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靈芝孢子粉抗癌、紅曲米減肥,益豐旗下藥房涉嫌虛假宣傳

近日,有消費者向新京報記者反映,位於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北蔡街的一家新興藥房,通過播放錄音廣告的方式,在宣傳靈芝孢子粉與紅曲米兩款中藥飲片時,宣稱產品具備“抗癌”“降糖降脂降壓保肝”“降血脂、減肥”等功效。記者調查發現,上述廣告宣傳內容與這兩款產品實際標註的“功能與主治”存在顯著差異;該店在產品的宣傳中還利用企業高管“親身案例”以佐證藥品療效,但宣傳中所謂的高管身份與使用與否均存疑。

法律專家認為,該藥房的宣傳行為涉嫌虛假宣傳。藥師提醒,靈芝孢子粉、紅曲米的療效宣稱缺乏臨床支持,藥房的廣告宣傳存在諸多不科學之處,可能給消費者帶來健康隱患。

藥房門口廣播宣稱中藥飲片具有抗癌、降脂等功效

“靈芝孢子粉不僅能增強免疫力、抗癌,還能改善失眠,它的作用其實很多,比如降糖降脂降壓保肝等等”“紅曲可以降血脂、降血糖、降血壓、抗炎、促進骨形成”……根據消費者反映,9月11日,新京報記者來到上述新興藥房,該店門口音響中正在循環播放上述廣告內容。

在該藥店播放的廣告中,靈芝孢子粉的功效寬泛,適用人群也很廣,不僅能“增強免疫力、改善失眠”,還明確指向“抗癌、降糖、降脂、降壓、保肝”功效,適用人群涵蓋免疫力低下者、老年人、腫瘤患者、睡眠問題人群、三高人群及肝病患者。針對腫瘤患者,廣告中甚至還強調“腫瘤患者長期吃靈芝孢子粉可以增強抗感染免疫力、提高生活質量、緩解併發症、延長生存期”。

該店對於紅曲米的宣傳則更直接,不僅直接點名產品,並對其中成分功效進行解讀。其中宣稱“恆修堂紅曲米”天然他汀含量達0.7%,是國家標準0.3%的兩倍多,“裡面含有的天然開環他汀可減輕肝臟毒性,相比於西藥合成的他汀更安全”;並提及“紅曲米用於降脂的效果非常好”。

此外,廣告中還給出了具體服用方法以及療效承諾:靈芝孢子粉“日常增強免疫力可以每天食用2-3克,溫水沖服,飯前半小時服用,堅持三個月能明顯提高免疫力;腫瘤患者可以每天食用4-6克,可以長期服用;有失眠問題的人食用靈芝孢子粉時需要特別注意服用時間,需在睡前1.5小時服用,每天3-6克,服用7-10天就能有明顯改善,連續使用1-2個月效果更好。三高人群和有肝病問題的人群,每天食用3-6克,一日兩次,早晚各一次,多服或過量也沒有副作用。”

對於紅曲米則給出“血脂偏高者可直接服紅曲米降指標;若平常服用西藥,也可搭配紅曲米來降血脂,同服時西藥劑量可減半”的建議;針對減肥人群,廣告中建議“可以泡紅曲米代茶飲,活血降脂,促進脂肪分解,降低血液中的甘油三酯和低密度脂蛋白,不僅達到減肥效果,還可有效預防高血脂發生”;針對食積人群,則給出了“紅曲米健脾消食,不僅可以緩解食積引起的腹脹、腹痛問題,還能調理脾胃功能,增強胃腸的消化功能、減少食積發生”的建議。

記者進入上述新興藥房看到,在恆修堂靈芝孢子粉產品包裝上,“功能與主治”標示為“補氣安神、健脾益肺,用於虛勞體弱、失眠多夢、咳嗽氣喘”,未提及任何“抗癌”“降糖降脂降壓保肝”功效,適用人群也未包含腫瘤患者、三高人群等。恆修堂紅曲米產品說明書則顯示,“功能與主治”為“活血化瘀、健脾消食、降脂化濁,用於產後惡露不凈、瘀滯腹痛、食積飽脹、赤白下痢、跌打損傷、高脂血症”,並不包括減肥。

新興藥房所售恆修堂靈芝孢子粉與紅曲米。圖/新京報記者 劉旭

記者向藥店工作人員諮詢廣播中提到的靈芝孢子粉與紅曲米的情況,其介紹,“這款產品(靈芝孢子粉)賣得比較好”,廣告中提及的恆修堂靈芝孢子粉“是補肺氣、增免疫力、抗腫瘤的。主治上沒寫抗腫瘤,但它是(可以)治的”,並提議記者可以搜索百度了解該產品。對於廣告中提及的高血脂人群服用恆修堂紅曲米後西藥可減半,工作人員則表示,“最好搭配着吃,搭配服用建議先正常量服用西藥,隔一個月後可以去測一下降(脂)效果,再根據數值再往下降(西藥量)”。而對於是否適用於減肥人群,該工作人員也給出了肯定答覆。

