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台《方案》遴選科研人員赴企兼職,在全市打造一支緊密聯結高校院所與企業的專家隊伍,為科技成果轉化裝上“加速器”——
實驗室“搬進”生產線,企業“科技副總”來了
科研人員帶着成果走出“象牙塔”,企業帶着需求迎來“智囊團”——這一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的生動圖景,正在青島加速鋪展。
4月23日,青島市科技局、青島市委人才辦聯合印發《關於開展“科技副總”選聘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聚焦青島“10+1”創新型產業、“4+4+2”現代海洋產業等重點領域,系統部署“科技副總”選聘工作,旨在推動科技創新要素在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之間雙向流動,讓更多科研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
根據《方案》,青島將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需求導向”原則,遴選一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赴科技型企業兼職“科技副總”,幫助企業制定創新發展規劃、攻克技術難關、共建創新平台、引進培養人才,聘期一般為兩年。《方案》明確,力爭到2028年,在全市形成一支緊密聯結高校院所與企業的“科技副總”專家隊伍,為科技成果轉化裝上“加速器”。
《方案》的出台,標誌着青島在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上邁出了系統性、制度化的關鍵一步。當科研人員將論文寫在生產線上,當企業的技術需求成為高校的科研課題,選聘“科技副總”這一機制正在重塑產學研合作的底層邏輯。
它的意義遠不止於人才身份的變化,更是一場關於創新要素配置方式的深刻變革——它超越了短期、零散的項目合作,構建了一種長期、穩定、深度的夥伴關係。當科學家與企業家真正坐在同一條板凳上,當論文的署名與產品的商標產生共振,科技創新的“最先一公里”與產業應用的“最後一公里”便不再遙遠。
青島出台《方案》選聘“科技副總”
●青島將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需求導向”原則,遴選一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赴科技型企業兼職“科技副總”,幫助企業制定創新發展規劃、攻克技術難關、共建創新平台、引進培養人才,聘期一般為兩年
●力爭到2028年,在全市形成一支緊密聯結高校院所與企業的“科技副總”專家隊伍,為科技成果轉化裝上“加速器”
●《方案》的出台,標誌着青島在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發展上邁出了系統性、制度化的關鍵一步
●《方案》從選聘條件、職責分工、聘期管理、支持措施到組織保障進行了全鏈條、閉環式的制度設計,其核心目標就是讓科研人員“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讓企業“用得上、靠得住、有回報”
●貫穿《方案》始終的主線是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系統性支撐
產學研合作不斷深化:
“科技副總”帶來“創新基因”
“科技副總”並非一個憑空而來的概念,它是產學研合作不斷深化的產物。通俗地說,“科技副總”就是高校院所選派到企業兼職擔任技術負責人或研發管理職務的科研人員。他們保留原單位人事關係,帶着技術、成果和團隊走進企業,成為連接“創新策源地”與“產業應用場”的橋樑。
與傳統產學研合作中“點對點”的項目合作不同,“科技副總”是一種“人對人、端到端”的深度嵌合。他不是偶爾來企業“轉一轉”的顧問,而是要深度參與企業技術決策、研發管理和人才培養;他帶來的不僅是單一技術,更可能是所在領域的整個實驗室資源、學科積澱和人才網絡。正如一位業內人士所言:“‘科技副總’是把高校的創新基因完整地植入企業肌體。”
放眼全國,“科技副總”已不是新鮮事,而是已成為一場由南向北、從試點到普及的制度創新浪潮。
早在2013年,江蘇省就在全國率先探索“科技副總”制度,從全國高校院所選派專家教授到企業兼任技術副總或副總工程師。截至2024年年底,江蘇已分12批次選聘近1.2萬名科技人才到9661家當地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工作。
湖北省自2020年起實施“科技副總”計劃,聚焦中小微企業,每年選派200名左右科技人才下沉服務,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超千項,帶動新增產值數十億元。
近年來,浙江、安徽、山東等省份也紛紛跟進,將“科技副總”作為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抓手。
從各地的探索中,有幾條共性經驗呼之欲出——
精準匹配是前提,不是“拉郎配”,而是“雙向奔赴”,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利益聯結是關鍵,明確知識產權歸屬、收益分配機制,讓合作有章可循、有“利”可圖;制度保障是支撐,派出單位保留待遇、派駐企業提供平台、政府給予政策激勵,三方協同才能行穩致遠。
