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雛形時期
春秋戰國時期,銅陵地區先後屬吳國、越國、楚國
秦統一中國後,銅陵屬彰郡。
西漢時彰郡改為丹陽郡。銅陵地區先後屬丹陽郡春谷縣、陵陽縣。東漢時期,設置銅官鎮(在今銅陵縣城)。
三國時期,銅陵地區先後屬吳國丹陽郡春谷縣、臨城縣。
西晉時期,銅陵地區屬宣城郡春谷、臨城二縣。東晉義熙年間(405——418),由於北方戰亂,大批山西流民進入此地,在此僑置了定陵縣,縣治設在今順安鎮。定陵縣的設置,使今銅陵地區的區域大體確定下來。
南朝宋、齊時期,定陵縣屬淮南郡;梁、陳時期,屬南陵郡。
隋統一後,將定陵縣併入南陵縣,屬宣城郡。
(二)銅陵縣時期
唐朝前期,銅陵屬宣城郡南陵縣;唐朝後期,從南陵划出工山、安定、鳳台、歸化、豐資五鄉,設置義安縣,縣治在今順安鎮,屬宣州。五代時期,仍為宣州義安縣。
南唐保大九年(951),改義安縣為銅陵縣,屬升州。銅陵縣設置後,即將縣治由順安鎮移至銅官鎮(今銅陵縣城關鎮),當時稱江滸。
北宋開寶七年(974),曹彬伐南唐,閏十月克銅陵縣,初屬江南道(路),後改屬江南東路池州。
元朝,銅陵屬江浙行省池州路(後改為池州府)。
明朝,銅陵縣屬池州府,直隸於南京。
清初,銅陵縣屬江南左布政使司池州府;後江南左布政使司改為江南省。康熙元年(1662),江南省分為江蘇、安徽兩省,銅陵縣屬安徽省池州府,後設徽寧池太廣道,池州府為其所屬。
民國元年(1912年)元月廢府,銅陵縣直屬安徽省。1914年6月至1928年8月屬安徽省蕪湖道。1932年10月後屬第二專區。1938年8月6日改屬第八專署至解放前夕。
1949年4月21日,銅陵解放。同年5月13日劃歸皖南行署池州專區管轄。
1952年2月4日,皖南、皖北行署合併以後,銅陵縣隸屬安慶專區。
(三)銅陵市時期
1956年10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銅官山市,屬省直轄。
1958年9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銅陵縣建制,市、縣合併,改名銅陵市,屬省直轄。
1959年4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 ,保留銅陵市建制,仍屬省直轄;恢復銅陵縣建制,屬安慶專區。
1964年7月29日,經國務院批准,銅陵市改為銅陵特區,實行政企合一,為省直轄。
1971年12月11日,經國務院批准 ,改銅陵特區為銅陵市,屬省直轄,是目前我國面積最小的地級市。
1974年11月8日,銅陵縣劃歸銅陵市管轄。