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在「充分懂得和理解孩子」的大的教育理念下,我們很在意孩子感受,也時時提醒自己要給孩子留面子,盡量不嚴厲斥責、不大聲吼罵。
但其實對於孩子來說,在做事之前就給他立好規則,反而越是能讓孩子感知到安全感。這比起我們總是在孩子「犯錯」後安慰孩子要更重要,因為沒有人希望自己總活在「做錯」事的世界裏。相比起做錯事後的被溫柔以待,孩子更需要的是被肯定,因為越多的肯定越能提升自尊感。
3歲以後的孩子,會越來越在意自尊感。比如說,孩子知道媽媽不願意她吃很多的零食,所以她不選擇在媽媽面前吃,這就是她為了維持自己在媽媽面前的自尊感;同樣的,背地裡吃的時候發現媽媽看到了,會迅速放下,也是因為他不希望在媽媽面前輸掉自尊感。
這其實和孩子們會撒謊是一個道理。對於低齡的孩子,說謊不是人格或品德上有問題,而是他們自我保護機制的一種行為。
寶寶從一出生,就有一種本能——取悅他面前比較權威的那個人。1歲左右還不能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後果,等兩歲以後,孩子可以自己把「飯弄得到處都是」和「媽媽不高興」聯繫起來,為了避免挨訓,他會說「這不是我弄的」。
這其實標誌着孩子大腦進一步成熟,可以用語言來掩蓋行為。要知道6歲以下的孩子很少能分辨幻想和現實的區別。其實孩子4歲前的說謊,很多時候可能就是把自己聽過的故事、看到的事物經過想像說出來而已,帶有明顯的幻想痕迹。
如果他們第一次說謊,我們用放鬆的心情面對,用溫柔的語言了解,用堅定的態度引導,即使今後還會有類似事情發生,也絕對不會成為惡性事件。其實處理孩子說謊的問題,還反映了一種教育的現實問題:我們習慣用非黑即白的思維給孩子的行為貼標籤。
想糾正孩子的「出格」行為,充分了解孩子心理是第一步。
(文章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