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正式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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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左右,記者在東風路看到,雙向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上,偶爾可見電動自行車騎行者。其中,一部分騎行者遠遠看見執勤交警後,下車推行,另有一些轉入支路繞行。在東風中路工作的陳先生告訴記者,就他個人觀察,今天早高峰通勤時他感覺電動自行車比去年12月下旬明顯有所減少。
“女士,你好。東風路工作日8時至9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在東風東路梅東路路口,一市民在人行道騎行電動自行車被執勤交警攔下。因違反禁止標誌,該市民被交警依法處罰。“這輛電動車是公司的,我是要去東風路接貨,因為有五六公里遠,臨時借用騎行一下。我很少來東風路這邊,確實不了解新規……”一名駕駛未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向執勤交警解釋道。因未登記上牌和違反禁止標誌,交警對該名騎行者予以處罰。“今天早上8時到10時30分左右,我們在東風東路梅東路口對電動自行車違反禁止標誌行為共執法約10宗。”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越秀大隊盧警官說,“為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我們將採取現場執法和電子監控相結合的方式,嚴查電動自行車違反通行規定、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記者了解到,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於2023年12月15日正式實施,為預留充足時間給市民朋友熟悉和適應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實施後設置了半個月的宣傳勸導期。為此,廣州交警在東風路、黃埔大道、天河東路等路段設置了133個勸導點,同時在東風東路、黃埔大道、天河東路等路段設置了113個交通標誌,以有效指引相關路段騎行者。“今天(1月2日)起,交警部門將正式對違反《通告》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依法予以處罰。”廣州交警呼籲各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通告》相關要求,文明駕駛,守法出行,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環境。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