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分析 | 全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現狀如何?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於印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醫保發〔2021〕41號)的要求,中國醫院協會醫保專委會於2023年5月22日至31日組織開展了醫療服務價格調研工作,通過《醫療機構管理工作基本情況及現狀調查表》,了解目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及物價管理基本情況,旨在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提供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推進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高質量協同發展。

醫療機構基礎信息

醫療機構綜合情況。接受調查的醫療機構中,綜合醫療機構2395家,占調查機構總數的80.6%;專科醫療機構386家,占調查機構總數的13%;中醫醫療機構164家,占調查機構總數的5.5%;其他26家,占調查機構總數的0.9%。編製床位數方面,300張以下的醫療機構佔18%, 300—500張的醫療機構佔12.6%,500張—800張的醫療機構佔27.4%,800張—1000張的醫療機構佔9.6%,1000張—2000張的醫療機構佔23.9%,2000張—3000張的醫療機構佔4.5%,30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佔3.9%。

醫療機構類別及等級。被調查醫療機構中,公立醫療機構佔93.7%,私立醫療機構佔6.3%,分別為縣(市)屬、市屬、省屬、部隊屬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等。其中,三級醫療機構2205家,佔74.2%;二級醫療機構564家,佔19.3%;一級醫院157家,佔5.3%;社區醫院38家,佔1.3%。床位數在500張—1000張、1000張—2000張的較多,分別佔37%和23.9%。

醫保物價科室及人員建設信息

近年來,部分醫療機構內部科室調整,已有38.8%的醫療機構將醫保和物價管理合併為一個部門。醫院醫保從業人員少於10人的佔69.08%,其中5人及以下的佔48.69%;醫院物價從業人員少於10人的佔92.29%,其中5人及以下的佔84.67%,69家醫療機構未配備專職物價從業人員。

物價管理從業人員信息方面,從業人員學歷以本科為主,其他還包括專科、碩士、博士;從業人員專業背景以財務、護理為主,其他還包括醫療、衛生管理、計算機等專業。其中,66.1%的醫療機構配備專業審核人員,21.5%的醫療機構尚無專業審核人員,12.4%的醫療機構在調查表中填寫“不清楚”是否配備專業審核人員。

醫療機構醫保物價管理現狀

物價管理人員獲取物價管理信息的方式及渠道。包括上級發布的部分正式文件,通過公眾號、新聞媒體、行業協會組織的會議和論壇,參加社會組織的相關培訓,閱讀相關文獻、書籍等渠道獲取相關物價信息。45%的物價管理人員只通過1種方式獲得物價管理信息,渠道較為單一。有95名被調查對象認為最新政策文件傳達到執行部門不及時,其原因除上級部門下發延遲外,還有相關行政部門通過微信群下發通知,易造成漏看;部分文件通過網站公布,未對醫院下發正式通知;文件傳遞時間較長,但其所要求的截止時間較短等。

成本核算情況。有77.4%的醫療機構已經進行成本核算,其中接近一半的醫療機構認為成本核算應由醫務科、財務科、醫保物價科、績效科等科室共同完成。有22.6%的醫療機構未進行成本核算。

醫療機構是否將價格管理納入績效考核。有77.2%的醫療機構已經將價格管理納入醫院績效考核。

醫療機構價格管理權限情況。近八成的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項目、藥品、耗材的價格管理,部分醫療機構還需負責醫院內非醫療服務收費,如急救用車、病歷複印、營養製劑、新生兒配方奶粉服務費、疫苗接種等項目的收費。57.1%的醫療機構掌握耗材入院審核、項目資格審核、項目價格維護、國家醫保目錄編碼對照四項價格管理權限,部分醫療機構還需負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與病案費用分類及財務分類對應等。

醫療機構參與價格改革試點情況。33%的醫療機構來自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城市,仍有30.9%的醫務人員對於價格改革的概念尚不清楚。價格改革試點城市的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中,部分人員對於價格改革持積極態度,認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更加適應市場機制,體現成本因素,既能夠減輕患者經濟負擔,也能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也有部分醫務人員認為價格改革之路任重道遠,如部分地區補償機制尚未完全落實到位,技術與物耗成本未做到剝離,導致價格與技術不匹配;部分地區在進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時徵求臨床意見不夠。

醫療機構所在地區價格及政策現狀調查

對所在地區醫療服務價格評價。有49.4%的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認為所在地區醫療服務價格水平偏低。其中,認為護理、中醫康復、診療操作、醫療服務設施費(床位費等)價格較低的佔比較多。認為所在地區醫療服務價格水平偏高的人員中,檢查檢驗和病理費佔主要部分。

目前的醫療服務價格能否體現勞動價值。有53.7%的被調查對象認為目前的醫療服務價格能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另有9.1%的被調查對象認為目前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效果明顯,44.9%的被調查對象認為目前的醫療服務價格不能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44.7%的被調查對象認為體現勞動價值的效果一般。

目前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係是否合理。有63.6%的被調查對象認為目前醫療服務價格的比價關係合理。84.0%的被調查對象認為應該增加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次數,也有人認為價格調整過於頻繁不利於醫療工作開展,應結合實際需求,不宜過於零散。醫療服務價格的計價單位方面,61.4%的被調查對象認為存在醫療服務價格計價單位與臨床診療不匹配的情況。診療項目內涵方面,51%的人認為解釋尚不明確。

