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被未婚夫挖去雙眼,26歲時,16下砍死丈夫,悲劇如何不再重演

她雖然雙眼失明,但聽覺卻比較明銳。那一夜,她循着丈夫趙永德的鼾聲,舉起手中的斧子,連砍16下,丈夫趙永德倒下了血泊之中。

她本來想,殺死趙永德之後,自行了斷。但在孩子的姑姑來把孩子接走之前,警察就已經到了,是她讓鄰居報的警。她說,我連死的機會都沒有。

最終,因犯故意殺人罪,她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圖片自《記錄·失明女囚的高牆人生》

她叫呂小翠,出生在陝西漢中一個貧窮的農村。或許是命運的安排,她從小就不受家人待見,儘管如此,她並不認命,對外面的世界充滿嚮往。

雖然家人已經將她許配給村支書的兒子曹洪平,收了12000元的彩禮,她仍然獨自一人到南方大城市闖蕩,她後來回憶說,那段日子,是她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光。

不幸的是,有時候,一個人的抗爭,終究拗不過所謂的命運。19那年,她還是聽從家人的話,回到了家鄉。

沒想到的是,她這一回,將使她這輩子陷入黑暗之中。

那一天,呂小翠正在山上茶園採茶,曹洪平來找她,讓呂小翠幫她洗衣服,呂小翠說,我又不是你老婆,沒義務給你洗衣服。

兩人因此發生口角。據曹洪平親屬說,後來兩人又因為結婚和彩禮的事情發生爭吵,曹洪平突然獸性大發,將呂小翠按在地上,徒手挖出她的雙眼。

圖片來自《冷暖人生·盲女殺人事件》

曹洪平下山後,拿着呂小翠的一對眼珠子,到派出所自首。最後,曹洪平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

呂小翠的第一任丈夫是鄭軍,兩人生了一個女兒。本以為從此有了依靠,沒想到,鄭軍卻是個好吃懶做的主,後來直接丟下她們娘倆兒,毫無音訊。

趙永德是呂小翠的第二任丈夫。

也許是因為窮,趙永德一直沒娶上媳婦兒,直到有人給他介紹呂小翠。儘管趙家窮,但在呂小翠看來,只要真心對她好,苦一點又能怎麼樣呢?

趙永德家(來自《冷暖人生·盲女殺人事件》)

在兩人的婚禮上,趙永德擲地有聲地承諾,他要照顧呂小翠一輩子。

呂小翠也認為,自己總算找對了人,老天似乎給她的生活重新開了一扇窗。後來才發現,這一美好的願望,彷彿泡沫一般,輕輕一碰,就破了。

趙永德把呂小翠當成了傳宗接代的機器,不僅如此,趙永德還是個暴力狂,經常虐待呂小翠,村幹部也拿趙永德沒辦法。

雖然受盡虐待,但因為趙永德經常拿她女兒和家人的生命威脅她,呂小翠為了兩個兒子和女兒,一直忍氣吞聲。

圖片自《記錄·失明女囚的高牆人生》

事發當晚,趙永德又莫名其妙發脾氣,將一把磨得非常鋒利的斧子和一條繩子扔到床上,讓呂小翠自殺,然後倒頭睡去。

這一刻,呂小翠知道,就算不自殺,趙永德醒來之後,也不會放過她。

想到這一點,呂小翠舉起床上的斧子,循着趙永德的鼾聲,重重地落在趙永德身上,連砍16下,直至趙永德不再動彈。

呂小翠說,她心裏沒有一絲害怕,而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輕鬆,她和孩子們終於解脫了。

圖片自《冷暖人生·盲女殺人事件》

#法律人舉案普法#

整個事件讓人非常壓抑,本是命運的「棄兒」,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因為無力抗爭或者不敢抗爭,最終卻成了害人者。

接下來,說說這件事涉及的兩個法律問題。

三種情形下應當返還彩禮

彩禮在我國有着悠久的傳統,時至今日,法律也沒有禁止收取彩禮,但是禁止買賣婚姻或者借婚姻索要財物。

曹洪平之所以對呂小翠痛下毒手,彩禮是繞不過去的一個重要因素。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有三種情況下,應當退還彩禮。

  1. 沒有登記結婚。

給付彩禮的目的就是為了締結婚姻,如果最終這一目的沒有實現,理應返還彩禮。不論沒有登記結婚的原因在男方還是女方,都不影響彩禮的返還。

要注意的是,這裡說的是,登記結婚,是領取了結婚證,如果只按照風俗辦酒但沒有領證,也應當返還彩禮,但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返還的數額。

  1. 雖然登記結婚,但沒有共同生活。

夫妻雙方負有相互扶持的義務,因此決定了,共同生活是婚姻的應有之義。

如果只領證,但卻不共同生活,婚姻就是有名無實,這樣的婚姻,其實名存實亡,因而,如果雙方離婚的話,收受彩禮的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1. 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

發展至今,彩禮似乎已經變了味,成了相互攀比的資本,彷彿誰收的多,誰就更牛一樣。

有的人為了彩禮,變得負債纍纍。

如果一方因為彩禮而變得生活困難,收受彩禮的一方不僅應當受到譴責,甚至有借婚姻索要財物之嫌。

因此,如果雙方離了婚,生活困難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要勇敢向家庭暴力說不

我們都知道,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因此,當遭遇家庭暴力的時候,一定不能忍氣吞聲,要大膽說「不」。

我想,如果你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具備以下兩大意識:

一是證據意識。證據是法院還原案件事實的依據,因為家庭暴力想離婚、因為家庭暴力要求對方賠償,這些都需要證據支撐,因此,遭遇家暴,要有將證據固定下來的意識。

大致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固定家暴的證據:①報警,報警既是求助,也是重要的證據來源;②就醫,保留就診記錄;③施暴者的承諾書、保證書等;④親友的證明;⑤錄音錄像等。

二是要有保護意識。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之後,你選擇沉默,可以肯定的是,對方會變本加厲,而不是偃旗息鼓。

所以,遇到家庭暴力的時候,如果無力保護自己,一定要向外界尋求保護,包括向自己的親友、向警方、向婦聯等機構,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總而言之,遭遇家暴,一定、一定、一定,千萬、千萬、千萬不要忍氣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