藥師:靈芝孢子粉、紅曲米療效宣稱缺乏臨床支持

盲目減葯或影響治療效果

上述產品中的靈芝孢子粉、紅曲米等成分,究竟有哪些作用?北京中西醫結合醫院藥劑科主任中藥師王謹慧介紹,靈芝孢子粉是靈芝子實體成熟時從菌蓋下方彈射的微小孢子,相當於靈芝的“種子”,自然產量低,需特定工藝收集純化。靈芝孢子粉沒有被《中國藥典》收錄,只在部分地方標準里有收錄,且在不同地方標準中,靈芝孢子粉的功效描述也有一定差異。如福建省和黑龍江省中藥飲片炮製規範提及,靈芝孢子粉有“扶正固本”的功效;安徽省規範中,其功效同藥典中靈芝的功效“補氣安神、止咳平喘”。

傳統中藥理論認為,紅曲米味甘性溫,歸肝、脾、大腸經,具有消食活血、健脾養胃的功效。《本草綱目》明確其可“消食活血、健脾燥胃;治赤白痢、下水谷;治婦女血氣痛及產後惡血不盡”,傳統用於飲食積滯、腹脹、瘀血腹痛等症。

王謹慧認為,上述藥房播放的廣告對靈芝孢子粉的宣傳存在明顯誇大與誤導;對紅曲米的表述也存在片面性和誤導性。靈芝孢子粉僅有現代研究,研究內容側重“免疫調節、改善睡眠”的精準輔助作用,更適合針對性短期輔助。“而‘抗癌’僅在體外實驗或動物實驗中顯示出一定的抗腫瘤潛力,尚未有臨床研究證實其可直接治療癌症或延長腫瘤患者生存期;‘降糖降脂降壓保肝’等作用缺乏高質量臨床證據,更未達到可宣稱的‘療效級’標準。”王謹慧提醒,宣稱“腫瘤患者長期吃可抗感染、延長生存期”,可能導致患者忽視規範治療,延誤病情,這與“輔助治療”的定位嚴重不符。

關於紅曲米,王謹慧表示,現代藥理研究雖明確證實紅曲米具有降血脂的作用;但降血糖、抗炎作用僅為初步研究,無法替代藥物,“上述廣告中提及的紅曲米減肥、降血壓、促進骨形成等功效,尚缺乏臨床支持”。“上述廣告在肝毒性宣傳方面也存在片面性。”王謹慧表示,臨床數據顯示,合成他汀的肝毒性發生率極低(不足1%),且多為一過性肝酶升高,嚴重肝損傷罕見,而且這種發生概率和嚴重程度因人而異。而紅曲米並非“無風險”,若產品中莫納可林k含量超標,或與其他傷肝藥物同服,仍可能引發肝損傷。

此外,王謹慧提醒,上述廣告中給出的紅曲米服用建議並不科學,存在嚴重用藥安全風險。“紅曲米與合成他汀聯用,可能因兩種藥物相互作用導致血脂控制不佳或出現其他不良反應;兩葯聯用相當於‘雙重他汀治療’,會顯著增加肌肉損傷(如橫紋肌溶解症)、肝損傷的風險”。此外,他汀類藥物的劑量需根據患者血脂水平、心血管風險分層、肝腎功能等個體化制定,擅自減半可能導致血脂控制不佳,增加心梗、腦梗風險。

盲目減少西藥劑量還可能影響治療效果,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紅曲米的降脂效果依賴洛伐他汀含量,但市售紅曲米產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差異極大(部分食品級產品含量極低),無法保證穩定的降脂療效。”王謹慧稱,血脂偏高人群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不可自行調整西藥劑量或盲目服用紅曲米。

法律專家:擅自擴大、新增藥品功效或違法

我國《廣告法》第十六條明確禁止藥品廣告包含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說明治癒率或有效率等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條規定,藥品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則禁止經營者對商品功能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對於上述藥房廣播的宣傳,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健康法學教授鄧勇表示,該藥房的宣傳行為涉嫌虛假宣傳。“法律明確要求藥品廣告中涉及的適應症、功能主治、藥理作用等內容,必須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表述執行,不得擅自擴大、變更或新增功效,否則屬違法行為。”

鄧勇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商品功能與實際情況不符且對消費者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屬於虛假廣告,藥店宣傳的靈芝孢子粉“抗癌、降糖降脂降壓保肝”、紅曲米“降血糖、促進骨形成”等功效,均超出對應產品說明書標註的功能主治,且通過暗示“適合腫瘤患者、三高人群”“服用後指標恢復正常”虛構使用效果。

