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今年“雙11”大促儘管還有一個多月,但電商大戰的硝煙味卻已在悄然瀰漫。
昨日,有在天貓、拼多多、京東、抖音等多個平台開店的某化妝品品牌相關負責人透露稱,因為計劃和抖音等平台達人進行今年“雙11”直播帶貨合作,結果沒想到被天貓作出了取消補貼等懲罰。
該負責人稱,之前和達人達成了合作意向,計劃在“雙11”期間,邀請其在抖音、天貓、淘寶等電商平台同時進行直播帶貨。為了吸引流量,達人還對外發布了合作預告。沒想到預告剛發出不久,昨天就接到淘寶(天貓)運營人員的電話通知,稱不能和抖音的頭部達人合作,包括向達人發貨讓其進行直播帶貨等(除非是10月14日以後)。
該負責人發現,未收到通知的情況下,天貓已經在後台取消了品牌已經申請的滿減類補貼權益。

網傳聊天記錄截圖
“接到通知後,我們既無奈又驚訝,之前不知道有這個規定,估計遇到類似問題的商家不止我們一家。”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認為各電商平台間的競爭其實也是共同繁榮的過程,畢竟目前流量較大的平台就這麼幾家,商家的選擇並不多,“讓我們放棄哪家是很難的選擇,其實流量是會外溢的,大家合作,最後全平台都會有流量和聲量。”
這位商戶反饋的情況似乎並非個例,近期,也有其他商戶在群里反饋同樣的情況:除了不能和一些頭部創作者合作(包括廣東夫婦、賈乃亮、董先生、交個朋友),天貓還要求“不能搶跑”“(給予)天貓平台機制不能弱於京東、拼多多這些平台”等等。
商家反映的情況是否如實?為此,有媒體就此事向淘寶商家客服進行諮詢,客服在了解情況後只表示,抖音達人是可以在淘寶和天貓進行直播帶貨的,其他未作過多回應。
2021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總局曾對某頭部電商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通過禁止平台內經營者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和參加其他競爭性平台促銷活動等方式,限定平台內經營者只能與當事人進行交易,並以多種獎懲措施保障行為實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關於‘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總局明確指出,不得通過“減少促銷活動資源支持”“取消促銷活動參加資格”等方式來限制平台內商家參與其他競爭平台的促銷活動。
隨着“雙11”的臨近,上述問題再次引發關注。對此,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徐興權律師表示,如果確有此事,商家是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的,因為市場監管部門早就明確過,嚴格禁止電商“二選一”等違法行為,要求公平有序參與市場競爭。
文、圖丨記者 杭瑩
編輯:嚴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