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贛縣城區初中學校七年級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對象

(一)公辦初中學校

1.目前在贛縣城區公辦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下同)就讀六年級,2025年秋季申請在贛縣城區公辦初中學校(含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下同)七年級就讀的學生。

2.目前在贛縣城區之外的小學(含贛縣區實驗學校)就讀六年級,2025年秋季申請轉入贛縣城區公辦初中學校七年級就讀且符合城區公辦初中學校轉入條件的學生。

(二)民辦初中學校

贛縣城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贛縣區實驗學校)不設學區,原則上與城區公辦初中學校七年級同步招收贛縣區範圍內常住家庭人員子女。在完成此範圍入學需求基礎上,若在該校批複的辦學規模上限內仍有學位,則可再招收贛州市中心城區其它區域常住家庭適齡子女。

二、招生計劃

綜合城區常住人口、學校辦學規模、學位供給等因素,2025年秋學期,贛縣城區各初中學校七年級開設班級預設如下:

贛縣二中22個班,贛縣四中26個班,紅金實驗學校初中部12個班,思源實驗學校初中部10個班,梅林中心學校初中部3個班,贛縣八中12個班,贛縣區實驗學校(民辦)初中部6個班。

以上開班計劃僅為預計,最終以實際需求且複審通過的人數為準按標準班額(每班不超過50人,含50人)調整開班計劃。各校招生入學聯繫電話見附件1。

三、招生學區

(一)學區界定

1.學區以學生本人的戶籍地址或父(母)名下的不動產證(含房產證,下同)房產地址為依據確定,即城區戶口類城區房產類生源為學區生源

2.經商務工類、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類生源(指學生本人不是梅林鎮戶籍,但父母在梅林鎮經商、務工或生活,且名下沒有不動產證房產,下同),不納入學區界定範圍,該類生源為非學區生源。若申請就讀學校的學區生源已滿(或超出)學位,則此類生源由區教體局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調劑就讀學校。

3.政策優待類生源不納入學區界定範圍,該類生源由區教體局根據招生入學優待政策妥善安排。

4.學生本人為梅林鎮戶籍且其父(母)在梅林鎮有不動產證房產的,以學生父(母)的不動產證房產地址確定學區;學生父(母)在梅林鎮有多套房產的,僅能選擇一處房產作為學區依據,且一旦確定就讀學校後,初中畢業前原則上不得以居住地變動為理由申請在城區公辦初中學校之間轉學。

5.學生本人為梅林鎮戶籍且其父(母)在梅林鎮無房產的,以學生本人的梅林鎮戶籍確定學區,且一旦確定就讀學校後,初中畢業前原則上不得在城區公辦初中學校之間申請轉學。

(二)學區劃分

各校招生學區範圍見附件2,具體區域詳見學區劃分示意圖。

四、關於「長幼隨學」

(一)為落實省、市「長幼隨學」政策,若某學生申請就讀城區某公辦初中學校,其同胞兄姊已在該校就讀,入學報名時可申請「長幼隨學」,同時要在入學平台上傳已在該校就讀的同胞兄姊的紙質學籍表(由所在學校打印提供並蓋章)。

(二)對申請「長幼隨學」並經審核後屬實的學區生源,可優先安排其在同胞兄姊所在初中學校就讀。

(三)對申請「長幼隨學」但不納入學區劃分範圍、統籌安排入學的非學區生源,若其申請就讀的初中學校學位不足,為方便家庭同校接送,則按「長幼隨學」原則將該家庭多個孩子調配到學位相對寬鬆的城區初中學校同校就讀。

五、預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預報名方式

根據省、市「一件事一次辦」政務服務要求,所有入學、轉學對象,均需通過贛縣區「入學一件事平台」(即「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進行線上申請核辦,登錄方式見本方案第七條說明。

