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不是給女孩的褒獎,而是束縛、枷鎖和捆綁。
家有女兒,最好的養法,是讓她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
作者 | 小魚媽
那一年,我女兒6歲。
國慶節時,親戚帶着孩子來我家玩。
小男孩五歲左右,正是淘氣的時候,一上來就把我女兒最心愛的變形金剛,扯得四分五裂。
女兒來向我告狀,我礙於面子,想也沒想就告訴女兒:
「你是家裡的小主人,弟弟是客人,東西壞了就壞了,沒什麼大不了的。」
親戚也在一旁搭腔:
「是啊,沒關係的,再說了,女孩子怎麼會喜歡變形金剛?」
女兒眼睛瞬間就紅了,見我沒吱聲,也不敢再說話了。
臨睡時,家裡一片狼藉,我讓女兒把房間收拾乾淨了再去睡覺,女兒不滿:
「弟弟也參與了搗亂的,為什麼他可以不收?」
我雙目圓瞪:
「我已經說過了,弟弟是客人!」
女兒見我發怒,只得默默開始清理玩具。
親戚家的小孩呢,則一邊蹺着二郎腿,一邊吃着薯片看電視——薯片還不斷往地上掉。
女兒幾次張嘴,又看了看我,把嘴邊的話憋了下去。
女兒10歲那年,上小學四年級。
有天她哭着回家,臉上還掛了彩。
她一到家就委屈吧啦地對我說,同學搶她的橡皮,還各種欺負她。
剛巧那天我被領導痛批了一頓,看見女兒畏畏縮縮的樣子,頓時暴跳如雷:
「怎麼他就搶你的,不搶別人的?」
「行了行了,別哭了,寫作業去,只要你學習成績好,以後就不敢有人欺負你!」
女兒一臉錯愕地看着我,小小的她也還不懂,為什麼自己受欺負了,媽媽要發這麼大的脾氣。
是不是我哪裡做得不對?
從此以後,我再沒聽到女兒對我說起學校的事。
從那以後,女兒臉上那種孩童該有的天真與微笑,慢慢消失了。
她走路時開始變得有點駝背,也變得更加沉默了。
這種沉默,在女兒15歲那年到達了頂峰。
我覺得慶幸,因為眼前這個小女孩,再不像從前般有那麼多問題了。
外人眼中的她,品學兼優,是個很有教養的乖乖女。
在學校,她總是任勞任怨地幫老師和同學做各種事情。
她也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條:
每天準時起床早讀,去學校,回家,再也不需要我接送。
她不再像小時候那樣,嘰嘰喳喳吵着和我說起她的幸福和煩惱。
她也不會再對我哭了。
我深感欣慰,養女十幾載,她終於長大了,懂事了,獨立了。
女兒18歲時,考上了遠方城市一所名牌大學。
高考前我曾苦口婆心勸女兒就留在本省,她依舊決絕地選擇了外地學校。
我雖然覺得有些失落,也只是覺得,孩子翅膀硬了,總是要飛的。
臨行前,我照舊百般囑咐女兒,吃虧是福,離家這麼遠,一定要和同學搞好關係。
大學裏,女兒也是宿舍里,脾氣最好的那一個。
整理內務時,她不僅做好自己的那份,也會幫室友把床鋪整理乾淨,平日里,還幫同學打飯、提開水瓶。
有年她參加創意提案比賽,同寢室的女孩竊取了她的創意,拿了第一。
女兒知道了,依舊沒有發脾氣。
她只是更沒日沒夜地學習,希望這些糟心的事情可以自動被過濾。
但是再後來,她發現自己的男朋友,和偷了自己創意的那個女孩走在了一起。
善良的女兒,莫名其妙地就失戀了。
那段時間,她茶飯不思,以淚洗面,但依舊在不停地反省自己。
「一定是我哪裡做得不夠好,他們才這樣對我。」
22歲那年,女兒剛參加工作,跟一個男孩戀愛了。
這件事情,我是從別人口中聽說的。
他們說,看到女兒和那個男孩,在街邊攤上有說有笑地吃烤串兒,兩人手挽手,很是親密。
你永遠不要低估親戚朋友們的八卦能力——男孩的背景,很快就一覽無餘地擺在了我面前:
男孩是單親家庭,父親早早離世,母親帶着他獨自生活。
母親是一所中學的教師,家裡有一個老破小的房子。
男孩沒有固定的工作,偶爾靠打遊戲賺一點外快。
我知道以後,本能地不同意,但女兒為此跟我大吵一架,鐵了心要和男孩在一起。
女兒24歲那年,和那個男孩結婚了,很快就生了寶寶。
之後的日子,果然如我預料般的雞飛狗跳。
