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勿忘我,風雨同路(180. 記憶法,經過眼睛的就會刻在了腦海 )

他說在古城的人,這些都是最本能的生活,他們有的是時間,菜都是自己種和上山找的,除了豬肉,哪有什麼肉吃,想吃山貨就要去山上找。

野雞、兔子還有一些叫不出名的東西,有時候還會看到野豬,那就要小心才行,它可是不怕人的。

他這樣一說,我頓時覺得我的工作不香了,坐得腰酸背疼的,還是去古城玩才開心。

一個玩的聖地,最主要有李叔做的飯菜,神仙過的日子也不為過,主要是有趣,每一天都是新鮮的生活,沒有手機的洗腦,只有原始生活的簡單健康。

不用想辦法減肥,因為想吃肉還要去滿山遍野地打獵,想想就蠻刺激。

也就我偶爾想想古城,高家威想回去古城生活,那裡有他捨不得的過去,而我是沒有什麼古城的記憶,這也是我能夠不受干擾的原因。

一個人一輩子都生活在古城,是有念想的,生養自己的地方,總是想回去,賺錢了想回去炫耀,受傷了想回去療傷。

我就像浮萍,因為沒有根,在哪裡都可以生活,只要我愛的人在哪裡,我就會去哪裡。

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猴子滿山跑。這就是嫁人的真諦吧!

高家威現在沒有了生活的目標,他不用再找我了,我問他怎麼知道我就是他要找的葉媚?我想知道他是怎麼認出我的。

他說得很簡單,不過這個算是我的一個秘密,因為要鼻子靈的才能聞出來,我身上有一種淡淡的香味,類似於玫瑰花的香味,不是香水味,我自己偶爾聞到,沒想到他也能聞出來。

我有點複雜地看着他,這個高家威很細心,宿主就是個馬大哈,他也許沒有聞到我有玫瑰花的香味。或者他以為我用香水。

證明他對我的記憶,不是那麼單純的一個人,連味道都記憶二十年以上的人,還真的是真愛。有些人找一個人,就憑一種獨特的味道,就能找到人。

我以為這個是我的小隱私,沒想到高家威早就發現了,不過小孩子是不會用香水的,我在家裡也不會用香水,雖然我不用香水,不過聽到他是聞香認人,這就是狗鼻子一樣的靈。

單單香水也不確定是你,他說還有我說話的語氣也是跟小時候一樣,還有一些不經意的小動作,人無論怎麼變,她的性格是很難改變的。

有一句話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我的小動作,我怎麼不知道?他笑了:“你的小動作可多了,因為跟你見面就只有半天,我都是靠着回憶來度過後來的歲月,所以我更加記憶猶新。”這樣也行,一個孩子,能把見面的每一分鐘都回憶的人,他的思維是很厲害的。

也就是說,這個只有一個魂魄的高家威,他的智商是很高的,高家威如果得到他的助力,那就是更上一層樓。

我差點忘了,他能找到林鶯語住的別墅,怎麼會是泛泛之輩?肯定是了不起的人。

他說得出來,這就說明他是過目不忘的。我是個沒有什麼記憶的人,所以覺得他很厲害,這就是記憶法,經過眼睛的就會刻在了腦海。

他是天生的,別人是靠練習,很羨慕他,不過也未必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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