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悅科技實控人也被立案調查,剛被罰受損投資者可索賠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編|深海

2024年4月29日,永悅科技發布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永悅科技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陳翔於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02024011號)。因其涉嫌證券市場內幕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陳翔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正常。立案調查期間,陳翔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4月28日,永悅科技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編號:蘇證監罰字[2024]4號)。

經查明,永悅科技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永悅科技涉嫌重大合同臨時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二、永悅科技涉嫌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和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相關情況說明、工商資料、銀行流水、財務憑證等證據證明。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監管部門擬決定:一、對永悅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一千三百萬元罰款;二、對陳翔給予警告,並處以一千零五十萬元罰款;三、對朱水寶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罰款;四、對徐偉達給予警告,並處以七十萬元罰款。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7日期間買入永悅科技,並且在2023年9月17日晚間收盤時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風險方面共發現永悅科技有天眼風險信息145條;涉訴關係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