尤其是在科技成果轉化成為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融合要義的當下,選聘“科技副總”制度的價值正在被重新審視。它不僅是解決企業技術難題的“應急通道”,更是構建“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技術創新體系的“基礎設施”。
當頂層設計反覆強調“加強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科技副總”就是微觀層面的生動實踐。它以人才流帶動技術流、信息流、資金流,讓創新資源從“富集地”向“需求地”流動。
“隱形”隊伍先行先試:
“青島探索”提供豐富樣本參照
事實上,在《方案》正式出台之前,青島關於“科技副總”的實踐已經自然而然地在高校院所和企業之間開展,積累了一筆可觀的經驗財富。目前,全市已有一批來自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員以“科技副總”或類似身份深度服務企業,他們分布在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形成了一支“隱形”的產學研融合先鋒隊。
他們中有人深入產業定向幫助企業攻克核心技術,解決企業發展的現實問題——
中國科學院青島生物能源與過程研究所(以下簡稱青島能源所)正高級工程師郭振在青島睿誠合創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任技術總監期間,突破無人機燃料電池智能控制等關鍵技術,讓企業完成了自主研發的蝶變,將控制系統成本降低90%以上,直接帶動經濟效益數百萬元;
青島大學副教授鄭莉莉在青島育喆汽車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發揮“科技副總”的作用,聚焦新能源汽車產業核心痛點,突破了800V高壓平台充電技術瓶頸,拓寬了充電系統的安全邊界、提高了功率循環壽命;
……
他們中也有人通過搭建平台、培育人才,為企業發展注入長期動能,比如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教授張洪濤在青島尚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搭建了4個技術創新平台,為其引進培養技術研發人才5人。在他為企業服務期間,企業產品生產效率提高15%以上,一次性合格率提升至99%以上。
這些鮮活的案例讓我們看到,青島的“科技副總”絕大多數服務於全市重點產業鏈,從海洋裝備到新能源汽車,從人工智能到生物醫藥,精準卡位產業升級的關鍵環節,產業導向明確;合作過程中,這些科研人員有的偏重技術攻關,有的側重平台共建,有的聚焦人才培養,靈活務實的合作形態更具生命力;這種服務形式帶來的不僅有實驗室里的參數突破,更有生產線上的效益提升、市場份額的擴大、行業地位的躍升,成效實實在在。

青島大學副教授鄭莉莉(左)在青島育汽車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發揮“科技副總”的作用。
這些先行先試的探索,為《方案》的正式出台提供了豐富的實踐樣本和制度參照。它們證明了“科技副總”在青島的創新土壤中能夠生根發芽、開花結果,同時也對制度化方面的共性問題提出了思考:如何讓供需匹配更加精準高效?如何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如何讓派出單位的支持更有力度?如何讓“科技副總”的權益得到更好保障?
正是基於對這些問題的系統回應,青島的“科技副總”選聘方案應運而生,它不是“白紙作畫”,而是對既有實踐的系統集成、規範提升和制度升華。
制度設計有章可循:
架起雙向奔赴的“橋樑”
如果說此前的探索是“摸着石頭過河”,那麼《方案》的出台就是架起了一座制度化的“橋樑”。《方案》從選聘條件、職責分工、聘期管理、支持措施到組織保障進行了全鏈條、閉環式的制度設計,其核心目標就是讓科研人員“下得去、留得住、幹得好”,讓企業“用得上、靠得住、有回報”。
全鏈條閉環式制度設計
選聘機制:凸顯了精準匹配的導向,強調市場化的雙向選擇
職責界定:構建了“科技副總”、派出單位、派駐企業“三方協同”的責任閉環
激勵保障:打出了一套對“科技副總”、企業、成果轉化的“組合拳”
考核評價:建立了以結果為導向的評估體系,只有真正為企業創造價值、推動成果落地,才能獲得認可和續聘
在選聘機制上,《方案》凸顯了精準匹配的導向。不同於簡單的“徵集—分配”模式,青島設計了“需求徵集—崗位發布—供需對接—協議簽訂—人選備案”五步流程,強調市場化的雙向選擇。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方案》提出派駐企業不得為“科技副總”申報人及所在單位創辦、入股、孵化的企業,這一“迴避條款”確保了“科技副總”的公共服務屬性,避免異化為內部利益輸送通道。同時,對急需緊缺人選可放寬學位職稱要求,展現出務實態度。
在職責界定上,《方案》構建了“三方協同”的責任閉環。“科技副總”的任務清單清晰明確:梳理創新需求、開展聯合攻關、鏈接高校資源、共建創新平台、引育創新人才。派出單位要保證人員投入、支持成果轉化、保障原單位待遇。派駐企業要設立工作崗位、簽訂合作協議、提供工作生活保障。三方各司其職又相互支撐,形成“企業出題—副總解題—高校支撐—政府保障”的協同機制。這種設計有效破解了過去兼職人員“兩頭懸空”的尷尬——既不是干原單位的“主業”,也不算企業的“正式員工”,責任邊界模糊,激勵約束不足。
