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零後,八一年生人,我的故事要從我幾歲的時候說起。
我父親是個脾氣很暴躁的人,愛喝酒,喝多了就撒酒瘋,打我媽也打我,平時稍有不順,也是拎起東西就來,我媽是個農村婦女,特別能隱忍,就這樣一直挨着揍,過到我十五歲。
叛逆的年紀,再加上家裡沒有一個好的環境,導致我不願意回家,就和小同學一起出去打遊戲,因為逃學,我竟然意外地撞到了我爸很親昵地摟着一個別的女人,我告訴了我媽,當晚我就質問了他,我爸頓時來了火,拎着板凳一下子砸在了我媽的後腦上,我媽當場昏迷。
我忍無可忍,和我爸打到了一起,小腿肚子給他一爐鉤子燙穿,也正是為如此,我媽才下定決心離婚。她是從農村嫁過來的,沒文化,也沒工作,就靠賣冰棍供我念書,我懂事的也比較早,知道家裡的情況,初中還沒畢業就不念了,那時候我最大的念頭就是賺錢,讓我媽過上好日子。
可我媽還想讓我上學,她這一輩子就吃了沒文化的虧,我說不過她,最終在十七那年春天留下一張紙條出走了,我知道她心裏肯定難受,可我也不想再讓她受苦出去賣冰棍,就跑去飯店打工當服務生,後來因為做事認真,幾年後被提拔當了經理,我和女友就是那時候認識的。
她也在飯店當服務員,我對她比較照顧,慢慢的就熟了,但是真正發展是在半年後的一天,她被一個喝醉的流氓調戲,嚇得直哭,服務生看到了就來喊我,我聽到立即沖了進去,當時看到她的衣服都被扯開了,頓時就冒出了火,我仗着年少氣盛,拎起酒瓶子打在了那個流氓的腦袋上,同時也為自己的魯莽付出了代價。
我被派出所抓走,拘留十五天,我們倆都丟了工作,後來又遭到了對方報復,我左手被砍掉了一根手指,手背上也多了一條蜈蚣般的疤,不禁心灰意冷,我媽知道後就勸我,我總算振作,想去別的酒店應聘,但是此一時彼一時,現在的經理都需要學歷,幹什麼都是干,慢慢的我也想開了,又去找了個裝卸的活,她對此很是自責,就經常去看我,後來我們倆就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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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已經二十五歲了,我媽就勸我,說倆人要是不錯就早點結婚,但是她年紀小,才二十二,她父母也不是很待見我,每次去都愛答不理的,好在她對我還算不錯,我們倆分分合合的處了兩年,她還是說服她父母嫁給了我。
婚後我更加的努力,生怕自己對不起她這份感情,卻因為沒有文憑干不到什麼好活,她不一樣,年輕漂亮,還是職高畢業的,後來去了一家公司做文秘,很快我就發現我和她之間出現了代溝,她接觸的人都比較上檔次,我接觸的都是工人,聽她談那些高端牌子,我猶如鴨子聽雷。
為了不和她脫軌,我開始關注品牌,關注鞋包,但是距離還是很快拉開了,她不再像以前那樣對我噓寒問暖,每天回來都是各種找事,稍微有一點不順她心思的就發火發脾氣,我媽帶着土雞蛋特意來給我們送,卻被她幾句話就趕了出去。
看着我媽紅着眼睛坐在客車裡跟我擺手,我真的是忍不住了,我和她吵了一架,但卻沒敢說出離婚兩個字,她氣得回了娘家,第二天丈母娘就上門罵我,說的特別難聽,還把我家鍋給砸了,反正都是我的不是。
我不能和她動手,只能幹憋氣,然而還沒過上三天,丈母娘又帶着堂小舅子來了,非逼我離婚,我被鬧得身心俱疲,決定和她談一談,她很平靜,那張臉也比以前更艷麗了。
她說咱們不是一路人,還是別硬在一起過了,我接受不了,我還是很愛她的,我哀求她留下,我以後會賺更多的錢,她很冷淡,對我說根本不是錢的事,我其實從來都沒愛過你,嫁給你就是看你可憐。
真的,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句話比這個更惡毒,我當時只覺腦袋裡一片空白,等我反應過來,她已經走了,話都說到這個份上,我不可能再纏着她,就凈身出了戶,沒多久我才知道她早就和她們單位的一個經理好上了。
我再次心灰意冷,在家裡躺了一個多月,後來我媽病了風濕嚴重,我這才想起自己的初衷,又重新振作了起來,結婚後我就沒留過錢,都交給她,導致一分沒有,只得重新開始,直到一年後我才真正的迎來的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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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的房子拆遷,我們家房子雖然破,但是面積大,我得了二百多萬,之後就開了手機店,那時候智能手機剛剛興起,品牌還沒建立起來,賣山寨貨賺了一筆錢,之後我又開了兩家分店,日子終於好了起來。
沒多久我認識了新女友,她長得不算漂亮,但卻很踏實,認識我的時候也不知道我是做什麼的,我就一直騙她我在手機店裡打工,她信以為真,經常過來幫我打掃衛生,後來我們就正式的處上了,得知是我的店,她也沒有多高興,說是看上了我這個人。
她真的特別善良,對我媽的照顧更是無微不至,我媽對她也是喜歡的不得了,自己有點錢不舍花都買她愛吃的,有人說善良的人是相互的,真的就是那樣,她也同樣記得我媽的喜好,每次開資都給我媽東西。
另外還有一點我們比較相似,都是單親,她剩下一個老父親,不是很會說話,但是心眼好使,我第一次去他家的時候是冬天,早晨起來穿鞋卻是暖和的,她笑着她爸給我放暖氣上的,十幾年缺失的父愛讓我一下就找到了,我想她可能也把我媽當成了自己的媽。
然而,就在我們準備談婚論嫁的時候,我前妻忽然找來了,說要和我復婚,我根本不可能同意,她就開始糾纏我,去我店裡找,又去我女友的單位找,鬧的滿城風雨,好像我多對不起她似的,之後更是各種賣慘哭窮,死賴在我的店裡。她媽也跑來找我媽,又是賠禮又是哭,但是在我們看來這一切都很可笑。
我媽告訴我,人不能喪良心,我現在的女友對我這麼好,我可不能拋棄她,我當然不可能拋棄現在的女友,我把前妻叫出來,一見面她就開哭,說當時年輕不懂事,讓我原諒她,後來我才知道她跟那男的幾年,就得到些衣服,後來讓人老婆給堵到家打了一頓,班也丟了,還弄得臭名遠揚,知道我現在混得不錯,就回來了。
我很慶幸自己不再是當年的軟弱性子,對她的表演只當笑話去看,一個星期後,我就和現在的女友訂婚了,現在我已經將近四十歲了,這些年也有過低谷,也站上過巔峰,但是我始終都感激我現在的老婆,她真的是看上了我這個人,無論我什麼樣,她都不離不棄地陪着我,我們倆孕育了一個孩子,也送走了兩個老人,賺的錢算不上大富大貴,但卻完美地詮釋了什麼叫做細水長流,知足而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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