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彥淖爾市2025年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網報志願和招生錄取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統籌資源,科學調配。充分整合全市教育資源,實施生源統籌調配機制,優化生源布局,促進區域教育均衡發展。
(二)規範普高招生秩序。嚴格落實普通高中統一招生政策,強化招生計劃管理,規範招生流程,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創新中職招生模式。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堅持以統招為主、自主招生為輔的原則,拓寬招生渠道,增強招生靈活性,滿足多樣化人才培養需求。
二、網報志願
(一)網報時間安排
1.模擬網報時間: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8:00
2.正式網報時間:
(1)提前批次:7月14日9:00-11:00
(2)特長生批次:7月14日9:00-11:00
特長生批次補報志願:7月14日12:00公布未完成特長類招生計劃學校的空餘計劃。7月14日下午15:00-17:00未被錄取的特長類考生可補報志願。
(3)跨旗縣區招生批次:7月14日15:00-17:00
(4)普通高中學校批次:7月15日9:00-7月16日17:00
(5)中等職業學校批次:7月17日9:00-7月18日17:00
3.錄取結果查詢:
(1)提前批次:7月14日15:00開始
(2)跨旗縣區招生批次:7月14日18:00開始
(3)特長生批次:7月14日18:00開始
(4)普通高中學校批次:7月17日10:00開始
(5)中等職業學校批次:7月20日10:00開始
(二)考生志願填報
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全部實行網報志願。推薦考生使用計算機登錄巴彥淖爾教育網(http://jyj.bynr.gov.cn),進入「巴彥淖爾市中考專欄」點擊「中考服務平台入口」進行志願填報(計算機填報志願推薦使用火狐瀏覽器、google瀏覽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或ie10版本以上瀏覽器);考生使用手機端口可通過「蒙速辦app」首頁「中考服務」進行志願填報。
(三)填報志願流程
1.在系統用戶登錄頁面上輸入用戶名(考生身份證號碼)、用戶密碼(初始密碼為「25」開頭的11位考生號),並輸入頁面上顯示的驗證碼(四位小寫字母或數字)。輸入無誤即可進入中考服務平台系統主頁。
2.考生首次進入「中考服務平台」,必須修改本人密碼且妥善保管,並保存至錄取結束,考生因密碼保管不當導致信息泄露或志願篡改等不良後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填報志願過程中,中考網報系統將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報志願的實時排名信息及填報學校當前批次招生計劃,考生可根據本人所填報志願的計劃數、實時排名信息、市教育局官網公眾號公告及時填報或調整志願。
4.普通高中學校批次志願填報採取分時分段填報的方式,不同分數考生的網報志願時間不同,相對高分段考生先填報,相對低分段考生後填報,每分段結束後該分段考生無法再進行志願填報。
普通高中學校批次補報志願:普通類高中學校採取分段補報志願的方式。15日下午14:00-14:50、16日上午8:00-8:50、16日下午14:00-14:50時間段為之前各時間段未報志願或未被錄取考生補報志願的時間,各分段補報志願只進行一次,錯過補報志願時間段導致未被相應批次學校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具體時間安排將在每次網報志願之前的「系統公告」中說明(同時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官網公布)。
網報結束後,考生只能查詢志願填報結果而不能修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願、撤銷志願或補報志願。考生須根據相關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志願。
5.考生在規定時段可修改所填報的志願,錄取時以最後一次修改的志願為準。
6.所有考生網報志願時,須填報兩個中等職業學校志願、每個學校選擇兩個專業。中等職業學校志願僅作為考生在普通高中學校批次錄取結束後,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情況下的職高錄取依據,不影響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結果。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參與填報中等職業學校批次,並修改之前參與普通高中學校批次錄取時填報的中等職業學校志願。
三、最低分數控制線
(一)市教育局根據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和報考人數,劃定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
(二)市教育局根據普通批次錄取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普通批次錄取學校分招最低分數控制線。
(三)7月13日前市教育局公布普通高中學校最低分數控制線和普通批次錄取學校分招最低分數控制線。
四、錄取辦法
普通高中學校志願填報按照提前批次、特長生批次、普通高中學校批次、中等職業學校批次順序依次進行。普通高中考生每批次只能填報其中一個志願,被上一批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下一批次志願的填報,即被提前批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特長生批次和普通高中學校批次志願的填報,被特長生批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中學校批次志願的填報。未被上一批次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填報下一批次志願。各批次均實行網絡填報志願、網絡錄取,中考網報系統將根據考生所報志願及招生計劃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一)提前批次錄取