根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辦法》,藥品廣告內容必須與批准的說明書一致。王謹慧亦認為,該產品明確標註的功能主治為補氣安神、健脾益肺,而廣告中宣稱的“抗癌、降糖降脂降壓保肝”等均超出法定範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利用企業高管親身案例作功效證明

除了對產品功效和使用人群的宣傳,在上述新興藥房廣播中,還利用“企業高管親身案例”作為噱頭,對紅曲米的功效進行宣傳。廣播中提及:“益豐集團副總裁萬雪梅從12月16日到1月6日服用紅曲米,血脂全部指標恢復正常”“集團永輝總每天服用酒制蜂膠加紅曲米,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甘油三酯均有下降”“中藥事業部趙嗣林總(音)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都偏高,在服用一個月紅曲米後指標均回歸正常”。

據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豐藥房”)2024年年報,萬雪梅曾任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質管部長、商品部長,江蘇益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營運副總經理兼江蘇益豐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現任益豐藥房副總裁。廣播中提及的永輝總,與公司副總裁兼財務負責人王永輝名字一致。而廣播中提到的中藥事業部趙嗣林(音),記者未在公開資料中查詢到相關信息。記者又諮詢益豐藥房客服,對方表示客服無法核實員工信息。

記者獲悉,上述藥店廣播中利用個人案例進行代言也屬法律禁止行為。鄧勇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四項明確禁止藥品廣告“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此處的“廣告代言人”不僅包括名人、專家,還涵蓋普通患者、企業員工等,無論案例中的個人療效是否真實,只要以個人名義為藥品功效作證明,均屬於法律禁止的代言行為。“此外,該宣傳方式還可能存在兩類法律問題:一是若案例內容系虛構(如未真實存在“萬雪梅”等人的療效情況),則進一步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虛構使用效果”;二是若未取得案例中個人的書面授權,擅自公開其姓名、病情、療效等個人信息,可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需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線下藥店廣告違法行為時有發生

近年來,線下藥店廣告宣傳違法問題時有發生。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公眾號,2023年,新疆康寧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第二百四十八店銷售“阿膠強骨口服液、江中多維元素片、驢膠補血顆粒、氣血康口服液”藥品時,自製的廣告宣傳牌內容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說明書中功能主治內容、成分不一致被罰款108000元。

據畢節市人民政府官網,2023年4月20日,畢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貴州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二分店開展檢查時,發現該藥店貨架上陳列的藥品“黃芪精”旁張貼有含“黃芪精買3得4每天2支黃芪精氣血充盈年輕態”字樣的廣告爆炸貼,且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每天2支黃芪精氣血充盈年輕態”。畢節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顯示,2024年10月30日,白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白銀眾生醫藥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經營的藥品“西漢養生口服液”宣傳彩頁印有“5-10天快速改善癥狀”等內容;藥品“護骨膠囊”宣傳彩頁中印有“足跟疼痛一條見效,夜尿頻多一條見效……”等內容,白銀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該廣告,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線下藥店廣告宣傳方面問題較為集中,如部分藥店以音響廣播、傳單等形式發布未審查廣告,借‘買贈促銷’‘偽專家講座’等方式誘導消費,甚至虛構患者療效證明誤導公眾。”鄧勇表示,針對這些問題,監管部門要加快完善相關法規細則,明確飲片廣告審批範圍,將違法廣告行為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運用信息技術對線上線下廣告進行篩查監測,及時下架違規內容並追溯責任,此外還需暢通12315等舉報渠道,聯合媒體發布消費警示。從業者需建立內部審核機制,組建專業團隊確保宣傳內容與藥品說明書完全一致,同時定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中醫藥法規培訓,清晰界定宣傳邊界。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上述新興藥房播放的廣播中提及的企業及相關高管均指向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益豐藥房”):新興藥房所銷售的靈芝孢子粉和紅曲米品牌均為“恆修堂”,而恆修堂亦為益豐藥房旗下品牌。資料顯示,新興藥房系益豐藥房旗下品牌。據天眼查,上述新興藥房實為石家莊新興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三河第七分店,總公司為石家莊新興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石家莊新興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以藥品零售為核心業務,涵蓋醫療器械、特殊食品銷售及醫療服務等多元化經營領域。

2018年6月,益豐藥房發布公告稱,以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方式收購石家莊新興藥房連鎖有限公司86.31%的股份,加上之前益豐藥房所持有的石家莊新興藥房連鎖有限公司4.69%的股份,交易完成後,益豐藥房所持石家莊新興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股權的比例增至91%,成為其控股股東。

針對上述新興藥房的宣傳行為以及宣傳內容是否知情、宣傳的藥品功效是否能提供有效證明等問題,9月29日,記者向益豐藥房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9月30日,針對上述新興藥房的宣傳問題,記者在12315平台留言諮詢,截至發稿,該信息尚處於待回復狀態。

新京報記者 劉旭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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