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朋友說的,發生在身邊的事情。
朋友說,鄰居男孩子21歲,初中沒念完就輟學了。
父母關係不好,在他19歲那年離了婚。
父親屬於弔兒郎當,什麼事都不上心的那個類型,母親責任心強,總是絮絮叨叨。
這孩子從小在嬌生慣養中長大,特別任性,沒有文化程度。在17歲那年外出打工時傷了腳,躺了兩個月。
恢復好以後,仍然不思進取,什麼班也不想上,天天就是看手機。
母親在外地打工,接濟孩子生活,父親連他自己都養不了,整天遊手好閒,飢一頓飽一頓的。
男孩一個人除了看手機,還是看手機,昏昏噩噩,每天只吃一頓飯。
可以說,完全處於沒人管的狀態,父親不管,母親要養活自己,沒時間管。
再說回來,一個21歲的孩子,完全應該自立,如果缺乏自覺性,缺乏自律,別人真的沒辦法。
這孩子住村裡,有個晚上拿着手機向前走,邊走邊看,跌進了50多米深的溝底。
幾個小時後才得到搶救,這一次傷了胳膊,傷了腿,成了殘疾。
這種事情,要說責任,應該歸於父母處得不好,從小就失於管理。
但內因還是起主要作用的,自己看手機太專心,摔傷了,別人也是沒辦法。
人們議論這個事,都把責任歸於他的父母。但受傷的還是他自己,後半生怎麼走,沒辦法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