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2.報廢車上路危險大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使用的時間長,可能會出現機件老化、機件不良等問題,而且車輛沒有通過安全技術的檢測,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為己為人,車主切勿駕駛報廢車上道路行駛。
3.連續3個年審周期沒年檢則強制報廢
依據《機動車強迫報廢規範》規則:在查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查驗周期內未獲得機動車查驗及格標記的機動車該當強迫報廢。車輛被強制報廢再駕駛上路的,對於駕駛人將處以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資格的嚴厲處罰。
注意事項:連續3個年審周期並不一定是3年,這個主要根據車輛的實際檢驗周期來算的,像那些超過15年的,半年一次查驗周期,要是車主連續3次(即1年半時間內)沒有去年檢,那麼也將強制報廢!
來源:陝西金誠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汽車分類資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