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63周歲,可申請恢復!

春節後

是報考駕駛證的小高峰

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已於2025年1月1日實施

申領政策有哪些改變?

一起來看

👇🏻

關於初領和增駕的車型

1、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可以申請准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2、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

可以申請增加的准駕車型為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輕型牽引挂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

必須通過增駕才能取得駕駛資質的車型為:大型客車、重型牽引車、中型客車、輕型牽引挂車;如果是接受全日制駕駛學習教育的學生則可以初次申領大型客車、重型牽引車准駕資質。

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

2、申請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3、申請輕型牽引挂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4、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3周歲以下

5、申請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63周歲以下

6、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准駕車型的,在22周歲以上,63周歲以下

7、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准駕車型的,在19周歲以上,63周歲以下

網友提問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修訂後,前期持有A、B類駕駛證,年滿60周歲後已辦理降級的,現在可以申請恢復嗎?

答案是可以。

對於曾持有AB類、M、N、P准駕車型的駕駛人,屬於以下情形的,支持免試恢復原准駕車型駕駛資格:

· 年滿60周歲已辦理超齡換證業務的

· 57周歲以上因年齡原因已辦理自願降級業務的

· 年滿60周歲只持有輪式專用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准駕車型被註銷駕駛證的。

可在未滿63周歲前申請恢復原准駕車型,且駕駛證不存在被吊銷、註銷、撤銷以及記滿12分等情形,經系統核准通過的,無需體檢、免於參加考試,自動恢復原准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重新製作駕駛證,恢復的駕駛資格截止日期不得超過准駕申請年齡條件上限。對於年齡已滿62周歲的,可合併辦理延長原准駕車型駕駛資格期限。

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1、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2、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以及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4、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5、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6、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7、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超員、超速、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8、因本款第四項以外的其他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9、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10、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1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未滿十年的。

12、三年內有代替他人參加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行為的。

1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八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關於報考駕駛證

更多注意事項速速了解

👇🏻

報考駕駛證要攜帶哪些資料?

2019年起,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範圍內,實行一證通考,摩托車自2020年起實行。只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原件進行信息採集就可以了。

如何選擇駕校?

首先要選擇有正規資質的駕駛培訓機構,具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這是判斷駕駛培訓機構合法性的基本標準。

最好能現場考察訓練場地是否規範、安全,並且設施齊全。車輛破舊、教練員不專業、訓練場地不規範,都無法保障培訓質量。

繳費前要仔細閱讀並理解合同條款,特別是培訓課時、退費等關鍵信息,確保合同中沒有不公平的條款,比如不合理的退學費用或強制消費。

在這裡給大家提個建議,可以就近選擇,交通方便,才能有堅持訓練的動力。

殘疾人可以學駕照嗎?

符合法律規定的身體條件,殘疾人也可以學駕照

辦理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業務時,提交的身體條件證明應當由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身體條件證明自出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各地公安交管部門會在互聯網服務平台公示轄區內可以出具有關身體條件證明的醫療機構名稱、地址及聯繫方式。

轉 發 擴 散

審核:黃 成

校審:王 瀟

編輯:嚴楊莉

來源:江蘇交警

-❖ 轉載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