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被兜頭潑來一盆冰水,喜洋洋的笑臉凍結了,二層小樓停工了,王玉梅的父母、叔叔們全部出動,所有的親戚發動了起來,大家揣着焦急的心上平陸,沿黃河岸,入溝川,連田地間的水溝都尋過,依然不見玉梅的蹤影……王玉梅的母親經不住女兒失蹤的打擊,躺倒在炕上,哭不出聲來。善朴誠的父親,一夜間兩鬢平添白髮,玉梅的弟妹也停止了學,一家人被推到了絕命的懸崖上。
王玉梅,21歲,一雙脈脈含情的丹鳳眼永遠閃着亮光,天真地對待社會,對待人們。她溫柔、美麗,在夏縣棉織廠的職工中間,享有非常好的美譽,在家裡她是長女,像個靈巧的報春的小燕子,忙裡忙外,到處都留有她咯咯的歡言笑語,她的父母親曾經不止一次對鄰人誇讚:“我那梅兒只要回到家,不用問,春天準是來了……”
然而,這隻春燕兒飛到哪兒去了?
棉織廠的工人們義務加入了尋找玉梅的行列,他們也在納悶:9月9日她還在廠里上班,現在已是9月16日,她能上哪兒去呢?
在這尋找大軍中,最焦急,最悲傷的莫過一個叫趙永夏的年輕小夥子,21歲的他,是玉梅的未婚夫,兩人情意蜜濃,互相傾慕,於1991年3月訂了婚,兩家大人的關係也很密切。
那年趙永夏走出學校門後,家境清貧,想致富苦於找不到門路、情緒低落。玉梅鼓勵他,開導他,並說服自己的父親拿出8000多元人民幣,給趙永夏買了一台小四輪拖拉機,讓他跑運輸致富,趙打心眼裡感激玉梅姑娘,感激她的全家,他曾跪在姑娘面前發誓,“我這輩子永遠還不清你的情,你的意,下輩子定給你做牛變馬服侍你,服侍你的全家!”
鏗鏘話語,使姑娘心中泛起無限的濃甜,她眼圈紅了,顫抖着一雙少女細嫩的小手將趙永夏扶起,他們第一次挨得這麼近,像兩滴水碰撞,猝地融合為一體。趙永夏猛地拉過玉梅,頓時兩堆情火燃在了一起……
以後他們從未再分離過,姑娘又先後打掉了兩個孩子,眼看新婚佳期快要到了,而她消失了,天那,這一切是為什麼?趙永夏像個瘋子似地上高山,下河溝,腿都跑細了……
王玉梅的二叔是個有心計的人,他無意中來到城東的一個蓮花池內,這是塊荒地,雜草叢生,狂風來時,嘩嘩作響,野草齊刷刷地一邊倒去,老烏鴉貪婪地掠來掠去,他壯着膽子來到荒草中心搜尋,沒有發現什麼,他搖搖頭道:不可能在這裡,於是,就撤了出來。他突然想起荒地中心有口水井,怎麼不見了呢?他又返回荒草叢中,找尋那口廢棄了的井,果然找到了,原來荒草太茂密,將井口遮蓋住了,他奮力撥開草叢,往水井一看——一具赤裸着的女屍。
正是他失蹤了多日的侄女玉梅姑娘。
夏縣公安局組織了最強悍的偵破隊伍趕到了現場……
悲劇的氣氛緊緊地罩蒙住這個小院,趙永夏在岳父母面前哭得死去活來,大顆大顆地淚珠浸濕了炕上的被褥。
姑娘的母親當即昏死了過去。趙永夏背着岳母求醫治病,擦洗照料,比玉梅在世時照護得還要仔細、周到。小夥子悲憤至極時,有點走火入魔,不說話也不哭,眼睛直直的。紅腫得像核桃,獃獃地坐着。那神態使任何人看了都為之動心的。岳母反而不忍心再悲傷哭叫了,她過來勸慰着小夥子道:“夏兒,別太那個了,你對梅兒好,娘我知道,小心弄壞你的身子!你還年輕呀!”
“……”小夥子不住又哽咽起來。
玉梅媽抱住小夥子又哭了:“你……不要再難過……俺以後再給你找一個比梅兒更好的妻子……”
不料,這句話像撞翻擎天的塔柱,世界一下子倒過個兒來。小夥子撲通一聲,跪在岳母面前,沒有再說出一句話來,只有殷紅的殘血順着他的嘴角淌了下來,一滴、一滴使大地都為之震顫起來……
他咬破了自己的嘴唇,那是憋的!
