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訛“許敏偷換孩子”是一場輿論構陷,反訛“許敏網暴”也是一場輿論構陷。杜某花了兩天時間跑到街坊某所狀告許敏網暴,至今未見立案;某粉在網上鋪天蓋地宣稱要“反網暴”,一直是只打雷不下雨,反而是許敏的反網暴訴訟接二連三地安排上了。
或許總有一些人很想“我說啥是啥”,但我們始終相信,現在早已不是某些人“說啥是啥”的時代。
無數事實證明,“賊喊捉賊”沒有出路,“身正不怕影子歪”才是底氣。靠欲加之罪、靠輿論構陷帶不了任何節奏,現在的網友也都有自己獨立判斷的智慧,沒那麼容易帶偏。
即使用放大鏡看,也找不到“許敏網暴”的任何理由。
1.許敏並未在網上網下發表任何暴力言論。除了簡短地發過聲明,提過11點疑問之外,許敏幾乎沒有寫過關於28的小作文,沒有在任何視頻平台或線下公開場合評論、講述過28任何情節,更別說“網暴”。那些閉着眼睛說許敏“網暴”的人,你可曾看到許敏網暴的隻言片語、哪怕是一張圖片?比起某些人動輒就寫小作文、做直播,許敏在網上的言行可以說低到塵埃。連網上發言都沒有,請問許敏是在什麼時間、通過什麼渠道實施的“網暴”?
2.合理質疑是許敏的正當權利,且許敏並未指名道姓指責是誰偷換孩子。自己嘔心瀝血養育28年的孩子不是親生的,自己親生的孩子莫名其妙成了別人家的孩子,換誰都要查清真相、追查責任人。而在錯換偷換的問題上,許敏的表述只是懷疑“非人為不可能錯換”,從未指名道姓說是誰偷換孩子(某方反而指名道姓並公開說過“許敏偷走我們9分的孩子”)。且“非人為不可能實現錯換”的分析也不是許敏作出的,而是李聖律師,在李律師之前大藥房也表達過類似的意思。
退一步講就算許敏說過這樣的話,也跟“網暴”根本不搭邊。因為只是表達懷疑,並未指向任何人,是有人自己去對號入座、覺得許敏是說她而已。就像有人說自己的三百兩銀子被人偷了,你趕緊說“隔壁阿二不曾偷”,沒人說你、你自己覺得是在說你,這算哪門子“網暴”?反而你為什麼這麼敏感,可能更需要解釋原因。
3.網友自發自覺的議論和質疑並非許敏所組織,也沒有任何人可以組織。基於對社會公眾事件的關注,以及28事件的諸多疑點,全國網友自覺發聲、合理質疑、表達立場、聲援支持,本身並無不妥,且也不在許敏可控範圍內。事實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許敏組織幾億人網暴”,許敏也不可能有這樣的能力——組織幾億人網暴,必須要有強大的財力人力支持,要有強大的指揮中心和組織體系,就算十個本拉燈都無法做到,何況區區一個工薪族、債台高築、居無定所、每天焦頭爛額忙着追查真相的許敏。所以把“全國網友熱議28質疑某方”的言論全部算到許敏頭上,用腳趾頭想也知道是欲加之罪,是睜着眼睛說瞎話。
且相對來講,支持許敏的網友多數言論溫和、措辭有據、表述客觀(不排除少數假支持者有一些過激言論),而支持某方的網友往往言辭犀利、信口開河、惡語不斷,對許敏及其家人的造謠污衊、威脅辱罵幾乎沒有下限,各種挺杜群、分會場信息充斥全網。杜某甚至還給某些鐵粉直接提供經濟支持。在此情況下,許敏沒有告杜某“組織網暴”,杜某反而先告許敏“組織網暴”,真是豈有此理。可惜現在並不是“誰告誰有理”的話語權時代,而是凡事都得拿證據說話。
4.網友自發趕赴會場聲援許敏是合法舉動,亦並非許敏組織。兩次會議,眾多網友自發趕赴會場對許媽予以聲援。相比某方的支持者可以坐在分會場吹着空調,許媽的支持者都是頂風冒雨佇立會場快等候。既未衝擊會場,也會阻礙交通,更未影響秩序,否則肯定被J方叫停。
許媽對於支持者除了表達感謝,並未帶領他們開會路演,也未給他們發工資路費,充其量只是應了“得道多助”古訓,體現許媽人格魅力大。這又算哪門子“網暴”?
是以,如果有人非要說許敏網暴,請拿出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只是上下嘴唇一碰,請立馬閉嘴。如果沒有任何證據還要到處誣陷許敏網暴,許敏團隊可能會請你收船票。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並非沒有界限。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是基本遵循,也是做人底線。凡目無法律、違法亂紀者必將付出代價。
版權聲明:作者若水三千,系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資深教育工作者。本文系若水三千原創文章,獨家授權今日頭條首發。歡迎網友轉發。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祝願許媽一家早日擺脫陰霾重回幸福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