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精神分裂,很多人的感覺就是既嚴重又恐怖,確實,精神分裂症是一種慢性的、嚴重的精神障礙,而且極易反覆發作。
患上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基本的精神活動(包括思維、情感和意志行為)發生了障礙,它們之間的聯繫不協調了,與外界環境也不協調了。
比如病人對外界的人或事產生了歪曲的理解和認識,以致出現了令人不可理解的危險行為,主要是指傷人毀物、自傷自殘和突然出走。
其實,這些危險行為是受特定的精神癥狀支配的,面對這種情況,家屬應該怎麼辦呢?
命令性幻聽—自傷自殘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命令性幻聽內容多具有威脅性,患者對此難辨真偽,並且絕對服從。
例如,幻聽讓患者去死,患者會毫不猶豫地採用跳樓、自縊、用頭撞牆等殘忍的方式輕生。
這種情況往往突然發生,家屬看不到任何先兆,只是在事後(如果輕生未成功的話),患者才肯說出是一個“聲音”讓他去死,這種情況是極具危險性的。
家屬做法:
家屬要高度重視,如果發現患者存在命令性幻聽癥狀表現,家屬要時刻陪伴在患者身邊,必要時刻帶其到醫院就醫治療。
被害妄想—傷人毀物
多數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對被害妄想採取忍耐、逃避的態度,少數患者也會“先下手為強”,對他的“假想敵”主動攻擊。
家屬做法:
弄清患者的妄想對象,即患者認為是誰要害他。如果患者的妄想對象是某個家裡人,則應盡量讓這位家屬遠離患者,至少不要讓他與患者單獨在一起。
必要時刻,家屬要讓患者自願到醫院治療,如果不願意,且出現傷人毀物行為,則需強制就醫,住院治療。
抑鬱情緒—自傷自殘行為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疾病的不同時期,可能會產生抑鬱情緒,出現情緒低落,甚至悲觀厭世。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有相當一部分自殺成功的患者,是在疾病的恢復期實施的。
患者在精神病癥狀消除以後,因自己的病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不能正確對待升學、就業、婚姻等現實問題,感到走投無路,因此選擇了輕生。
家屬做法:
對已經明確表示出輕生觀念的患者,家屬既不要驚慌失措,也不要躲躲閃閃,要主動與患者討論自殘自傷的利弊,幫助患者全面、客觀地評估現實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儘早發現患者的心理困擾,及時疏導。
必要時,可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師的幫助。
在照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過程中,作為家屬還應做到以下幾點:
①尊重、理解、接納、關心、支持、幫助患者;
②正確認識疾病,支持患者積極治療、儘早治療和長期維持治療,以達到長期的病情穩定;
③促使他們積极參加社會性活動,以期減少或防止發生殘疾。在此過程中,對患者多給予鼓勵、肯定,根據患者的能力,與患者一起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不能操之過急;
④學習疾病知識和治療知識,幫助患者觀察病情,及時應對病情變化,採取正確的應對策略,避免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傷害;
⑤對於患者偏離正常的怪異想法、行為和幻覺等病態表現,通過治療解決,避免強行爭辯和校正,激怒患者或引起患者反感。
這些知識對精神分裂症家屬來說至關重要,如果發現精神疾病,一定要及時的治療,以平常心去關心病人,督促病人堅持服用維持量的藥物,切勿擅自加減藥物或停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