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女子以為絕經喝中藥不知竟懷孕17周,醫生說:“當時把脈沒有明確指症,人多可能忘記問是否懷孕。”
大家好,這裡是天斗醫號患者權利保護組。我是北京的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
該案反映的醫療服務合同性質屬於人身干預合同,不是經濟合同。這是中清律師三大醫法理論之一:人身干預合同論。由此,決定醫方在對就醫者的人身活體實施用藥、手術等醫學干預時,負有高度謹慎的注意義務。這是此類合同的最基本義務,是低要求,而不是額外的高要求。
此類醫療服務合同的醫方違約責任不適用經濟合同的少賠償制度。
感謝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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