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為200萬房產,拚命多活一天,秦玲的悲劇值得所有女人警惕

這是一段讓人恨得牙痒痒,痛得淚滿面的劇情。

女人秦玲,某座城市某小學鋼琴在編教師,上有孤母,下有幼小的養女。30多歲,正值人生大好年華之時,厄運天降——生命進入倒計時階段。

肝癌晚期,最多只有六個月。

生命盡頭,秦玲突然清醒了。為了給母親孩子一個棲身之所,也讓她們日後生活有點保障,一個念頭在秦玲的心裡滋生:她要與丈夫離婚。

秦玲的丈夫叫烏剛,平日里不務正業,整天琢磨基金、私募、股票。後來做生意欠下80萬巨債。

債主多次上門堵人討債,烏剛乾脆拋妻棄子跑路了,一去5年,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兩人名下那套市值200萬的房子,其實是女方家全款買的。

當然啦,兒子結婚買房一點錢不出,面子難看。

烏家拿出了兩三萬塊錢買了家電。結果,還腆着臉要求將烏剛的名字寫在房產本上。

幸虧秦母頭腦清晰。在她的堅持下,房本上還寫清男女雙方各自的佔比份額,秦玲佔90%,烏剛佔10%。

秦玲想爭取女兒的撫養權,並打算以現在的市價,出20萬把烏家的那10%的份額買下。

去法院,秦玲提出了離婚訴訟

按法律程序,找不到烏剛,秦玲就得先公告60天,再舉證答辯15天,最後才能開庭。

可秦玲時日不多。

法官周亦安與葉欣上門找烏剛父母,希望他們幫忙通知烏剛,讓他早點現身應訴。

當著法官面,烏父恬不知恥,說誰讓秦玲沒為烏家傳宗接代,房子必須留給他們。

烏母更是惡毒詛咒:

“她怎麼還不死啊?”

“這個女人命還真是硬啊,得了癌了還這麼能折騰。”

總之,在他們眼中20萬太少了,簡直是在打發要飯的。

想想看,就是因為80萬的外債,烏剛不敢回家。要債人找烏家父母逼債,烏剛父母深受其累,迫於無賴,想了一個辦法,去派出所辦了一手續,聲稱烏剛死亡,因為這樣才過了幾天安穩之日。

如今,眼看着秦玲時日不多,她名下的房子高達200萬。只要她人一走,房子就到了烏剛手裡。然後將房子賣掉,孩子丟掉,還完外債,還有結餘。再娶一個媳婦,抱個胖孫子,一家人和和美美過日子,甭提多美。

令人髮指的事還在後面:

烏剛父母直接闖進秦玲家裡搶房本。可憐身體羸弱的秦玲跪地苦苦哀求;可憐孫女苗苗上前護衛媽媽,卻被惡人推倒在地;可憐秦母哀嚎直嚷欺人太甚,要跟惡人拚命。

周亦安與葉欣趕到秦玲家,惡人是撒潑耍賴就地打滾,生生逼得秦玲母女三人離家出走,借住朋友的空房子。

秦玲狀況極差,隨時可能撒手人寰。無計可施,周亦安建議秦玲抓緊時間,作出讓步。

法官火速上門調解,烏剛父母開口要100萬,一番討價還價,最後雙方約定為50萬。

眼看就要成功了,誰知烏家變臉,50外不要了,先前的口頭協議不作數。因為他們打聽到秦玲就是這兩天的事了。

此外,烏家還去派出所撤銷了烏剛的死亡證明

為什麼?

算盤打得太精,太妙!

如果是秦玲先死亡,房產的三個繼承人,分別是其母、其女,還有烏剛。

烏剛原本就持有10%,加上所繼承的30%和未成年子女的30%,總共能享有該房產70%的支配權。

如果烏剛先死亡,那他10%房產的繼承者有父母、妻子和女兒,他的父母最多只能得到3.3%。

3.3%與70%,孰輕孰重?烏家準備將秦玲拖死。

可憐秦家孤兒寡母,一所房子傾盡了畢生的心血,到頭來還要受制於人!