在激勵保障上,《方案》打出了一套“組合拳”。對“科技副總”而言,派出期間保留人事及工資關係,同等享受職務晉陞、職稱評聘權利,在企業的成果效益作為晉陞評價的重要依據——這解除了科研人員“下去容易上來難”的後顧之憂。對企業而言,“科技副總”凝練的關鍵技術難題可擇優納入市級科技計劃指南,可聯合申報科技項目——這讓企業有了持續投入合作的動力。對成果轉化而言,可通過海洋科技大市場等平台對接轉化,形成“研發—中試—產業化”的完整通道。
在考核評價上,《方案》建立了以結果為導向的評估體系。聘期結束後由市科技局牽頭考核,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優秀比例不超過30%,不合格者原則上不再續聘。這一制度設計傳遞了明確信號:“科技副總”不是榮譽稱號,不是“鍍金”之旅,而是實打實的責任擔當。只有真正為企業創造價值、推動成果落地,才能獲得認可和續聘。
縱觀《方案》全文,一條貫穿始終的主線是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系統性支撐。“科技副總”不是一個孤立的人才計劃,而是嵌入青島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中的關鍵一環。從需求發現到技術攻關,從平台搭建到人才培養,從項目支持到產業對接,“科技副總”制度如同一根紅線,將分散在各部門、各環節的創新資源串聯起來,讓成果轉化的“堵點”變為“通途”,讓技術供給與產業需求的“錯位”走向“契合”。
制度紅利充分釋放:
從“紙面”到“地面”強化貫通
政策好不好,關鍵看落地。《方案》出台後,高校院所、科研人員、企業負責人等群體都給予了高度關注。
“這個政策是好事,讓人才、科技和產業真切地結合到一起。”青島科技大學科技處副處長紀正尚對“科技副總”制度有着切身感受。他告訴記者,青科大此前就出台過相關的方案,鼓勵教師到企業兼任副總。“科學家下沉到企業一線,能發現真問題。自己能解決的當場解決,解決不了的帶回學校,找更合適的專家一起攻關。”紀正尚說。
在紀正尚看來,“科技副總”對高校意義重大——既能增加橫向科研數量,又能通過解決產業問題反哺科研和教學。但派什麼人去,高校必須把好出口關。一方面,要從師德師風、專業能力、資源匹配等多方面把關,確保派出去的老師真有本事、真能幹事;另一方面,企業的需求是複合型的,比如輪胎企業不只需要懂橡膠高分子的人才,可能還需要自動化、機械、甚至國際貿易方面的人才,這就要求專家不僅要專業過硬,還要有統籌協調能力,能和企業家“交朋友”。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教授張洪濤(左)為青島尚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搭平台、育人才。
政策最怕“一陣風”,刮過去就沒了下文。“科技副總”從派出去到見成效,少則一兩年,多則三五年,必須保持定力、久久為功。在採訪中,對政策連續性、配套性的期待也成為科研人員最關心的話題。
“只有讓制度穩定可預期,高校才敢放手組織、企業才敢放心投入、科研人員才敢安心紮根。”青島能源所人事處處長張瑞東坦言,政策要落地,有兩個關鍵問題要解決:崗位需求要與院所、高校的主責主業和研究方向常態化精準匹配,讓專業的人干專業的事;政府要給予一定的薪酬補助或成本分攤,讓“科技副總”敢於放手投入更多精力服務企業。
當然,政策最大的受益者,還是“嗷嗷待哺”的企業。“‘科技副總’制度對企業來說,是真正的雪中送炭。”逢時(青島)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兼研發總監鄧學鵬對此深有感觸。作為一家專註於南極磷蝦高值利用及海洋磷脂藥用開發的創新型海洋科技企業,逢時科技對前沿技術的渴求尤為迫切。
“我們自建了醫學營養和海洋醫藥兩支研發團隊,有獨立創新的能力,但南極磷蝦屬於新興產業,發展過程中難免‘摸着石頭過河’,遭遇技術瓶頸。”鄧學鵬說,“以往臨時對接專家,要麼難以順利銜接,要麼溝通周期過長。”現在,逢時科技已經與中國藥科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大學等高校建立了穩定的聯合研發機制,並已取得階段性研究成果。下一步,在“科技副總”制度的賦能下,企業還要進一步錨定海洋磷脂藥用價值深度開發,挖掘海洋磷脂在藥用輔料、海洋醫藥領域的功能,為“向海問葯”出一份力。
更讓鄧學鵬看重的是,“科技副總”帶來的不僅是單一技術,更是整個創新生態。“我們期待探索海洋科技人才聯合培養等新的合作模式,讓‘科技副總’同時發揮‘輸血’和‘造血’效應。”他舉例道。
從高校的嚴格把關到科研院所的制度建議,再到企業的真切獲得感——各方聲音匯聚成一個共識:“科技副總”制度是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的有效路徑。而要讓制度從“紙面”真正落到“地面”,需要政府、高校、院所、企業等多方同向發力,讓更多科研人員願意來、企業搶着要、成果轉得順。
這條產學研深度融合之路,值得期待。(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耿婷婷)

青島日報2026年4月24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