滿天繁星閃閃爍爍,急匆匆地向大地訴說著什麼,實際上那每一顆銀星就是一雙眼睛。它看透了大地上每一個人的隱私,掃描到了每一處角落。公安人員的眼睛就是這每一顆星星,是一顆顆閃爍着智慧亮光的星星……
夏縣公安局長翟局長已在這條特殊戰線上奮戰了三十多個春秋,什麼樣的案情沒有經歷過?然而,此刻他眉頭都緊緊鎖了起來,覺得肩頭上擱着座窯台頂山擱着……
胡政委吃不下飯,睡不着覺,扳着手指頭心中數叨着每個幹警的思想情緒。
張副局長是一名虎將,他分管刑偵工作,重擔徑直壓在他頭上,讓他放鬆一下,他能嗎?
這是個無頭案,從現場上找不出任何證據,硬仗啊!打硬仗的人更需要自個的身板硬朗。
不是說“大海撈針難”嗎?但是他們就硬是要把針“撈”起來。
屍體解剖,受害姑娘胃部存在尚未消化完的“土豆絲炒辣椒”,可這算什麼證據和線索?北方人誰不吃點土豆和辣椒呢?
然而,他們就是從這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土豆”和“辣椒”上,打開了突破口。
那幾天玉梅姑娘沒有在家吃飯,而9月9日的當天,棉織廠食堂又沒有炒這種菜,那麼玉梅姑娘肚腹中的“土豆絲炒辣椒”從何而來?所有的幹警,都撲進生活的人海中撈起“針”來,漸漸地,“針”的形象愈來愈清晰:
——從一個嫌疑人的家中提取了土豆和辣椒,並且證實了那天中午和下午他們確實炒的是“土豆絲炒椒”。
——從這個嫌疑人家中還密取到紫紅錢包式提包一個,摺疊式雨傘套一個,通過棉織廠的職工們辨認,肯定這是玉梅姑娘的東西無疑。
——從玉梅姑娘的頭上提到一個“蒼茸”籽,而這種野草籽在現場周圍根本沒長,恰恰在這個嫌疑人家的門口長得到處都是,是不是殺人移屍時碰上的?
顯然,蓮花池並不是殺人的第一現場,那麼第一現場在哪裡?
這幾天大概是秋後一伏的日子吧,熱得實在邪門,窯台頂下無一絲細風,大地被烤得蒸騰起來,悶悶的熱魔使每個夏縣人都感到那麼可怕……
在玉梅家的小院內,熱得強度更高,作為這個不幸家庭的成員們,都感到自個身上的熱量過於飽和,眼睛中淚水都被燒乾了,他們不再哭,也不會哭。趙永夏傾盡全力照料着姑娘的父母親和弟妹們,並買來甜鮮鮮的紅西瓜,小心翼翼地為姑娘的雙親驅趕心中的熱魔。鄰里的鄉親們哪一個不翹拇指誇讚這位好女婿,甚至有“好心人”又在為這位賢婿擇選淑女。
“趙永夏,跟我們去一下。”幾個穿便服的年輕人招呼道。
於是,這位賢婿就再沒有回自己的家,手腕上被“獎賞”了一副鋥亮的手銬。
所有的人都茫然了……
玉梅姑娘的母親甚至找到公安人員質問道:“你們是不是熱糊塗了?”
更多的鄉親們以驚疑的目光凝視着縣城的西門處——夏縣公安局,議論紛紛道:“沒準弄錯人了!那麼好的小夥子,會殺人嗎?”
於是,這塊窯台頂主峰的土地上,捲起了狂烈的浪潮——掀起了地震!
這已是深秋的季節了,天高雲淡,秋高氣爽,習習的微風掠過人們的心頭,傳播着從旋禍中心——“公安局裡”調整順理出來的頭號信息,於是,這種踏實的信息,又伴着和風再反饋到每一個幹部、工人、農民的頭腦中,傳遍小城的角角落落。一瞬間,這種舞台悲喜劇的程式令任何人嘖舌、搖頭、悲怒,社會學家和哲學家們對這一台大戲的情節也感到茫然了……中國人是善良的,也願意以“善良”這個根本的公式去解釋世間的一切事物,然而,這個令人髮指的、典型而特殊的“恩將仇報”的悲劇使所有的小城人為之震顛。請看看我們的硬漢們,那一群公安幹警們從大海撈出“針”的真跡吧:
被告趙永夏和被害人王玉梅於1991年3月訂婚,關係較好。趙家貧窮,王玉梅動員其父拿出8000餘元錢買了一台小四輪跑運輸,幫助其富了起來。趙、王於1984年冬天開始發生關係,多次同居,兩次懷孕刮宮。以後,趙永夏對王玉梅不再感興趣,想甩掉又說不出口,便謀下滅王之計。後來他看見姑娘的妹妹長得標緻,就又打上新的主意。
那麼,怎樣做到既能幹掉王玉梅又能得到王玉梅的妹妹呢?
