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給你弟,憑什麼不跟我商量,你現在必須把錢給我要回來!」林玲激動地吼道。
「要不回來了,他已經用掉了,那是我弟,他開口了我好意思拒絕嗎?他說了過幾個月就還給我。」劉凱跟妻子解釋。

林玲心情有些激動,她拿出來家裡專門用來存錢的卡查餘額,一看嚇了一跳,怎麼少了好幾萬,她連忙找丈夫說了這件事。
丈夫讓她別急,然後就告訴她這錢是他取出來了,他有用。
林玲追問他幹什麼了,為什麼不和她商量,劉凱支支吾吾了半天,在林玲地逼問下才說把錢借給了小叔子買車了。
林玲氣得哭了出來,一邊哭一邊說「你知道存錢有多辛苦的,你也知道這筆錢是用來幹什麼的,你為什麼不和我商量就把錢給了你弟,你有當我是一家人嗎?」
原來林玲和丈夫劉凱結婚快十年了,都一直是租房住,雙方的家庭條件都不好,兩個人純粹是裸婚。
運氣不好的時候他們一年搬過3次家,都是因為房東着急要用房子,寧願賠違約金也要讓他們搬走。

她這輩子最大的心愿就是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她和丈夫白天上班,下班繼續干兼職,為了不耽誤掙錢,甚至狠心把孩子放在老家。
今年終於攢夠了首付,可以買一套兩居室,想着回頭挑一個好一點的戶型,想辦法隔出來一個房間,把孩子接過來一起生活,老人來了也有房間住。
可沒想到丈夫不跟她商量,就把錢借出去了,房價起起伏伏,他們是看着房價一路上漲的,她只想趁現在房價有所回落的時候趕緊買一套,唯恐夜長夢多,現在錢又不夠了,她怎麼能不氣。
林玲讓丈夫把錢要回來,否則這日子就不過了。
劉凱知道自己理虧,他知道妻子盼買房盼了多久,他也知道跟妻子商量,她肯定不同意借,只好私自做主借了。
劉凱跟妻子說弟弟在老家也不容易,如今好不容易找了點小買賣做,他弟弟現在是在市裡或者縣城批發一點貨然後給零售商送貨,老家那裡很少有超市,有些偏僻的村子甚至只有一個小商店,他弟弟現在賣貨的同時加點油費也給人家送貨上門。
弟弟找他借錢就是為了買車,看了很多車,最後敲定了長安覽拓者這款車,花了10萬多一點,找他借了6萬,說把貨賣了還他一部分,兄嫂急用的話他再想辦法借錢還他們。

弟弟說這款車真的選對了,因為有時候送貨還可能要走山路,這款車底盤高,越野行駛毫無壓力。
駕駛室空間寬敞,座位也很舒適,每天開車送貨來回顛簸,可舒適的駕駛環境也減輕了一部分疲勞。
關鍵是這輛車後面車廂空間也大,他還準備了一塊雨布,只要不是下大雨,送貨也沒有問題。
他還說家裡都很滿意這輛車,弟妹也不跟他念叨誰家買車了,平時帶孩子出門也能坐得下,後面裝貨也絲毫不影響,覺得自家的車比別人家的小轎車實用多了。

電話里聽着弟弟感激他的話,還有對生活的期待,他就一點也不後悔把錢借給他了,買房子晚一點買有什麼關係,難道家人沒有房子重要嗎?
他覺得妻子為這點事就鬧離婚,真的太小題大做了。
我覺得劉凱做錯了,無論雙方誰要借錢出去都應該跟伴侶商量,這是起碼的尊重。
他明知道妻子對買房子有多期待,可他還是不經妻子允許把錢借給了他弟弟,導致他們買房子的計劃又要推遲,真的是很過分的行為。
你們覺得劉凱私自把錢借給弟弟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