醫保支持新技術開展情況。對於醫院開展的新技術、新業務,大部分地區醫保行政部門都給予政策支持,在實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時有政策傾斜,如特病單議,據實結算。但仍有40.4%的地區所在醫保管理部門尚無醫保支付的激勵政策。部分被調查對象認為在激勵政策中還應增加項目,如Ecmo、機器人手術、3D打印、胎兒醫學、兒童康復項目等。這些項目能夠切實提高患者生活質量、延長壽命,但因歷史體量小,未形成細分組,在DRG支付方式改革中出現較大金額超支的情況。

兒科診療項目是否應增加收費。有超過70%的被調查對象認為兒科診療項目應加收費用,其中32.3%的被調查對象認為應加收30%。有19.7%的被調查對象認為不需要加收費用。

技耗分離情況。超過半數的地區對於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耗材價格做到了技耗分離,28.6%的地區做到了部分技耗分離,仍有16.2%的地區未做到技耗分離。

對按醫療機構級別定價的意見。有57.1%的被調查對象認為按照醫院級別確定價格標準合理,13.5%的人員認為不合理。

所在地區對特殊群體價格優惠情況。接近90%的地區對於特殊群體有醫療服務價格的優惠政策,大部分針對五保戶、低保戶、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監測對象、軍人、殘疾人等,還有少部分地區針對60歲或70歲以上老年人有診察費用的減免政策。

目前,政府對於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管控,一般分為兩種:對非營利性非公立醫療機構,管控項目但不管控價格,允許自主定價;對營利性非公立醫療機構,項目和價格均不管控。三分之一的被調查對象認為非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偏高,另有三分之一認為其價格適中,還有部分被調查對象認為非公立醫療機構應該自主定價,但為適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非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應執行政府指導價;部分非公立醫療機構存在實際收費價格高於對外宣傳的醫療服務價現象,建議市場監督部門加強管理。

“互聯網+”、特需、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等現狀調查

“互聯網+”醫療服務方面。有85.6%的被調查對象認為“互聯網+”醫院的醫療服務價格應該執行政府指導價。在“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開展範圍上,建議增加諸如保健知識宣傳、多學科聯合會診(MDT)等項目。

特需醫療服務方面。問卷中44.6%的醫療機構已開展特需醫療服務項目,開展範圍包括特需病房床位費、特需門診診察費、家庭化產房、健康管理、心理諮詢、袋鼠護理、多學科聯合會診等。認為仍需補充的特需醫療服務如特需陪護、安寧療護、導樂分娩、康復理療、外院專家手術聘請等。

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方面。問卷中回答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有統一的申報標準的醫療機構佔88.8%。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申報流程在1年以內的佔60%, 1—2年的佔26.3%,2年以上的佔13.2%。

醫療機構物價管理遇到的困難。根據本次問卷回復,目前醫療機構物價管理中遇到的困難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物價專職工作人員緊缺,且具備醫療背景的人員較少,與臨床工作人員溝通時效率較低;二是收費文件中項目內涵及計價單位不明確,且缺乏上級的精準解讀;三是耗材准入機構如葯監部門進行耗材准入時,與醫保支付、物價收費政策完全脫鉤;四是新增醫療服務項目批複時間較長,與醫療技術發展進程不匹配,部分高精尖技術無對應收費項目。

思考與建議

本次問卷調查情況,基本反映了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現狀,說明抓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這項艱巨任務尚需做好做實多方面的工作。為此,提出以下應對措施。

加強政策解讀,凝聚改革的社會共識。調查發現,在醫療機構中,有30.9%的醫務人員對於價格改革的概念尚不清楚。這個比例是相當大的,說明我們在對這項改革的宣傳上存在着不夠深入、不夠普遍的問題。實際上,做實做深做細這項改革的宣傳工作,讓參與各方特別是醫護人員明白為什麼要改革、怎樣改革,讓他們積極投身改革,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才能達成預期目的。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在通知中強調,要做好宣傳引導,主動做好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解讀,充分調動各方支持配合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廣泛聽取意見,凝聚社會共識。這一要求既有很強的指導性和針對性,又有操作性,務必在落實上持續下功夫,努力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加強組織領導,發揮行業協調指導作用。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務必按照八部門通知的要求,建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工作領導機構,健全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另一方面,發揮行業組織作用,暢通與政府主管部門溝通渠道,深入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反映訴求。建議各醫院成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事宜。

加強能力建設,開展各種培訓活動。一是建議編寫出版關於醫院醫療保險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概論,彌補醫院醫保從業人員相關價格管理方面的專業弱點,從理論、政策、業務上掌握基礎知識,用理論指導實踐。建議以醫院醫保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勝任力培訓大綱為依據,持續組織價格從業人員進行培訓。二是加強對臨床醫師的培訓。對醫師重點培訓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深刻領悟文件精神,科學測算醫療服務成本和醫療服務價值。調動廣大臨床醫師參與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複雜型醫療服務價格更趨合理。三是創新培訓形式和方法。例如,以線上分享會的形式,每季度邀請價格管理專家、醫院醫保辦公室主任講授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方面好經驗、好做法,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提高職業素養,加強醫院醫保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再如,可組織全國醫院開展“醫療服務價格知識競賽”活動,以相關改革文件、技術規範、專業知識、實際操作為藍本出題,旨在營造學習氛圍,激發全行業改革熱情和動力,發揮好公立醫院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的積極作用。

原標題:全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現狀調查分析報告

作者 | 孔莉 楊素芬 大連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廣西北海合浦縣人民醫院

來源 | 中國醫療保險

編輯 | 符媚茹 張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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