可憐秦玲,不想死,亦不敢死,受盡折磨仍苦苦支撐,希冀能撐到法庭開庭之日。

秦玲是個好人,她從沒想過,人心會歹毒至此。

但現實就是如此。法律只是社會的最低底線,它只能在許可的範圍內,保護好人,制裁壞人。

秦玲的遭遇,給世人尤其是步入婚姻的女人,以沉重的警示:

1,婚前,擦亮雙眼

人的行為具有迷惑性,婚前要睜大眼睛。

特別是行為不務實,巧言令色甜言蜜語之人。

下嫁,更要謹慎。

這裡的下嫁,既指經濟,更指精神。

站在高處的女人,你永遠不懂身處低處的男人是相中了你的人,還是看上了你的財產與地位。

你也永遠料不到當男人站得與你一般高,或者出人頭地時,你會不會變成“蝶也愁的明日黃花”。

比如《蝸居》里的宋思明。一個窮小子,利用宋家優勢平步青雲。

到最後,宋太一聲長嘆:“我種了2‎0年的西瓜,到了‎收穫的季節,硬生‎生的被別人收割了……”

更要警惕的是,他的原生家庭。

雙面膠》中,麗鵑吃肉片,婆婆恨得咬牙切齒,“我切了23塊肉,她一個人就造了13塊”。

他們住的新房子,是麗鵑家買的;在報社工作不靠男人養,麗鵑吃的是自己的。

但是,在惡婆婆的眼裡,麗鵑就是外人。一個賺錢養家的長工,照顧她兒子的傭人,替她家傳宗接代的機器。

更可氣的是,自己女兒買房子,還覬覦上了麗鵑娘家的財產 ,人家不借,還慫恿兒子動手打麗鵑。

這樣的原生家庭,縱使愛得再深,也要三思而行,畢竟婚姻不是兩個人的相處,而是兩個家庭的相融。

烏剛的原生家庭也很糟糕。

其父母是第一批“農轉工”的工人,住在老舊的工廠家屬院里。夫妻倆相繼下崗,家裡經濟條件很差。

無車無房的烏剛娶了城裡的老師,住進了秦家的新房,秦家善良厚道,照理說烏家人應很慶幸。

事實上,烏家父母一邊得意洋洋,逢人就說女方“倒貼”,一邊又埋怨,說他的兒子似乎是被招贅的女婿。

這樣的家庭能養出厚道大氣有出息的後代?

碰上這樣的家庭、這樣的公公婆婆,女人怎麼不倒霉!

經濟實力、精神境界雙低的家庭,是虎穴!

2,婚後,保持清醒

秦玲做了3件對不起自己的傻事。

首先,就是答應烏家父母,在房本上添加了烏剛的名字,幸虧聽從了母親的建議,寫清楚了份額。

當時的她,是抱定一生一世一雙人的心態,打算死心塌地與烏剛過一輩子。

但是,人會變,情會散。事實證明,烏剛真不是個東西。但凡有點良知,也不會5年不與妻女聯繫,尤其是明知秦玲即將撒手人寰,也還是不肯露面,想拖死對方霸佔房子。

第二,兩人婚後不孕,上醫院檢查,原因出在烏剛身上。為了保住男人的顏面,秦玲對外宣稱是自己有問題 ,結果惹得烏剛父母大罵。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中國人最重視子嗣。烏家父母本來人品差,素質低,這樣一下更是授人以話柄。

秦玲,分明是作賤自己。

爛好人做不得!

第三,發現問題,沒有及時止損

單純的秦玲以為領養了苗苗,有了孩子日子會變好。

其實呢,烏家父母才不稀罕這個孫女呢!

苗苗2歲的時候,婆婆將孩子丟棄在火車站,幸虧警察聯繫上了秦玲。

婆婆公公也沒閑着,一有機會就對孩子說,她是撿來的,媽媽不想要她,遲早會將她丟棄,弄得孩子有心理障礙沒有安全感。

烏剛欠下80萬巨款棄家而逃,5年了信息全無。

明明發現了問題,明明可以及時止損,但是她卻拖延,一直到人生最後時刻。

更過分的是,在孫女苗苗2歲的時候,公婆故意帶她去火車站,把她一個人留在火車站,要遺棄孫女。

她痛恨,“我真的沒有想過,人心怎麼可以這樣歹毒!”

這世界無所不有,有良善,也有惡毒。

有人靠良心而活,後人靠法律約束,更有人沒有底線。

可嘆,一個堂堂知識分子,發現問題後當斷不斷,結果反被無恥與歹毒裹挾。

寫在最後

秦玲在熬時間,她不敢死。

周亦安非常崩潰,作為法官,他居然無能為力。

葉欣安慰周亦安,告訴他有種東西叫奇蹟。

似乎真有奇蹟, 因為第二天就是法院開庭之日。

然而,秦玲突然昏迷,一番緊張的搶救後,生命還是沒了。

悲愴的秦母,哀嚎的孩子。

苗苗唱着歌,之前媽媽教她唱的歌,不敢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