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奇聞:母子“夫妻”作下罕世奇案

韋大彬是燕趙之間的一個普通鄉民,三十來歲時妻子去世,便又續娶鄰村少女殷春華為妻。殷春華雖然才十五歲,卻放蕩好淫,偏偏韋大彬又是個酒鬼,常常喝得酩酊大醉,回家後倒頭便睡,哪能滿足她的慾望?因此,殷春華便漸漸地對丈夫不滿了。第二年,兒子阿寶出世了,而韋大彬則經常在外打工,很少有時間照看孩子,殷春華對他的不滿又加深了一層。一晃過了十六年,阿寶也成了個小夥子了。可是由於家裡窮,只有一間卧室,母子倆一直宿在一起。殷春華慾火難禁,竟然強拉著兒子與自己行魚水之歡。從這以後,殷春華更加厭惡丈夫。終於有一天,乘韋大彬喝醉後,母子倆合力將他殺害,並殘忍地將屍首肢解後埋在炕內。由於韋大彬不經常在家,母子倆又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因此,誰也沒有對他們產生任何懷疑。不過,行兇者畢竟有點心驚肉跳,擔心有朝一日會東窗事發。

這一年秋天發生了大水災,殷春華母子都高興極了,因為他們可以乘機跟隨着大批難民逃離家門,再也不用擔驚受怕了。不久,他們又輾轉流落到關外,在瀋陽替人家做仆佣。又過了三四年,母子倆由於省吃儉用,積聚了一百多貫錢。恰巧市鎮上有個雜貨鋪,鋪主是陝西人,因急於回家鄉,願將鋪子賤價出售。阿寶就買了下來,與母親一起搬進鋪子,索性公開地以夫婦相稱了。而殷春華竟然又接連生了兩個兒子。五六年後,生意越做越紅火,阿寶便讓兩個奸生兒子去塾中讀書,儼然是一個和睦的小家庭了。

又過了幾年,關內發生大災荒,關外卻是個豐年。殷春華的哥哥殷仲陽也逃荒到了瀋陽。這天晚上,他想找一個寄宿之處,一個老漢聽了他的口音,便對他說:“某雜貨鋪的老闆是你的同鄉,一定會接納你的。”並熱情地一直將他帶到雜貨鋪前。殷仲陽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妹妹與外甥,不由得喜出望外;而殷春華母子則驚愕萬分,卻又不能不將仲陽讓進鋪子。仲陽問:“妹夫到哪兒去了?”殷春華登時神色大變,便支支吾吾地敷衍了過去。幸好,仲陽尚沉浸在兄妹意外相逢的喜悅中,並未留意。不一會兒,兩個奸生兒子從塾中回來了,仲陽聽他們喚殷春華“娘”,喚阿寶“爹”,雖然不解其故,卻也萬萬沒有疑心到那方面去。而殷春華呢,既不能不留嫡親哥哥住宿,又怕泄露了機關,好容易捱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便拿出幾貫銅錢交給哥哥,並對他說:“此地官府不準民間收留外人住宿,哥哥趕快到別處去吧,不要連累了小妹。”仲陽大吃一驚道:“我們兄妹十來年不見,愚兄又不遠千里而來,賢妹怎麼一點也沒有手足之情?哪有官府禁止兄妹相聚的法律?”可是無論他怎樣分說,殷春華猶如鐵石心腸,就是要將他趕逐而出。

殷仲陽痛苦地離開了雜貨鋪,躑躅於街頭,卻又遇到了昨晚引路的那位老漢。老漢奇怪地問:“咦,你既然遇到了至親,為什麼不多盤桓幾天,急匆匆地要往哪兒去?”仲陽長嘆一聲道:“唉,老人家有所不知,我妹妹母子之無情無義,真是天下少有啊!”老漢大驚道:“什麼母子?他們不是夫妻么?左鄰右舍,誰人不知?令妹生產時,都是我的老伴去接生的,你怎麼說他們是母子?”仲陽一聽此言,驚駭的程度遠遠超過了老漢,隨即又恍然大悟:怪不得他們不敢留我,原來是怕泄露機關啊!顯然,妹夫也是他們害死的了;雖是兄妹至親,這種罕世奇案,我怎能匿而不報?想到這兒,仲陽便到官府報了案。

官府將殷春華與阿寶拘進公堂,嚴加審訊。二人無法抵賴,只得如實招供了害死韋大彬等一應經過。幾個主審官員商議道:“光天化日之下,如何容得了這種喪盡人倫的惡獸?然而此種案件,我等怎敢上稟朝廷以污聖聰?可是比照《大清律》,又沒有懲處的條例,究竟該如何處置呢?”最後終於決定,將殷春華與阿寶及兩個奸生子都關在獄中,不給飲食,活活地餓死;再將屍體拉到野外焚毀,骸骨則投於河中。其家產則斷給了殷仲陽,以作其舉報的獎賞。

這件案子傳開後,人們都議論紛紛。有的說:“如果將此案稟報皇上,則殷春華與阿寶都會被凌遲處死。這對於他們來說,固然是罪有應得;然而那兩個奸生子究竟是殺掉呢,還是放掉?就難以預料了。”又有人說:“殷春華與阿寶判處凌遲,固無疑義;而那兩個奸生子畢竟是無辜的,應該解交內務府,閹割後再發往塞外為奴。這樣,就既不戕害無辜之性命,又不留下悖逆之後裔,這才是最妥當的處置啊。”

這個故事載於清人吳熾昌的《客窗閑話》,顯然不是空穴來風;大千世界,果然無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