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甲是個有名的酒鬼,一天不喝酒渾身不對勁兒。有時候喝多了就耍酒瘋,妻子櫻娘為此沒少跟他吵架。
這日,櫻娘正在屋裡納鞋底,就聽到院子里傳來一陣鳥叫聲,尋聲望去只見丈夫提着籠子正在逗鸚鵡。“一天天的除了喝就是玩,這日子啥時候才是個頭?”櫻娘怒其不爭,發著牢騷走出屋子。
“你趕緊把鳥處理掉,不然我就將它放生”,櫻娘說著話,上前搶奪鳥籠子。馮甲雙目圓瞪,一把推開妻子,拎着鸚鵡氣呼呼地走出家門。
他溜溜達達來到鳥市,準備給這隻鸚鵡尋個新主子。李府的大少爺酷愛玩鳥,閑來無事就帶着小廝來鳥市溜達一圈,只要有他看上的鳥統統收入囊中。
馮甲認識李少爺,知道他是個花錢不眨眼的主,為了能賣個高價錢,就拉着李少爺吹噓起自己的鸚鵡。李少爺從馮甲手裡接過鳥籠子,對着鸚鵡左看右看,愛不釋手。
“少爺果然好眼力,一看就是個行家。這隻鸚鵡可不一般,是我花大價錢從別人那裡買來的,要不是手裡缺銀子,在下說什麼也不捨得賣”。馮甲說完,心裡滿懷期待,恨不得藉此機會撈上一筆。
李少爺點點頭,讓他開個價。馮甲眼珠子滴溜一轉,壯着膽子伸出五根手指。誰知李少爺連價都沒講,順手從懷裡掏出一串銅板。馮甲數了又數,正好五十個銅板。
“看看,有錢人就是爽快,這鳥您收好,那我就先行一步了”。馮甲把錢揣進懷裡,轉身離去。手裡有了錢,他可捨不得回家,徑直跑去福祥酒館喝酒擲骰子。
不出半個時辰,他就喝得酩酊大醉,因為一句話竟和鄰桌的青衣男子吵吵起來。兩人你推我搡互不相讓,藉著酒勁兒耍起酒瘋。店家怕把事情鬧大,趕緊出去叫人,等他回到酒館,發現地上一片狼藉。
店掌柜讓他們賠錢,不然就去衙門報官。兩人一聽頓時醒了酒,生怕去到衙門挨板子。青衣男子當場掏出銀子,揚長而去。馮甲剛才擲骰子輸個精光,已經身無分文。無奈之下,寫了一張欠條,答應店家三日之內將錢款湊齊。
他搖搖晃晃回到家,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一覺醒來回想起打架之事,心中萬般懊悔。一人做事一人當,當務之急要儘快想辦法弄點銀子。
晚上,馮甲走出家門,想趁着夜色出去偷點東西。來到清泉巷,看到路邊有一座青磚碧瓦的大宅子,看上去像個有錢人家。
他站在院牆外抬頭張望,發現緊挨着院牆有一棵大樹,心中暗自歡喜,剛想攀着樹爬上院牆,忽然樹上掉下一個熟透的柿子,不偏不正恰巧砸在他腦袋上。
馮甲狼狽不堪,罵罵咧咧地往回走。正在這時,迎面走來一對中年夫婦,兩人正為沒有子嗣而犯愁。男子名叫魯大安,結婚已有十年,妻子卻沒能生下一兒半女。
他和妻子青梅竹馬,恩愛有加,捨不得休妻又不想納妾,只想租個女人幫他生個孩子,等孩子一出生兩不相欠,倒是正合魯大安的心思。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馮甲想到妻子櫻娘頓時計上心來,頂着一腦袋爛柿子上前搭訕。魯大安正在為此事發愁,想不到竟然有人主動找上門來。
次日上午,馮甲一改往常老老實實地待在家裡,只等財神爺上門。日上三竿之時,外出傳來一陣敲門聲,馮甲高高興興地將魯大安迎進家門。
櫻娘不明真相,還以為有客人來訪,禮貌性地打過招呼便忙着去倒水。馮甲察言觀色,見魯大安一臉笑意,心中已經有了幾分把握。兩人閑聊了一會兒,當著櫻娘的面沒提租妻之事。