男孩一改之前的溫柔體貼,整日沉迷遊戲,對孩子不管不顧。
婆家原先答應買的婚房,也一直遙遙無期。
見女兒好欺負,婆婆還時常藉著看孩子的名義,插足女兒生活中的各種問題。
而對於這些,女兒從沒有計較過。
因為她出嫁前,我曾囑咐她:結了婚就是一家人,不要計較誰做得多誰做得少,到了婆家要懂事,有眼力勁兒,要照顧好自己的家庭。
於是,那個被我捧在手心裏的女兒,只能住在出租屋裡,守着一個成天不務正業的老公,還要面對婆婆的冷嘲熱諷。
有次我去看她,一進門就看見女兒蓬頭垢面在給孩子喂飯,孩子哇哇大哭,女兒慌忙去拿紙巾,又失手打潑了桌上的飯菜。
天可憐見的,母女兩個人,只有一個青菜湯,和飄着些許肉沫的一盤茄子。
我衝進家門,又心疼又憤怒地指責她:
「你看看你,當初非要嫁給他,你看看你現在,過成什麼樣子了!」
女兒也怒了,
「我過成什麼樣不用你管,再說了,我過成今天這個樣子,還不是你害的!」
女兒的這句話,彷彿一個巨大的石塊,把我心上砸出了一個大洞。
我害的,怎麼可能呢?
天底下的母親愛自己的女兒都還來不及,怎麼可能害她呢?
那一晚,我失眠了。
神思恍惚之際,過去的時光清晰地在我腦海里一點點串聯起來,我這才清醒又痛苦地意識到:
女兒現在的境遇,竟真是我一手造成的。
在本該教女兒「剛性」的幾個關鍵節點上,我卻教她學會了忍氣吞聲。
6歲的那次退讓,我教她讓出了自己的主動權;
10歲那次的怒吼,我教她凡事向內歸因,讓她學會了遇到任何事情都自己受着;
18歲時的囑咐,我讓她犧牲自己的感受,成了一個沒有原則的老好人。
我從小就教她要照顧別人感受,卻讓她忘記了最應該愛的人是自己。
我從小讓她學會忍讓,別人卻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她的底線。
我那個從小就優秀、懂事,走路時都怕踩死一隻螞蟻的女兒,卻並沒有過上我為她暢想的如意人生。
最終,在我的堅持下,女兒帶着孩子搬回了老家。
我告訴女婿,家是你們兩個人的,日子還過不過,你自己考慮清楚。
我用自己多年的積蓄,加上老伴存的退休金,給女兒買了一個小兩房,平日里我就住在那裡照顧她們娘倆。
我儘力地補償她,給她做好吃的,鼓勵她重振旗鼓。
只是許多個夜晚,我都會聽見隔壁女兒房間傳來的,沉悶而壓抑的哭聲,這令我心如刀割。
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時光可以重來,我不會想再培養一個有教養的乖孩子。
6歲那年,女兒的玩具被侄兒弄壞了,我會過去抱抱女兒,告訴她,你可以要求他們再給你買一個。
我會溫柔而堅定地告訴她,
「女孩子也可以喜歡變形金剛,除了你自己,沒有人可以定義你。別人弄壞你的東西,就該賠給你,這是你應該享受的權利。」
10歲那年,有同學欺負她,我應該問清楚事情緣由,去學校為女兒爭一個理。
我會告訴她:
「被人欺負不是你的錯,如果你感覺自己被冒犯了,就應該告訴老師,或者狠狠地回擊。」
18歲那年,女兒離開家開始陌生的生活,我應該告訴她,做人要善良,但一定不能太善良,必要的時候,一定要學會亮出自己的爪牙。
24歲結婚時,我應該告訴她,家庭里每個人都有付出的義務和責任,有什麼難題不要自己默默扛着。
如果一開始,我這麼做了,我的女兒,就不會變成一隻任人宰割的綿羊。
她的人生中,就不會有那麼多委屈、挫敗、失望和不甘。
那麼此後多年,走在人群里的她,都會始終如一的熱情洋溢,無論歲月如何變幻,她也依舊眼中有光…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寧願用盡所有力氣,去換女兒一個「不聽話」的人生。
這也是我,一個在教育上走過了很多彎路、最後後悔不迭的媽媽,最深切的領悟。
所以,如果你有女兒,請告訴她,你不用太有教養,你可以有自己的個性和鋒芒。
你不必凡事委曲求全,你應該活得愜意暢快。
因為你是自由的,而我們會永遠無條件愛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