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能懷孕,自2018年7月起,山東德州一名叫方某洋的女孩,就一直被自己的丈夫公公婆婆聯合起來虐待,直到2019年1月,被虐打致死……
很難過這樣的事情竟然就發生在2019年。
女子被婆家人虐待的這大半年,娘家人為何沒出現不作為?
01
女子出嫁後被婆家虐待致死,這出悲劇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據媒體消息,女子方某洋和丈夫張某由媒人介紹認識,於2016年11月18日兩人結婚,為娶方某洋,張家一共花了13萬元。
2017年冬天張某帶着方某洋去醫院做檢查,得知方某洋無法懷孕,張家人對此事很生氣。
2018年7月,張某因妻子無法懷孕的事去找方家理論,兩家發生衝突,由此張家開始採取不給飯吃,冷天罰站,打罵等方式虐待方某洋……
在媒體報道中,潮姐看到一個細節:
方某洋的父親去世前,多次想見見女兒,但是張家人不允許方某洋回娘家,即使派出所出面調解也無效,方家人就是不准許方某洋,因此直到去世方某洋父親也未見到女兒,抱憾終身。
為什麼出嫁的女兒回娘家需要婆家准許,不準就回不了,婚後女人沒有回娘家的自由嗎?
02
在一些落後的習俗中,女人不僅不能上桌吃飯,結了婚的女人也是不能經常回娘家的。
對男方家來說,花了彩禮娶回來的媳婦兒就是我們老X家的人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以後就要死心塌地跟着我們好好過日子,經常回娘家會讓他們沒面子——你是想讓大家覺得你婚後過得不好所以總往娘家跑?
而對娘家人來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雖然想念,但也是沒辦法的事,古往今來皆是如此。
正是因為這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落後觀念,導致許多女人結婚之後感覺自己沒家了。
「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是客人。」
被丈夫欺負,婚姻不幸福,只能自己忍着,娘家是指望不上的。
甚至有些離了婚女人無處可去回娘家,還會被娘家嫌棄,認為她「丟人現眼」,家裡有結了婚的哥哥弟弟則更慘,會被嫂子弟媳嫌棄吃閑飯。
女兒住父母家,吃父母家的飯明明是多麼正當的事情,卻會被嫌棄,正是因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封建糟粕。
03
即使是2020年了,即使是北上廣深這樣的大城市,還有很多年輕夫妻為過年回誰家這種事爭吵。
一年女方家過一年男方家過輪着來,多麼好解決的事情,之所以會存在分歧正是因為很多男人們覺得你嫁給我了,按照習俗就應該回男方家過年,哪有回娘家過年的道理?
所謂習俗,說到底背後還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那一套邏輯。
否則很難解釋,憑什麼嫁人了就不能回娘家過年?
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這種封建糟粕什麼時候才能去除?
無論男女,都是父母辛苦養大的,也都有養老義務,理應平等對待,血緣親情也不會因為結婚就改變,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從此就是別家人了」說法實在荒謬。
像未婚一樣,擁有隨時回娘家自由,應該是每個已婚女人的正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