏咯噔了一下。沒等她緩口氣,父母就理直氣壯地說了:雖然你結婚成家了,但你弟上百萬房貸沒還清,你不能袖手旁觀。

羅娟覺得很可笑,當初她回娘家給自己討要公道時,父母說她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有資格爭奪娘家家產。可如今弟弟還不上房貸了,父母又說她有義務幫襯弟弟,就當是還父母的養育之恩。

羅娟冷笑不已,什麼話都不說,直接把父母送走。對於這樣無止境索取的父母和弟弟,羅娟不想再去兜底。今天是幫忙還房貸,明天就是幫忙養老婆孩子,後天或許又是別的要求。

04、父母劫富濟貧,女兒斷絕關係

有一種父母,總是打着養育之恩的旗號,對女兒進行壓榨,以此來養活自己的兒子。這樣重男輕女的父母,說白了,就是劫富濟貧。

明知道女兒容易心軟,容易擔憂父母,可父母卻依舊利用女兒的這種心軟和擔憂,去對她道德綁架。父母的這種偏心和私心,最終只會把女兒逼得遠遠地。

面對這樣重男輕女的父母,女兒最好的結果就是跟父母斷絕關係,及時止損。因為父母愛子心切,是不會輕易放棄女兒這棵搖錢樹。而女兒為了自己家庭和婚姻,就只能捨棄娘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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