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張蓉 王逸群 通訊員 杭互法
依法懲治人被“掛”、臉被“賣”……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6個利用網絡、信息技術侵害人格權典型案例。
當前,網絡和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使社會變化加劇。人們越來越重視自身的人格權,但同時,新技術的廣泛應用使人格權保護面臨新挑戰。利用網絡和信息技術侵害人格權的案件數量不斷增加,且侵權手段日益複雜、隱蔽。

圖源:視覺中國
此次發布的其中一個典型案例,就來自杭州。“不敬業,不值票價!”陳光(化名)沒想到,自從發出這條對某知名相聲演員的吐槽帖後,自己的社交賬號就遭到群體性投訴和舉報,還有源源不斷的批判、辱罵湧上來。
原來,該相聲演員的粉絲超話賬號將陳光的個人信息置頂公示,並號召粉絲網暴她。杭州互聯網法院判令該粉絲超話賬號的註冊和管理者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陳光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支出共1.2萬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陳光遭受的是一種新型網暴——“掛人”。近年來,因粉絲追星引發的網絡罵戰、人身攻擊等亂象頻發,這種行為不僅傷害他人的名譽和尊嚴,也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以維護明星聲譽之名,行侵害他人權益之實,最終難逃法律責任。該案極具典型性和警示意義,讓民眾知曉“掛人”、號召投訴的行為會損害他人人格權,同時,明確網絡賬號的註冊人、使用人應合法合理使用賬號,防止賬號成為網暴工具。
除了新型網暴,這次發布還包括兩例濫用AI技術侵權案和兩例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刑事案。
近年來,AI技術驅動下的新產業形態和新經營模式不斷湧現,為經濟發展增添了新引擎,可也存在無序發展、向害發展的風險。
典型案例中,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了一起AI生成聲音人格權侵權案。三家公司未經配音演員殷某某許可,利用AI技術處理其聲音,並提供給用戶配音。法院判令其中2家公司連帶賠償損失25萬元。
另一典型案例中,一家公司通過AI技術開發運營“換臉”軟件牟利,在未獲原告授權的情形下,利用其肖像供用戶“換臉”。法院判決該公司侵害他人肖像權,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3000元。
這是人工智能被負面利用的典型縮影。案例的發布為新業態、新技術劃定了應用邊界,提示相關主體在開發和應用AI技術時,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保護人格權益。
對人格權的保護,不止於民事訴訟,典型案例還有兩起刑事案件。
其中一起案例中,韓某非法獲取他人家中網絡監控攝像頭賬號、密碼等信息,非法控制193個監控攝像頭設備,窺探他人隱私。法院判決韓某犯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並處罰金1.3萬元。
加大對侵害公民人格權益行為的懲治力度,該案彰顯了對非法控制智能家居設備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杭州互聯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濫用“AI換臉”的公益訴訟案。(杭州互聯網法院供圖)
杭州互聯網法院法官沈堃指出,這類新型人格權侵害案有隱蔽性和複雜性,比如,當事人隱藏在匿名賬號後,難以確定真實身份;侵權行為的證據通常是電子數據,易被篡改、刪除或丟失;網絡傳播範圍大、速度快,但對受害者的名譽、隱私等造成的影響難以量化。
然而,網絡絕非法外之地,匿名賬號也並非“保護傘”。國家已經關注到網絡、信息技術引發的系列問題,並出台相關法律對人格權加強保護,回應時代需求。《民法典》中,人格權首次獨立成編,這被稱為民法典編纂最大的創新和亮點之一。今年4月,中央網信辦在全國開啟“清朗·整治AI技術濫用”專項行動。
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這次典型案例發布也再次釋放強烈信號:對於濫用新技術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國家嚴懲不貸。
在浙江,近年來,公安機關也開展系列專項行動,大力打擊網絡、信息技術犯罪,並探索特色化的處置方式。
去年6月,杭州公安破獲一起利用AI技術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將4人抓獲並依法刑事拘留。該犯罪團伙利用AI突破平台人臉認證,強制登錄他人賬號,獲取大量私人數據和敏感信息,出售獲利。
2024年以來,杭州市臨平區藉助“反詐智能AI宣防外呼系統”,自動識別、分析和預警潛在的詐騙風險,向市民發送提醒信息,有效減少詐騙案發生。
杭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朱敏明指出,為消弭風險,建立人工智能倫理準則、科技倫理審查和監管制度等,創新治理工具,開發反深度合成技術等都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信息技術用之為善可造福社會,不當濫用則會造成社會風險和損害。面對新風險和挑戰,如何從源頭治理?
“要以科學理性的治理方式回應技術發展和社會變遷。”浙江警察學院法學院院長葉濤建議,需及時推動相關法律的立改廢釋纂,公權力機關要加大全鏈條打擊力度,同時,加強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應用,從中發現重點監督線索,實現精準、有效監督。
沈堃則提醒每個人為自己築牢一道“防護牆”,“提高對自身人格權的保護意識,在網絡上謹慎發布個人信息,避免被他人利用。加強對智能家居設備賬號密碼的保護等。”
人類社會邁向信息化、智能化是歷史的必然。如何應對網絡新技術的“創造性破壞”,是亟需社會各界共同交出的答卷。
“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