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互聯網金融貸後催收業務,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互聯網金融貸後催收業務指引》。看了指引全文,對於催收有一些新的規定。
第一,催收時間。雙方未約定催收時間的,催收作業不應在每日 22:00至次日 8:00催收。
第二,規範催收用詞。催收機構及催收人員不應使用可能產生歧義或有誤導性的表述,不應誇大事實(如誇大債務金額、違約責任、法律後果等),不應編造不存在的事實(如虛構不良信用記錄或黑名單等)。
第三,控制催收次數。每日電話催收合計不應超過 3 次,但與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這些年來,催收是一個比一個離譜。雖然債權債務糾紛是客觀存在,我們也允許債權人採取一定程度的私力救濟,但目前催收公司和催收人員的催收做法已經突破法律底線,經常虛構各種身份,冒用律師、公安及法院名義,並編造各種不存在的、恐嚇他人的事實,給債務人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嚴重的影響。
這是網友收到的催收短信,直接就是槍決通知。“因您信貨詐騙,缺席出庭,已通過“天網”定位具體位置現已通知當地執法部門和司法人員(魏軍,王琳,郭文禎)攜帶槍支帶隊,執行上門強制槍斃,詳情抖音搜索《執行風暴》或關注“中國法院網’”了解詳情,14點前自行app結清全部欠款可撤銷執行。”
為什麼不願意走法律途徑解決糾紛,而是要通過催收方式,特別是暴力催收的方式?
這也算是目前一個比較難以解決的問題。就是合法的途徑,不一定有效。但違法的方式,往往見效快。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經過訴訟和執行,經過漫長的周期,最後還不一定能夠要回錢,而且可能是大概率要不回來。而通過這種暴力催收方式,通過各種威脅恐嚇方式,債務人可能真的受不了,最後願意償還一部分款項。
所以即便催收可能有一些擦邊或違法,但很多放貸機構還是熱衷於通過這種方式來解決。但從經營層面來說,當發放貸款,當為了賺取利息,就應當對結果有所預見。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沒有任何風險,都是穩賺不賠的。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必須規範經營,必須通過法定程序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