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地方法院駁回AI“發明”專利申請:發明人僅限於人類

it之家 5 月 19 日消息,據 nhk 報道,當地時間周五,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就 ai“發明”的設備是否能獲得專利一事作出裁決 —— 以“發明人必須是人類”為由,裁定不為其授予專利。

據報道,居住在美國的原告為人工智能自主發明的設備申請專利,發明人的名字卻是“自主發明本產品的人工智能 dabus”。早在三年前,專利局就已經駁回了該申請,當時就已經明確表示“發明人必須是人類”。原告不服並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該決定。

東京地方法院審判長中島基至在近期的判決中指出,《知識產權基本法》對發明的定義是“人類活動創造的產物”。即使放眼全球,也有許多國家和地區對“將 ai 列為發明人”的法律解釋持謹慎態度。

審判長同時也表示,目前當地有關專利的法律“並沒有考慮到”ai 發明。“ai 將使社會和經濟結構發生變化,按照目前的法律解釋,會產生諸多問題。首先,應該討論立法,期待儘可能快地得出結論”,他敦促國會就此展開討論。

在此之前,英國最高法院也曾就類似案例作出幾乎相同的裁決。據it之家此前報道,去年 12 月,一名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在為其人工智能系統創造的發明申請專利時敗訴。英國最高法院駁回了他的要求,因為根據英國專利法,專利的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這名科學家的律師則在聲明中表示,這項裁決確定了英國《專利法》目前“完全不適合”保護 ai 自主產生的發明,因此“完全不足以支持”任何依賴 ai 開發新技術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