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強住婚房,逼迫新婚夫妻住老房,結局會怎麼樣?


男孩和女孩都已領取了結婚證,但他們沒有舉行婚禮就分手了,並且還辦理了離婚手續。

事情的起因是:男方的父母搬進了他們的婚房,把他們原來住的老房子當作婚房留給他們住。

婚房是男方購買的,一處148平方米的樓房,由女方負責裝修。當初淡論裝修房子時,女方本不願意負責裝修。因為房本的名字登記的是男孩的母親的名,而裝修預算超過了60萬,一旦他們之間感情出現了問題,女孩這筆裝修的費用將會打了水漂。


由於當地人口是女多男少,考慮到我們這邊女多男少的實際情況,女方家也沒有多說什麼。

女孩的父親花了半年多旳時間,每天親自到施工現場,監督裝修施工,查驗每一種裝修材料,害怕材料不環保,影響孩子們的健康。為了裝飾房子,女孩的父親這幾個月瘦了七八斤。

女孩的父親還要去建材市場,親自挑選擇瓷磚、木地板、乳膠漆、門窗等建材,每次訂貨前,他都會貨比三家,挑出質量好、價格合適的材料。

有時候,女孩的父母想找男方幫忙拿個主意。公婆卻說:不是說好了裝修由你負責嗎?還來找我們在幹什麼?

聞聽此言,女孩的父親心裏很不舒服,但為了孩子的幸福,他忍住了什麼也沒有說。

為了環保,女孩的父親在選擇刷牆用的乳膠漆時,女孩的父親很謹慎,選擇了環保的硅藻泥乳膠漆。僅這一項就花了五六萬。櫥櫃、床、書架、衛生間吊頂。用的也是當地最好的材料。

裝修完工後,工程結算共花了60多萬,這是老兩口攢了半生的積蓄呀!然而,一想到女兒和女婿能生活幸福,他們也就不去顧及這個了。裝修完工了,可是房間里還是空空如也,什麼物品都沒有,他又花了十幾萬,為孩子添置了電視機、冰箱、洗衣機、電腦、微波爐、空調、熱水器、抽油煙機、掃地機械人等。一應俱全可以說,女兒的生活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什麼是東風?這是他們小兩口的婚事。

女兒和女婿也來看新房,看到裝修如此漂亮、精緻、優雅,兩人非常高興,準備散散味就結婚。於是他們開始7I理結結婚手續,準備一年後舉行婚禮。

就在他們要舉辦婚禮的頭一個月,男孩的父母突然搬進了新婚要用的房子里,這讓女孩感到特別的困惑。這個男孩的父母說,住在一起有利於以後有了孫子方便照顧孫:子,所以他們決定提前搬進來,也為他們的婚姻生活做些準備。因為事前也沒有和女孩商量,女孩不願意了,她希望能和男孩單獨生活在一起,過二人世界。但是男方的父母說什麼也不肯搬走,理直氣壯的說:我們買的房子,為什麼我們就不能進去住?

這讓女孩的父母很不高興。他們覺得自己辛辛苦苦的忙了半年多,花了70多萬元的費用,為的就是讓自己女兒生活過的舒適,而不是為她的公公婆婆準備的。最好讓這對年輕人住在一起,過他們自己的日子。

男方父母的回答:

假如兒子和兒媳非要過兩人世界,就讓他們住在老宅子里去,到那裡去過他們的二人世界吧!反正我們老兩口已經住進來了,就堅決不會搬出去。

從未見過有這樣的父母。女孩讓男孩去做他父母的工作。男孩沮喪地說,如果他不同意他的父母住在一起,他的母親寧願死也不願搬走。

女孩感到無法忍受,決定提出離婚,希望能促使男孩的父母改變主意。不過,男孩的回答是:寧願離婚,也不願強迫父母親搬走。就這樣雙方都僵持在一起。

當時男方想的是:女方投資了70多萬元,裝修了房子,還配置了那麼多的家用電器,無論如何她都不會真的要離婚,只不過是把離婚當做逼迫父母搬出新房的條件而已。所以他不會屈服。

可女方的父母當時想的是:通過這件事,他們認清了這家庭人的人品,再也不願意把女兒嫁給這樣的家庭。寧願讓那70多萬元打了水漂,也不願把女兒交給這樣的人家。就這樣女孩的父母白白花了70多萬元為這個男孩家裝修了房子。其實他們是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去討回公道的。這個男孩的父母也許會很得意,覺得他們佔了一個很大的便宜。然而,這個男孩的父母住在那個新房裡,就能安心嗎?如果再有其他女孩和男孩交朋友時,知道曾經發生的這些事,還會有人願意再嫁給他嗎?

以前男方買房,女方負責裝修,在當地很普遍。不過,現在裝修的費用越來越高了,房子有婚前財產證明是男方的,那麼女方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呢?不知道這種模式的存在是否還合適?

大家認為男孩父母的做法對嗎?女孩家人應該不應該,向男孩的父母要回裝修的費用?請在評論區留下寶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