送走魯大安,馮甲和妻子說出實情。櫻娘得知後,痛哭流涕,怒罵丈夫禽獸不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心中縱然是萬般委屈,也改變不了這一事實。
次日,馮甲將妻子送到魯大安的住處,用兩年的時間換回十兩銀子,還完欠債還有結餘。他喝酒吃肉好不快活,聽不到妻子的嘮叨聲,日子反而過得逍遙自在。
自從進了魯家的門,魯氏夫婦對櫻娘多有照顧,吃穿用度樣樣不缺。有時候,魯大安還特意買些首飾哄她歡心,櫻娘對這個臨時丈夫漸漸有了好感。
一年後,她為魯家生下一個兒子,孩子長得濃眉大眼,白白胖胖,甚是招人喜愛。母子連心,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櫻娘照顧起孩子來盡心儘力。
時光飛逝,轉眼過去兩年。馮甲按照約定的時間登門要人,想接妻子回家。櫻娘看着襁褓中的兒子有點戀戀不捨,一步三回頭地跟着丈夫回到家中。
這日,馮甲的姑母蓋新房,專程跑回娘家叫侄子過去幫忙。房子蓋好要十來天,這期間馮甲一直住在姑母家裡。
半個月後,新房拔地而起,為了犒勞侄子姑母大擺宴席。馮甲本來就嗜酒如命,再加上幾個表兄弟輪番敬酒,不知不覺又喝得爛醉如泥。一覺醒來,已經是傍晚時分。
姑母想留他再住一晚,馮甲執意不肯,想趁着天黑前趕回家。按照往常這段路程大約需要半個時辰,可是馮甲喝得有點多,迷迷糊糊走錯了路,來到家門口已是二更時分。
他透過門縫向里張望,發現屋裡還亮着燈,抬起手來準備敲門。正在這時,他看到窗戶上映出一個男子的身影,馮甲大吃一驚,想不到妻子背地裡與人私通。
他翻牆而入,蹲在窗戶下側耳傾聽,屋傳來一陣打情罵俏聲。馮甲按捺住心中的怒火,靜候時機。須臾,屋裡的燈熄滅了,院子里漆黑一片。
他順手抄起一把鐵鍬破門而入,屋裡傳出一陣尖叫聲。櫻娘聽從丈夫之言,戰戰兢兢地點上油燈,馮甲這才看清男子的臉,原來此人正是魯大安。他神情自若,臉上毫無驚慌之色。
馮甲氣得青筋暴露,對着妻子怒吼道:“你這個賤人,竟敢背着我與人私通,看我今天非扒了你的皮不可”。櫻娘反唇相譏,“這事全怪你,如果不是你把我租給別人,又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妻子一句話將馮甲懟得啞口無言,魯大安微微一笑,說道:“實不相瞞,我和櫻娘日久生情,還望賢弟能夠成全。再說,孩子生下來還需要娘親的照顧,我希望櫻娘能長期陪在我和孩子身邊”。
說話間,他從懷裡掏出一張銀票,馮甲想起自己在酒館賒的帳,毫不猶豫地伸手接了過來。為防止他反悔,魯大安當場讓馮甲簽下契約,隨後帶着櫻娘揚長而去。
次日清晨,馮甲徹底醒了酒,看着枕頭旁邊那張的銀票,忽然有一絲悔恨之意。他跑到魯家大吵大鬧,被魯大安連推帶打趕出門去。
馮甲生了一肚子悶氣,只好借酒澆愁,一罈子白酒下肚,再也沒能醒過來。父母趕來為兒子收屍,發現他懷裡還有一張沒來得及花完的銀票。
結語:
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氣是下山猛虎,錢是惹禍根苗。“酒色財氣”,既是人生四戒,又是凡人離不開的東西。不可不戒,又不可全戒,運用之妙全在一個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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