(二)預報名時間

2025年6月22日上午6:00至2025年6月24日23:59

六、入學申請材料及就讀學校安排

(一)政策優待類

1.軍人子女。包含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等,須在「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上傳《贛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贛市府發〔2023〕10 號)規定的有關證明,根據意願就近就便安排就讀學校。

2.國家綜合性救援人員適齡子女。按《江西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贛應急字〔2019〕49號)等規定,須在「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上傳有關證明,根據意願就近就便安排就讀學校。

3.贛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贛州市人才政策清單(2023年修訂版)》(贛市才字〔2023〕9號)規定的贛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須在「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上傳有關證明,結合意願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4.贛州高新區企業人才子女。贛州高新區企業人才子女按有關規定,須在「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上傳由贛州高新區企業綜合服務中心核定的相關佐證,結合意願及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二)城區戶口類

1.學生本人為梅林鎮戶籍且父母在梅林鎮有不動產證房產的,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戶籍和父母房產信息為準(無須提供戶口本、房產證等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到父母確定的房產地址對應的學區學校就讀。

2.學生本人為梅林鎮戶籍但父母在梅林鎮沒有不動產證房產的,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戶籍信息為(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或在平台上傳原件照片),到學生本人戶籍地址對應的學區學校就讀。

(三)城區房產類

1.學生本人不是梅林鎮戶籍但父(母)在梅林鎮購買不動產證房產的,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父(母)房產信息為準(無須提供戶口本、不動產證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到父(母)的房產地址對應的學區學校申請就讀。

注意:非住宅用房(如商業公寓、工業和辦公用房、閣樓、地下室、車庫等)不作為入學申請依據

2.學生本人不是梅林鎮戶籍但父(母)在梅林鎮享受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保障性住房信息入住為準(無須提供戶口本、保障性房租賃合同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到父(母)的保障性住房地址對應的學區學校申請就讀。

3.學生本人不是梅林鎮戶籍但父(母)在梅林鎮購買小產權房(含自建房、返遷房、安置房)的(無須提供戶口本、房屋購買協議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該層住房的自來水(或天然氣)開戶名(須顯示自來水或天然氣用戶名與學生父母姓名一致)為準,到父(母)購買的小產權房地址對應的學區學校申請就讀。

4.學生本人不是梅林鎮戶籍但屬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需寄居的,須提交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憑證和收養人證明,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收養人不動產證房產信息為準(無須提供雙方戶口本、收養人房產不動產證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到收養人房產所在學區學校申請就讀。

(四)城區經商務工類

1.城區經商、辦廠(企業)人員子女

學生本人不是梅林鎮戶籍但父(母)在贛縣梅林鎮範圍內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經商或辦廠的贛縣區戶籍學生,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父(母)工商營業執照信息無須提供戶口本、營業執照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但要上傳至少三個月的法人賬號交易流水佐證),可申請在城區公辦學校申請就讀;若申請就讀學校無剩餘學位,則統籌調劑到仍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2.城區企業(個體工商戶)務工人員子女

學生本人不是梅林鎮戶籍但父(母)在贛縣梅林鎮範圍內的企業(工廠)或個體工商戶(店鋪)務工,且務工單位為學生父(母)繳納了社保的贛縣區戶籍學生,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父母社保信息為準(無須提供戶口本、務工單位繳納的社保對賬單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可申請在城區公辦學校申請就讀;若申請就讀學校無學位,則統籌調劑到仍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五)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類

本方案所說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指的是學生本人或學生父(母)戶口登記在外省、本省外縣,且在贛縣公安部門辦理了居住證,居住證核定地址位於贛縣梅林鎮範圍內的,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大數據自動查詢的父母或學生本人居住證信息(無須提供戶口本、居住證等原件或在平台上傳相關原件照片),可申請在梅林鎮公辦學校申請就讀;若申請就讀學校無學位,則統籌調劑到仍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七、招生流程及時間

