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歲北漂,當過保姆,做過歌手,奮鬥39年存款千萬,回村養老
講述:陶花
整理:肖寒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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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願意放棄美好的青春到大城市過漂泊不定的生活,更沒有人願意被人呵斥來呵斥去的,可命運就是這樣,不會把你的妄想變成真的,只會給你雪上加霜。我叫陶花,今年55歲,但從外表根本看不出來我已經是五十多歲的女人,如今的相機就是女人最好的保持青春的手段。
我16歲到北京打拚,沸沸揚揚39年來,經歷了太多苦難和悲痛,但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美好的生活,如今的我,兒孫滿堂,很是幸福。
可想起剛到北京那會,淚水情不自禁地就會流下來,畢竟,一個16歲的女孩,又有多少能耐呢?給富豪當過保姆,也在酒吧做過歌手,未婚生子過,也經歷了單親媽媽的艱難,這一切,隨着歲月流逝,變得不再糟糕,如今的我,回到鄉下,過着恬靜的鄉下生活,很自在,也很快樂。
1967年我出生於河北唐山的一個小村莊,自幼擁有一副天籟般的嗓子,喜歡唱歌,也喜歡學習。可在我們家,爸爸重男輕女,女孩子想要在這樣的家庭健康地成長,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們家三個孩子,我在家裡排行第二,上有哥哥下有弟弟,當我初中畢業後,爸爸為了讓弟弟讀書,讓我回到家裡干農活,也就意味着我身不由己的輟學了。
其實我學習成績非常好,老師特意來到我們家求情,可固執的爸爸認為:女孩子遲早要嫁人的,念那麼多書有什麼用?錢花了,到時候還是給婆家掙錢?
可我不甘心,第二年就離開了家鄉,身上僅有十幾塊錢,而且是偷偷地拿的家裡的錢,這也是我們家所有的財產,即使爸爸後來知道大發雷霆,此時的我早已到了北京,壓根看不到爸爸猙獰的臉孔。
剛到北京的時候,人生地不熟的,有一個年紀四十多歲的男人,把我帶回家,我根本意識不到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只知道他給我說是當保姆,每個月會給我20塊錢,這對我來說是一筆非常高的工資,毫不猶豫的就去了。
事實的確如此,他的太太剛生完孩子,還沒出月子,而我從小在農村長大,洗衣做飯不在話下,可城裡的物件和農村不一樣,很多東西不會使用,僱主阿姨沒好氣的說我是沒用的東西,甚至動不動就對我吼罵,如果做錯事,還是打我。
這些我都能忍,因為這是我的工作,不管受多少委屈,都得扛着,根本不敢丟掉這份工作,害怕回到家被爸爸毒打一頓。就這樣,我在這裡度過了兩年時間,男僱主其實還算不錯,他在的時候,會給我吃一些肉,也算是對我的獎賞。
只不過男僱主不懷好意,早已被妻子發現,做了兩年三個月的保姆,我被辭退了。
走投無路之下,路過一家酒吧,聽到裡面的歌聲非常不錯,就悻悻地走了進去,找到那個唱歌的姐姐,問了唱歌能不能賺到錢,那個姐姐很善良,說可以的,只要勤快,只要臉皮厚,可能能賺大錢。
就這樣,我跟着這個姐姐在燈紅酒綠的夜晚,穿梭在不同的酒吧,好的一晚上可以掙到10塊錢,有時候因為不接受客人的鮮花和烈酒,老闆把工資就扣掉了。姐姐從來都是低頭哈腰的道歉,一點都不敢反駁。
20歲的年紀,遇見了帥氣的阿陽,他也是歌手,唱搖滾的,留着長發,在他的追求下,我做了他的女朋友,年少無知,沒過多久,我懷孕了,可阿陽消失的無影無蹤。姐姐說我太不操心了,怎麼能懷上孩子。
可我想要這個孩子,即使知道未來的生活會更加艱難,此時的我也算是手裡有點存款,自我感覺可以撫養得起。
不顧姐姐的反對,我生下了孩子,姐姐因為要參加全國歌唱比賽,只能抽空照顧我,後來姐姐出名了,出專輯,開演唱會,而我依舊沒有得到機會,再者也不敢奢望成為大明星,姐姐說有這個孩子,我永遠不可能成為歌星。
我做了11年的歌手,攢下不少錢,也是在有錢之後回到家看望了父母,爸爸拿到錢,沒有斥責當年偷拿錢的事情,反而說我有本事。也許就連自己的親生父親都是這麼現實吧。
29歲的年紀,已經是9歲男孩的媽媽,也是在這個時候,遇見了另外一個男人,他不嫌棄我有兒子,光明正大地娶了我,並且讓我開始跟着學習做生意,十多年的時間,生意做的很大,但此時的丈夫,花天酒地,早已丟掉了曾經對我的保證。
我我在44歲的時候選擇了離婚,兒子在這個時候正在讀研究生,我不想因為自己的生活影響兒子,本身我在婚後又生了兩個孩子,丈夫在離婚的時候一個孩子都不要,我選擇獨自撫養。
日子雖然艱難,但恢復單身依舊很過得很舒心,反而比在婚內還自在。
等到兒子結婚生子後,我也感覺自己累了,最小的兩個孩子也在這個時候大學畢業,我告訴他們,生活是自己的,以後要獨立生活,我要回鄉下生活了,厭倦了城市生活。
孩子們和我處得像朋友,能夠理解我。回到村子裡,很多人早已離開了人世,也有很多晚輩,但對我來說都是陌生的。我只是想在鄉下,過完餘生,熟悉與陌生,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