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衛生報·新湖南客戶端1月29日訊(通訊員 張超)1月27日,不慎跌入池塘的長沙縣金井鎮58歲的村民梁生安(化名)經緊急搶救後,神志逐漸清楚,情況相對穩定,沒有出現腦損傷等後遺症,順利康復出院。
1月23日大年初二,當大家都沉浸在春節團聚的喜悅與幸福中時,長沙縣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上演了一場“步步驚心”的生命救援,急診科和重症醫學科團隊與時間賽跑,成功搶救了一名溺水患者。
事發當日傍晚,梁生安與妻子一起到池塘邊趕鴨子回家,因天黑路滑不慎跌入水中。營救上岸後,妻子利用參加“現場救護第一目擊者”急救培訓宣傳時學到的心肺復蘇技術對其進行施救,並第一時間將其送往長沙縣第一人民醫院救治。
梁生安來院時全身冰涼、面色蒼白,呼吸微弱,心率120次/分,血氧飽和度低至58%,情況非常危急,隨時可能出現生命危險。急診科醫護團隊立即予以氣管插管、呼吸機輔助呼吸、保暖等系列搶救措施,經過2個小時的救治,梁生安病情逐步穩定,隨後轉入重症醫學科進行進一步救治。經亞低溫、脫水、抗感染、對症支持等積極治療和精心護理,梁生安60小時後撤除呼吸機並按計劃順利拔除氣管導管。撤機後2天內,梁生安神志清楚,情況相對穩定,沒有出現腦損傷等後遺症,1月27日順利康復出院。
“把他從水裡拉上來的時候嘴唇都是紫色的,喊他也不答應,使勁搖都沒有一點反應,我就立即為他進行人工呼吸,大約3分鐘後終於醒了,意識也慢慢恢復了,沒想到無意間學到的急救知識救了自己的丈夫。”說起當時的情況,梁生安的妻子仍是心有餘悸。
長沙縣第一人民醫院重症醫學科主任伍發傑提醒廣大人民群眾,一旦發生溺水事故,救助者應就近使用水源附近的救生設施、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儘早將溺水者營救上岸並撥打120急救電話。營救上岸後應第一時間檢查患者有無意識、氣道是否通暢、呼吸是否正常。如果溺水者沒有意識和呼吸,需立即清除其口腔和鼻內的雜物,用仰頭抬頦法開放氣道並給予2—5次人工通氣,而後立即開始胸外心臟按壓,並按照30:2(30次胸外按壓和2次人工呼吸為1個循環)的比例進行急救,直至120醫務人員到達,需要提醒的是,對溺水者無需進行“控水”,不主張自行車送入院,正確及時的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