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一幹部被公訴!一小學校長被逮捕!安徽最新反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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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檢察院網站3月27日消息:日前,六安市霍山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志剛(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志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志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安徽紀檢監察網1月23日消息:日前,經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紀委監委對霍山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志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對抗組織審查,隱匿轉移贓款;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在開發區任職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收儲企業資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借款、征遷補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李志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六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志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六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霍山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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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檢察院網站3月27日消息:2025年3月26日,鳳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鳳陽縣實驗小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王勇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 | 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滁州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