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10月26日消息,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曝光了公募基金行業又一樁「老鼠倉」案。近日,上海證監局公告顯示,90後基金經理楊某嘉在任職期間,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最終被罰款50萬元。
經查明,楊某嘉先後擔任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師、高級股票分析師、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擔任基金經理期間,負責某基金的投資決策及投資指令下達等工作,知悉該基金持倉、交易明細等未公開信息。
此外,「陳某東」證券賬戶(包括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於2014年開立,資金來源及去向主要為其本人和親友。「陳某東」證券賬戶由陳某東本人控制、使用。
楊某嘉在擔任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陳某東從事相關交易活動。陳某東實際控制「陳某東」證券賬戶進行交易。上述期間,「陳某東」證券賬戶與前述基金髮生趨同交易。
上海證監局認為,楊某嘉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的規定,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所述情形。依據相關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楊某嘉責令改正,並處以50萬元罰款。
紅星資本局梳理公開信息發現,此次涉事的楊某嘉,與海富通基金前基金經理楊寧嘉的相關信息高度一致。對此,紅星資本局致電海富通基金公開電話,截至發稿未接通。另據財聯社報道,從罰單披露的各項細節來看,此次被罰主體指向海富通基金前基金經理楊寧嘉。
資料顯示,楊寧嘉2017年5月加入海富通基金,歷任股票分析師、高級股票分析師,2020年12月起,任海富通電子信息傳媒產業股票基金經理助理,2021年9月開始擔任海富通電子傳媒產業股票的基金經理;2022年12月2日開始擔任海富通新內需混合的基金經理;2024年6月13日開始擔任海富通數字經濟混合的基金經理。
2024年10月14日,楊寧嘉同時卸任了這3隻基金的基金經理,當時其管理海富通數字經濟混合的時間僅100多天,其離任系「個人原因」。
wind數據顯示,楊寧嘉在管理海富通電子信息傳媒產業股票的3年多時間裏,任職回報接近-40%;在管理海富通新內需混合的1年多時間裏,任職回報為-20.39%。
截圖自wind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近年來,監管部門對公募基金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加大了查處力度。今年8月,天津證監局也披露了一起基金經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件,國壽安保基金前基金經理李丹趨同交易3300餘萬元,最終被罰款60萬元。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