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談了很多年的男朋友,我們已經在一起八年了,我們大學的時候就在一起了,那時候他是我的學長,他長得一般,但是籃球打得很好,那時候的我也很單純,我覺得男人籃球打得好就是帥,後面我就開始追求他,你追男還是比較容易的,我給他送了幾次禮物之後,他就答應跟我在一起了,然後我們就成為了情侶,我跟他在一起之後,一直都是我付出,因為我的家境比他好,就連平時約會的時候也是我買單,我覺得無所謂,我一直有這樣的想法,我覺得為自己的愛人付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儘管我身邊的姐妹也說我傻,他們覺得我不應該這樣,他們覺得談戀愛的時候就應該男人付出,而不是女孩子傻傻的付出,那時候我覺得他們不懂得愛情,我覺得如果他們遇見一個自己愛的人,肯定會理解我。
後面我跟學長都大學畢業了,畢業之後,我們一起去大城市打拚。後面他為了更好地發展,然後就申請調到分公司,分公司在其他城市,說實話,我是不樂意,我覺得情人就應該呆在一起,但是他很想去分公司,他說男人要以事業為重,如果沒有事業的話,男人會很自卑的,因為他說了這樣的話,我也只能支持他,於是就同意他去分公司了,他去分公司之後,我們就過着異地分居的生活,剛開始的時候,他每個星期都回來看我,每次他回來看我的時候,我們就會去吃好吃的,還會去看電影,後面他說工作太忙了,然後一兩個月才回來看我一次,我心裏有怨言,但是也不敢說出來,我害怕說出來的話,我們兩會鬧矛盾。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我們也在一起八年了,於是我就跟他提結婚的事情,因為我也30多歲了,我不能耗下去了,如果他不願意結婚的話,我就跟他分手,我跟他提結婚的時候,他馬上就答應了,我當時真的很開心,於是我就去張羅結婚的事情,我知道他也沒有什麼錢,所以我也不要求什麼彩禮,他象徵性的給幾千塊錢就行了,當然我家也會陪嫁東西,不會讓他白白給這個錢。
我打算跟他先去領結婚證,然後選擇吉利的日子辦婚禮,去領證的那一天,我真的非常開心,我早上5:00就起來了,然後很認真地化了一個妝,還穿上了我最喜歡的裙子,後面我跟他去到了民政局。
那天很多人來領證,民政局門口排了很長的隊,我害怕他太辛苦,然後我就自己去排隊,我讓他在大樹底下的那個長椅上等我,等叫到我們了,我再叫他過來。
後面他走出去了,我以為他去接電話,所以我也沒問他,他出去了大概半個小時,我找不他,然後我就去門口看, 我還向門衛詢問情況,門衛看了照片之後非常激動,然後對我說:「姑娘,這個男人嫁不得,如果你跟他結婚了,你以後肯定會後悔的,剛剛有個女孩子來找他,他們兩人動作很親密了,我聽那個男人對那個女孩說,他是被逼無奈才結婚的,他還說以後要離婚,然後娶那個女孩。」
聽那個門衛說完之後,我覺得特彆氣憤, 後面我找到男朋友了,他在民政局門口的一個拐角,而且那個女孩還在他旁邊,他抱着那個女孩子,我打了我男朋友一巴掌,然後生氣的離開了,我真的沒想到,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