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巴彥淖爾市中學)實驗班面向全市招收135人,以2025年中考總成績(保留1位小數)為依據,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二)自治區示範性高中跨旗縣區招生
巴彥淖爾市第一中學(內蒙古師範大學附屬巴彥淖爾市中學)、杭錦後旗奮鬥中學可面向所在地外旗縣區招收20人;臨河區第一中學可面向所在地外旗縣區招收30人,為扶持辦學條件薄弱旗縣,臨河區第一中學面向磴口縣定向招收10人。跨區域招生計劃定向分配至各旗縣區,以2025年中考總成績(保留1位小數)為依據,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跨區域招生未招滿的空餘招生計劃,調劑至該學校統招計劃。
(三)特長生批次錄取
1.特長生測試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招生學校將入圍名單及測試成績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官網公示。
2.特長生錄取依據為中考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結合,即中考成績與專業課測試成績按比例相加後,按填報志願由高到低錄取。
特長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考生中考成績/中考總分×100×40%)+(考生專業課成績×60%)。特長生只能填報參加過特長生測試的學校。
3.凡參加特長術科考試的考生,應於規定時間內進行網報志願。特長生只能填報參加過術科測試的學校。
4.特長生批次分上下午兩個階段。上午(9:00—11:00)第一階段全部填報完成後,中午(12:00)進行錄取結果統計並公布剩餘計劃。下午(15:00—17:00)進行補錄。補錄後仍未完成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其剩餘計劃調至該學校統招計劃。若上午(9:00—11:00)已完成所有特長生招生計劃,則下午(15:00—17:00)不再安排補錄。
5.嚴禁任何學校或個人私自承諾錄取特長生,凡在特長生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該學生特長生錄取資格,並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四)普通高中學校批次錄取
按照教育廳中考錄取相關要求,2025年繼續實行公民同招、普職同招、統分同招。各普通高中學校統招、分招同時進行,考生填報志願學校後,可實時查詢當前排名,排名顯示為統招排名(在本旗縣區所有填報當前志願學生中的排名)和分招排名(在所在初中學校所有填報當前志願學生中的排名),中考網報系統將實時顯示當前時段各普通高中學校剩餘招生計劃數。
1.統招生。根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學生志願、中考成績統一划線招生。統招生名額包括「跨區域招生」名額。
2.分招生。「分招生」招生對象為具有巴彥淖爾市初中學籍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內教發〔2014〕7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預定目標,按初中學校該屆畢業生初一年級報建的電子化學籍人數計算,多不增、少不減,分配到本旗縣區內的初中學校。
2025年中考,優質普通高中面向原民族語言授課學校設置統招、分招生計劃,按照相同錄取規則招收原民族語言授課學校考生。
(五)中等職業學校批次錄取
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志願填報,並自主選擇是否服從調劑。系統將按照考生成績及志願由高到低錄取。
(六)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
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招生錄取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在中考網報志願與錄取工作完成後進行。由於中考網上報考工作於7月20日前結束,有意報考「3+2」的學生,可先報考中職學校併到校報到,如被「3+2」院校錄取,按照規定憑有效證明,錄取學校無條件全額退還所收取的一切費用。
五、工作要求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報志願,嚴禁強迫考生報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學校的行為;嚴禁違背考生意願,代考生填報或擅自更改考生填報的志願;如有違反,一經查實,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法紀責任。
(二)考生填報志願前須全面了解有關招生學校的辦學情況、招生章程和收費標準,以及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規定,根據自身條件認真填報志願。建議考生到學校填報志願。
(三)每個學生只能被一所學校錄取。被正式錄取的學生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學校註冊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四)各旗縣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負責轄區內各學校志願填報工作的整體組織與協調,妥善處理考生志願填報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各初中學校負責組建本學校網報志願輔導隊伍,組織考生學習有關中考招生政策,為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願服務,並幫助考生解決在志願填報中出現的實際問題。
六、諮詢聯繫電話
(一)市教育局聯繫電話
普高類政策解讀和諮詢服務:7917574,7800629
職高類政策解讀和諮詢服務:7900061
(二)各旗縣區聯繫電話
臨河區教育局:7809850,7809833
烏拉特前旗教育局:3606620
烏拉特中旗教育局:7978656,7978571
五原縣教育局:5237618,7963456
杭錦後旗教育局:6625856,2611582
烏拉特後旗教育局:4910527,4910525
磴口縣教育局:4212822,4217450
(三)各民辦學校聯繫電話
巴彥淖爾市衡越實驗中學:15024892270,18447183515
臨河區鴻文實驗學校:15048581119
來源:巴彥淖爾市教育局
編輯:喬鴻
校對:王婷
初審:石政勇
審核:呂園
監審:王劍
終審: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