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擬調整配售型保障房申請條件 學歷放寬至非全日制研究生

6月24日,杭州政府官網發佈《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採集採納情況。採納的意見主要包括:將省級人才納入保障範圍的建議;將各類人才家庭主申請人學歷從全日制研究生放寬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建議;採納調整單身年齡限制的建議等。

2024年4月30日至5月31日,《杭州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杭州政府官網公布信息顯示,共收到意見建議194條,主要關於准入條件、房產核定、戶型標準、申請配售、回購價格、保障銜接、公租房出售、封閉管理、使用限制、回購情形等內容。

內容顯示,關於准入條件類意見:未採納對在杭穩定就業並多年繳社保,但不屬於各類人才的非杭戶籍家庭開放申請的建議,未採納的理由是:目前,保障性住房按照解困優先、人才優先的原則供應,主要保障戶籍家庭和各類引進人才家庭,後續再根據實際需求和房源供應情況進行調整。

關於保障性住房戶型標準類建議:採納要求明確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群體的戶型面積標準的建議。未採納要求根據需求選擇戶型,不限定人口與戶型匹配等建議,理由:保障性住房具有保障屬性,國家相關政策明確要求合理確定城鎮戶籍家庭、企業引進人才等不同群體的保障面積標準。

關於回購價格類建議:未採納降低折舊率、取消折舊因素等建議,理由:房屋使用過程存在損耗,回購價格考慮折舊因素較為合理。

關於保障銜接類建議:未採納公租房承租家庭在保障性住房交付時騰退公租房以及享受各類補貼的家庭自保障性住房交付次月起停止發放上述補貼的建議,理由: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各類補貼均屬於住房保障政策體系,為確保保障資源的公平善用,提高保障資源流轉率,明確各類保障資源不得重複享受,需在簽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合同前退出。

關於公租房出售類建議:未採納將公租房作為保障性住房房源進行配售的建議,理由:根據目前國家關於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體系定位,公租房只租不售。

關於封閉管理類建議:未採納要求針對引進人才家庭取消封閉管理,參照現有人才共有產權房政策進行回購和上市的建議,以及要求保障性住房允許上市,可以設置一個較長時間的封閉期的建議,理由:國家相關政策明確要求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

關於使用限制類建議:未採納要求明確保障性住房不得用於出租的建議,理由:國家相關政策未設定限制出租的規定。

關於回購情形類建議:採納個人離職、被裁員等情況不強制回購,由個人自主選擇是否回購的建議。

中指研究院華東大區常務副總高院生表示,配售型保障房主要面向城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各類引進人才群體,其中住房困難家庭需同時滿足杭州市區戶籍、在市區無房、年滿30周歲等條件;引進人才家庭需滿足人才認定標準、繳納社保、市區無房等條件。配售型保障房在解決住房問題的同時,也是人才房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迎合當前人才政策傾斜導向,將助力杭州吸納更多優秀人才安居。

區別過往經適房滿一定年限便可入市交易的政策,此次配售型保障房強調封閉式管理,杜絕套利、變現空間,但管理辦法中明確不限制租賃使用,不排除有申請人考慮出租的可能。

據公示,杭州2024年將籌建配售型保障房不少於6000套房源。高院生認為,配售型保障房作為三大工程的主要內容之一,將重點解決困難家庭及人才家庭的住房需求,從政策細則來看,配售型保障房延續了人才共有產權房的相關執行規範,在戶型標準、准入標準等均有相似之處,此次細則的落地,將加快推進杭州保障房體系的建設,助力吸納更多優秀人才入杭。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