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女士反映
自己在上海某知名三甲醫院就診後
發現其看診視頻
未經同意就被發布在
該醫生的社交平台賬號上
雖然面部有被打碼
但身形、聲音和病史等細節
讓熟悉她的朋友一眼便認出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攝就診過程
網上公開發布後朋友來問
回想自己的就診經歷
李女士表示
當天就已經感覺到不適
6月13日,李女士按照預約時間,前往上海某三甲醫院神經外科就診,進入診室後,就看到除醫生之外,還有四五個身着醫護裝的年輕人在診室里。
只見上述幾名年輕人時而交頭接耳,時而低頭記錄,但始終無人告知李女士他們的身份以及在場的原因。“坐在診椅上,感覺像是被圍觀。”整個問診過程,這些人一直沒有離開過診室。
因急於問診,李女士只得按耐住不適,全神貫注於與醫生交流。她表示,在就診過程中並未察覺有拍攝設備正記錄其看診情況,也無人告知會被用作“診療素材”,更沒有意識到一次普通就診會在一個月後給自己帶來巨大困擾。
7月中旬,李女士收到朋友轉來的一條視頻,“問視頻里的人是不是我”,點開視頻的瞬間,她就一陣頭皮發麻,視頻內容正是自己此前就診的經歷。儘管在公開發布的視頻中,對自己面部做過小範圍馬賽克處理,但衣着和手提包、清晰可辨的話語聲,以及醫生分析病情過程中提及的關鍵病史信息,都讓朋友“一眼認出”,也讓其陷入尷尬與不安。
醫生賬號公開發布的視頻(受訪者供圖)
該醫生視頻賬號的“門診實錄”合集,發布了78個患者看診案例
“太生氣了,我感覺自己的隱私被徹底侵犯了。”說起看見視頻的瞬間,李女士語氣還是很激動。“當時整個人都懵了。從進入診室到離開,沒有任何人提示我有可能被拍攝,更不用說徵求我的明確同意了。”李女士強調,“看病是極其私密的事,誰願意未經同意就把它公之於眾?”
李女士的經歷被報道後
不少網友感同身受:真的很過分
患者隱私保護應該如何認定?
僅面部打碼是否算盡到隱私保護義務?
事實上,李女士的經歷並非個案
在自媒體日益普遍的時代
這一幕已在眾多患者身上上演
記者調查發現,全國不少三甲醫院的醫生均在各大平台開設“科普賬號”,且普遍採用“專業解讀+病例分享”的模式,通過真實診療場景增強科普內容的吸引力和可信度。其中,部分賬號通常擁有可觀的粉絲數,所發布的案例視頻常獲得數千點贊和評論,但在患者隱私保護方面卻存在明顯漏洞和隱患。
許多有此經歷的患者在社交媒體上發帖表達不滿
社交平台上,為數不少的網友留言反映相同遭遇,作為公開發布視頻里的主要人物,患者知情同意權沒有被充分尊重:
有人拔牙期間被拍攝,醫生告知會被用作“案例”;
有人就診期間看到相機,可拍攝人員未明確告知用途;
有人完全不知道被拍攝,視頻就直接被發布在社交平台上,直到患者發現或投訴後才下架
……
為規範醫療科普內容創作,保護患者的權益,2025年3月20日,上海推出了全國首個“互聯網健康科普負面行為清單”,其中明確指出“禁止發布違背倫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隱私的內容”。而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究竟要怎樣界定“侵犯他人隱私”的標準,各方的意見不一。
許多醫療自媒體創作者認為,只需對患者面部進行打碼處理即盡到隱私保護義務。但對於部分患者而言,這一做法存在明顯局限:
一方面,只對面部進行處理,無法有效隱匿患者其他身份特徵,如衣着、音色、病史信息等;
另一方面,診療過程中,透露出工作類別、生活習慣、居住區域等信息,或均成為識別患者身份的關鍵線索。
且一旦此類看診視頻發布,其傳播範圍難以控制,可能被下載、轉發,甚至被二次剪輯傳播,進一步擴大隱私泄露風險。而現有下架機制通常滯後於傳播速度,如若發生隱私泄露,損害難以挽回。
自發現視頻的次日,李女士便開啟維權之路。經多次溝通,目前相關視頻已被刪除,但李女士堅持要求醫生道歉的訴求,截至發稿,仍未得到回應。
其間,李女士曾諮詢專業律師。律師明確表示,醫生未經明確同意拍攝並發布就診過程,確實涉嫌侵犯患者的肖像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從法律層面構成侵權。同時,律師也提醒李女士,這一類侵權案件維權面臨現實困境。患者要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和經濟成本,收集證據、進行公證、提起訴訟,且即便勝訴,賠償金額一般都彌補不了患者所遭受的精神損害。
尋求醫學科普與平衡隱私保護
醫學科普有重要社會價值
可提升公眾健康素養
幫助患者正確認識疾病
緩解醫患信息不對稱
如今,在醫療自媒體快速發展
如何平衡科普公益性與患者隱私保護
成為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市民普遍呼籲,醫療機構應建立完善患者同意流程,確保患者在充分了解視頻用途、傳播範圍和潛在風險的基礎上,通過書面同意形式做出真實意願表達;同時,明確患者可以隨時撤回意見並且不影響後續就醫。與此同時,技術創新為隱私保護提供更多可能性,除基本面部打碼,還可採用變聲、背景替換、體型模糊等處理技術,最大限度保護患者隱私。
此外,醫療自媒體監管需建立多方共治機制:
平台方應完善審核機制,重點審核醫療科普內容;
行業協會制定更細緻行業準則;
監管部門加強執法力度;
在隱私保護判斷標準上,充分尊重患者主觀感受,建立便捷反映渠道,及時回應患者關切。
“希望我的經歷能推動醫療自媒體行業規範發展。”李女士表示,“科普很重要,但不能以犧牲普通人隱私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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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施雨
編審:何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