顯然,他只要一提出與王解除婚約,姑娘的家肯定反目,輿論不容,王玉梅的妹妹絕不會得到。他絞盡腦汁,只有一條計策,用秘密的辦法除掉王玉梅,然後極力討好姑娘的雙親引起姑娘一家的絕對信任和好感,下一步……他的大功便可告成也。於是,在平時他一邊極力樹立非常好的“公眾印象”,一邊加緊犯罪的步伐。
1993年9月9日晚上,趙從棉織廠把玉梅姑娘接到他家過夜,吃得正是“土豆絲炒辣椒”。兩人一陣甜蜜後,趙就用被子把姑娘捂住,把腿拉展,壓在身上,一隻手隔被子捂住嘴,使姑娘室息過去。而後,這個獸類又殘暴地用手帕把“筷子”塞進了咽喉處,於是,這個如花似玉的姑娘被徹底摧毀了。半夜時分,趙把姑娘衣服扒光,用床單裹住,拋屍於蓮花池的井內。星星隱去了,它們不忍目睹這人間的慘景……
姑娘死去了,死在了情人那雙無數次觸摸她,讓她感到溫馨的手中,她的眼睛沒有閉合,她才21歲,生活對她來說僅是起步,她多不願這樣含恨匆匆離開人世。
對於21歲的趙永夏來說,這一切作為顯得過於老練,使“演技”和年齡形成了明顯的落差。記得我國一位著名作家說過,人生要緊處也就那麼一兩步。趙永夏用生命作賭注,跨入了人生的岐路。拋屍後,他又緊鑼密鼓地同父母訂立了攻守同盟。
人們不得不承認,趙永夏有“心計”,有“頭腦”,在姑娘家表演了一幕非常叫座的戲,是位演技頗佳的“出色”影帝。然而,表演本身就是一種虛假,在人民警察的火眼金睛下,他現出了原形。
1994年初,莊嚴的人民法庭判處了趙永夏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趙永夏的父親也因包底罪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人們的心裡,沒有因此而得到平衡,他們不滿這樣的從輕發落,一場荒蠻的,極原始的悲劇在受害者家中醞釀著。
姑娘一家十多口人,到趙家索要姑娘生前的遺物,罪犯的母親卻又不是個“善茬”,雙方口角起來,姑娘家人心中的冤恨立時似火山發噴。這是一個大地處處冒綠的春日,天空中有小燕子在輕舞,粉嘟嘟的桃花,如雪的梨花伸出於院庭的牆外,罪犯母親被姑娘家人抬到縣城大街上示眾,幾雙手撒掉罪犯母親的衣服,一個中年婦女就這樣裸露於麗日下,一時人們彷彿置身於了蠻荒時代。圍觀的人群中發出的卻只是“打得好!使勁打!”的吼聲。
……
站在這留有幾千年前夏王朝城址,養育了為後人留下記述一千三百六一年“治亂趣衰史”《資治通鑒》的著者司馬溫公,有着被稱讚是河東“群眾領袖”嘉康傑故里的夏縣的土地上,我們感嘆它地阜人傑,我們的心卻又被現代文明和蠻荒愚昧交困着,有種眼前有景道不得的感慨。願文明和法制化作縷縷春風,蕩滌這裡的一切污跡……
人們呼喚着法律!
法律是我們評判一件事對錯或者正確與否的一個標準,因為道德的話可能是沒有一個硬性的指標,而有了法律的準繩,那社會就會有一個規範。我們生活的社會必須有法律,有很多人或事需要用法律來約束,才能有一個穩定安穩,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生活,人們在法律社會下才有安全感,正常的生活才能夠得到保障。
如果沒有法律,則社會將會混亂。因為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規範,它所調整的範圍已經深入到了社會的各個領域,如果沒有了,那麼經濟秩序沒有了規制,犯罪者得不到應有的懲戒,你想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呢?
實際上,法律實際上是對人們行為的一種引導,因為不遵照它,則會遭到懲罰。有法律約束的社會,生活才會和諧自然,各方面才會井然有序,所以我們現在的和諧社會需要法律“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