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叫李鐵,和他已經進入談婚論嫁的時候,我跟他商量,買房首付我有,他工資高,負責每個月還月供,名字寫兩人的。
然而登記房產時卻臨時變卦,要求房產證寫他妹妹的名字,並且讓我們以後每個月還得給他妹妹生活費。
我不敢置信地望着男友:“你說什麼?”
我忍着怒氣,盡量冷靜道:“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由你負責,關你妹什麼事,憑什麼寫她的名字?”
李鐵臉色變得不太好看了,“夢婷,你在我眼裡一直是善解人意的,為了這麼點小事能不能不要跟我鬧彆扭?”
我氣急之下,冷笑一聲,“李鐵,麻煩你看清楚,我並沒有鬧彆扭,而是義正言辭地告訴你,這事不可能,沒得商量。”
李鐵陰沉着一張臉,目光兇狠地瞪着我,“夢婷,實話跟你說吧,我掙得錢本來該孝敬我父母,可是為了跟你結婚,都要拿出來還月供, 這就相當於這房是我家供的。房產證寫我妹妹的名字天經地義,你不要太自私了。”
李鐵繼續有板有眼地說:“有件事我要跟你說明一下,其實我妹妹,並不是我的親妹妹,她是小時候被我爸媽收養的,他們本來是打算讓她跟我結婚的,只是沒想到你出現了,為此妹妹一直悶悶不樂的,她這麼多年照顧我們一家不容易,現在又因為你而失去了我,這個房子寫她的名字,只是為了形式上安慰一下她,夢婷,你能不能善良大方一點?就當是給她補償,好嗎?”
我頭都炸了,怕再聽下去我都要腦梗了,於是果斷撕了那購房合同:“今天就先到這兒吧,再談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你先回家冷靜兩天吧。"
大家說說我這個事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