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家裡閑着沒事就去閨蜜家裡做客,閨蜜跟我說了她不是她現在的父母親生的,是抱養的,她說她剛出生的時候,由於她親生父母感情不好,她爸爸在外面欠了很多錢,媽媽身體不好,又沒有工作,所以沒有能力撫養她成人,所以她爸爸把她賣給了別人,她說小時候還不知道的,一直以為是她現在的父母親生的,可是有一次去鄰居家裡,鄰居偷偷告訴她的。
閨蜜說小時候她的養父養母對她很不好,經常打她,罵她,在她十八歲那年,剛讀高中,她養母就不讓她去讀書了,說女孩子讀那麼多書幹嘛,長大了還不是嫁出去,反正是別人家裡的,還不如現在出去打工賺錢。
後來我閨蜜在朋友的介紹下,就到了深圳打工,但是一個人到陌生環境去,過了半個多月終於找到工作了,在一家電子廠公司上班,每個月有四千多塊錢,除去一些自己生活開銷後,一個月本來才存下來三千塊錢,可她養母每個月就要求我閨蜜轉賬四千塊錢給她,我閨蜜說給不了這麼多錢,她養母就罵罵咧咧說“養你這麼大,花了這麼多錢,跟你要點錢你還不給我,早知道當初不收留你,讓你s外面”。
我閨蜜聽完這句話,就把電話掛了,然後哭了起來,她心裡一直問自己,為什麼這世上沒有人對她好,連她親生父母都把她賣了,現在的養母又對她這麼不好,命運為什麼這麼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