(一)線上預報名(6月22日-6月24日

1.學生家長用微信或支付寶「掃一掃」,進入「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選擇相應端口(已在贛縣城區公辦小學就讀六年級的學生選擇「初中新生入學」;其它的選擇「初中轉學」端口),再結合家庭情況選擇相應類別,選擇意向學校,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2.凡申請轉學的,需同時上傳一份已蓋原就讀學校公章的紙質學籍表。

3.若信息填報失誤,家長可在預報名期間點擊「修改信息」進行修改,重新提交。

(二)線上審核(6月25日-6月29日

1.大數據自動審核。若平台填報信息後,立即顯示「大數據審核 信息審核駁回」,則說明填報信息有誤或不符合該校入學條件。

2.學校工作人員審核。對平台大數據審核已通過的入學申請,則進入人工審核階段,由入學申請學校的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各生源類別的審核具體安排如下:

(1)6月25日-6月26日,進行政策優待類、城區戶口類、城區房產類等三類生源的初審、複審。

(2)6月28日-6月29日,由各學校工作人員對城區經商務工類、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類兩類生源進行審核。

3.審核結果查詢。在學校進行初審、複審後,家長可掃碼或自主進入「支付寶」的「贛服通」小程序,選擇「一件事專區」,點擊「義務教育入學一件事」下方的「立即辦理」,選擇辦理地區為「贛州市」「贛縣區」,進入「贛縣梅林鎮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點擊「進度查詢」,查看審核進度、審核結果。

(1)若線上初審沒有通過,則顯示「人工審核 信息審核駁回」,則說明填報信息有誤或不符合該校入學條件,請家長及時電話諮詢申請入學學校的招生聯繫人,或親自前往申請入學的學校進行現場諮詢,了解具體原因(提醒:在平台反覆提交無效)。

(2)若線上初審通過後,顯示「信息審核通過」,需等待學校進行複審。

(3)顯示「複審通過,預錄取」,則表明複審通過,已確定可在該校就讀。

(三)統籌調劑(6月30日前

1.若某公辦學校申請入學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則確保政策優待類生源、學區生源在該校就讀;非學區生源(經商務工類、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類)則須統籌調劑,調劑辦法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合理制定,報區教體局核定後實施(若城區公辦學校均已無學位,則申請轉入的非學區生源須在戶籍所在鄉鎮學校就讀)。

2.城區民辦學校(贛縣區實驗學校)生源不設類別,學生自主報名,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則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四)統籌安置(8月25-8月26日

對符合城區公辦初中學校七年級入學條件但因各種原因沒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學位申請,或已申請但對材料審核、安置學校存在異議等的情況,集中核定處理,對符合條件的進行統籌安置。

八、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以校為單位實行責任負責制。各學校在本方案基礎上,要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學方案,並通過合適方式向社會公告。招生入學預報名及信息審核期間,學校要在方便群眾辦事的位置設立好校內便民諮詢、業務受理、現場審核等崗位,及時受理預報名期間需現場解決的群眾疑難問題,確保工作運行平穩有序。

(二)「贛縣梅林鎮新生入學預報名系統」將共享公安戶籍、不動產、住建等大數據信息,信息核查將在平台自動校驗。凡未在「贛縣城區教育大數據服務平台」系統申請並填報信息,視為該學生沒有在城區學校就讀的意願。

(三)申請在贛縣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的,一名學生僅能到其中一所學校預報名,重複報名者無效。不符合城區學校入學條件的轉入申請對象,將駁回其申請。

(四)為落實「陽光招生」政策要求,各學校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若發現審核人員、管理人員在招生入學過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等違規行為,將嚴肅追責問責。

招生入學監督(舉報)電話:

0797-4437300(教育股)

0797-4488710(黨群工作股)

附件1:贛縣城區初中學校招生入學聯繫電話.pdf

附件2:贛縣城區初中學校招生學區範圍.pdf

附件3:贛縣城區初中學區劃分示意圖.pdf

贛州市贛縣區教育體育局

2025年6月17日

源:贛州市贛縣區教育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