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多個職業資格證認定被取消,其中包括攝影師證。
技能的全面性是未來攝影師的重要素質要求。即便是專業的攝影,攝影師也要應對不同的拍攝環境的拍攝,這就需要攝影師技術的全面性。一專多能是未來攝影師的基本要求。攝影培訓也需要與時俱進在專業培訓的同時培養學員的綜合素質。
攝影師證是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根據國家勞動保障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國家規定有數百個工種必須持證上崗,攝影師屬於其中的一項,職業攝影師證是勞動者從事相應職業的憑證,作為勞動者就業上崗和用人單位招收錄用人員的主要依據,在全國範圍內通用。並可憑證在工作中享受等級待遇。
攝影師證等級
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初級、中級、高級、技師級、高級技師級五個等級。攝影師證分為:初級攝影師、中級攝影師、高級攝影師、攝影技師和高級攝影技師 (攝影高級技師)五個等級。
(一)初級攝影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經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一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二)中級攝影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攝影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