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本文六千餘字,記敘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鄉村男女,平淡而質樸的愛情,令人回味無窮。為了豐富閱讀性,部分情節做了藝術化加工,請注意甄別。我出生在1967年,因為家在湖南山區,那個年代的農村孩子,腦子裡對“知識改變命運”的概念還不是特彆強烈。
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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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本小說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01王女士的兒子阿強在城市裡工作,從小就聽話懂事,一直是王女士的驕傲。他在公司認識了同事小美,小美長得漂亮、性格也好,小強愛上了小美。但他也明白,小美來自鄉下,母親一直看不上鄉下女孩。每每想到這他就頭疼,可他還是深愛小美,希望能得到母親的祝福。
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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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聲明:本故事包含虛構內容,版權為版權方所有,侵權必究。】婚前婆婆偷偷拿我八字去算命,說我和她犯沖,叫囂着要把我趕出家門。可我天生反骨,偏不信這個邪,當天就帶男朋友領了證,本零零後正式開始整頓婆媳關係。
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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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城市的天際線在晨曦中若隱若現,熙熙攘攘的街道和高樓大廈之間,琪家的早餐桌上卻瀰漫著淡淡的凝重氣氛。林露端着一杯牛奶,默默地看着窗外擁堵的交通,思緒飛轉。王強,她的前夫,坐在對面,兩個人之間的氣氛像是這滿是霾的城市,看似平靜實則蘊藏着暗涌。“媽媽,今天我能不能不吃西紅柿?
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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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我們這一生,要用三年時間學說話,卻要用一輩子時間,來學閉嘴,也就是說,人呢,盡量少說話,禍從口出,言多無益,這個故事就很深刻地說明了這一點。
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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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本文為短篇小說,內容純屬虛構,請理性觀看,切勿對號入座。在一次上山砍柴的過程中,我意外的遇到了一個崴腳的老漢,出於內心的善良,我將他救了下來,送他回家。然而,當我將他送到家裡準備離開時,他卻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想要我給他當女婿……我叫陳浩,是一名普通的農民。
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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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文:李賀圖:來源於網絡(本故事為文學創作,頭條首發,抄襲必究!)1965年春,我出生在東北一個偏遠的小山村,上面有三個姐姐,作為家中的獨苗,父親對我充滿了寄託。記得十歲那年,我光着腳放學回家,父親疑惑的問:“你鞋呢?”我回答:“送給同學了。
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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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前天晚上,天快黑的時候我去老頭家取了東西,我回到家政後,才發現因為氣憤走的時候把我放身份證和銀行卡的那個小包包和碗筷都忘在老頭家了。他的兒子讓我進屋。我說不進去了,我在門口你把我的東西遞給我就行了。他兒子不高興地說,怎麼連屋都不進了嗎?我說不進了。他把東西拿給我後我轉身下樓。
05月18日
1990
故事
我叫林悅,一個普通的單親媽媽,獨自撫養着八歲的兒子小宇。我和前夫張浩離婚已經五年了,那時他因為外遇,帶着那個女人搬出了我們共同的家。我選擇了原諒,但無法忘記那份傷害,於是我們和平分手,他每個月會支付一定的撫養費,但很少來看望孩子。
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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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小時候聽我外婆講過一個故事,是我至今聽得最入迷、最怪異的一個故事。外婆說,她小時候家裡特別窮,沒有任何土地,母親自幼多病根本就幹不了什麼重活,只能在家編織草鞋換得一點油鹽。所以,一家人的生活開支幾乎全靠她的父親給當地的一位財主做長工。
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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