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譽就是生意,生意就是聲譽


最近有個朋友,和我講了一點故事。


伴着窗外的夜色,喝一口熱乎乎的花茶,又到了一天中最為放鬆的時刻。


坐在鍵盤前,我給讀者朋友們轉述一個故事。


朋友說,一個事情要是越重視,就越容易辦砸。我沒有懂,朋友說,規劃一條公路,要是隨便規劃的,施工隊反而會好好的把公路做好。


要是這個項目成了明星工程,那一定是要加預算的。


我不解:“加預算?”


朋友鄙夷一笑:是啊,越是重視的項目,就越不容易不搞,一個公路可有可無,很容易就被撤了,施工隊保證賺不到錢的時候,就會好好做,為的是一定能賺到錢,項目也要做好,以後還能合作。


要是一個項目知道它撤不了,那就好辦了,主動權就讓了出去。乙方過來追加預算的時候,就不能不給。


“我懂了,可是,這和辦砸有什麼關係?”


朋友輕描淡寫:無足輕重的項目,涉及到的是乙方的聲譽,乙方為了聲譽,會把項目做好,所以,辦不砸。要是項目重要了,涉及到了甲方的聲譽,那麼一定要提高壞的可能,好時不時的修補,這樣來錢,不是快多了?


原來如此……


我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